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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社会
救助
工作情况
调研
报告
关于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白志强副主任为组长,局部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民侨外委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从2023月9日至11日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市教育体育局、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房管局、卫计委、扶贫办和市残联的工作汇报。深入到昆区、XX县区、土右旗听取工作汇报,并走访了局部社会救助对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救助根本情况20xx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及各类专项救助资金约15亿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金6.9亿元;特困人员供养金8662.76万元(“三无〞人员供养金120235万元,“五保〞供养金3865.6万元,孤儿抚育金1180.72万元,“三民〞人员供养金2511.44万元);受灾人员救助资金170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372023万元;临时救助金2023万元;教育救助金3.23亿元;贫困家庭住房救助和危房改造涉及1520236户,补助资金3775万元;发放贷款贴息等就业救助金1.9亿元,提供公益性岗位1378个。取暖救助惠及115179户,发放救助金及煤炭补助8731.48万元。共支出社会捐款456.17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市、旗县区两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开展规划,从政策宣传、组织领导、标准运作、资金投入等方面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救助为主,医疗、教育、住房、取暖和就业救助为辅,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基层社区的力量,加大对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救济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人员配备等内容,根本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各旗县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XX市城乡低保公示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制度上对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就业帮扶、教育、医疗救助等工作进行标准和约束,保障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标准运作。一是建立健全审批机制,促进审批阳光操作。在全国率先推行一个大厅三级联审联批管理体系。目前,各旗县区全部依托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了与救助对象面对面的一个大厅三级联审联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准确认定救助对象。成立了XX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各旗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核对实施细那么,成立核对机构,并全部上线试运行。三是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积极开展“救急难〞。出台XX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依托各级政府办事大厅,在全市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效劳平台,明确了社会救助效劳窗口标准、受理责任主体、办理流程及相关制度等。目前,全市所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已设立“社会救助效劳窗口〞88个;制定XX市开展“救急难〞救助试点方案,确定XX县区和达茂旗为全市“救急难〞试点地区。各旗县区按照“救急难〞救助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全面实施的方法,对因灾、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等“急难〞人员给予及时救助。目前,共救助“急难〞群众18人。四是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探索确立了“上统筹、下整合,多级配套,分级负担,同步增长〞的社会救助资金保障体系,社会救助资金逐年增加,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封闭式运行、社会化发放。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一是强化监督内容,重点对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和信息核对等环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保证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二是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和重新复核,重新认定了城镇低保对象5520231人,农村低保对象34278人,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1811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协作能力没有充分发挥,整体合力不强。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方法施行后,我市及时调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由民政统筹,相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但从目前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整体协作能力不强。社会救助涉及多个部门,救助方式多样,但由于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信息沟通平台,容易造成漏保和重复救助现象。有的救助政策相互衔接不够,如低保制度与教育、住房、医疗等多个专项救助相捆绑,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救助系统,使局部有劳动能力的人宁愿吃“低保〞,也不愿就业。
(二)救助资金投入压力大,筹资渠道单一。一是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投入缺乏。从我市目前情况来看,城乡低保家庭及特困人群根本生活救助资金已根本得到保障,但随着近几年来医疗费用的上升,对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需求增长较快。二是局部旗县区资金投入存在困难。达茂旗集中供养人员费用高,集中供养1个人,每年的生活费、医药费、护理费等平均需要1万多元,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土右旗农村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比重相对较多,保障低收入家庭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三是慈善救助、公益基金等社会力量参与比较薄弱。
(三)“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平台建设不完善。局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没有独立的社会救助效劳大厅,只能借助劳动社会保障效劳大厅开展工作,由于劳动社会保障效劳大厅场地有限,社会救助效劳难以介入;二是专业人员配备缺乏。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只有1—2名民政助理员,且多为兼职人员。三是基层工作经费没有列入预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推进进度。
(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实仍存在困难。申请低保的一项重要指标是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市和旗县区虽然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申请对象隐报、瞒报真实家庭收入,审核部门很难认定核实。
(五)宣传力度不够,广阔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不高。由于社会救助暂行方法于今年5月开始施行,一些部门对方法的深入宣传没有及时跟上,使得老百姓不能够及时、清楚地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给予的救助。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和制度衔接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和统筹配置救助资源,防止重复救助或救助不到位。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和筹措力度。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发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确保城乡特困群众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急难时,能得到有效救助和保障;进一步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助、企业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大向上争取救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监管,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方法,尽快配套出台有关实施意见。加快设立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效劳窗口〞,加强人员配备,提供经费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在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低保等信息的公示力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快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市和旗县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方法,探索建立跨部门、多层次、能共享的信息核对平台,加强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要进一步拓展信息核对的使用范围,对公租房的分配、社保、就业等优惠政策的落实,也要通过信息核对的方法加以实施,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知晓政策规定。市、旗县区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社会救助暂行方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到领导干部熟悉,工作人员精通,广阔群众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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