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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土地利用
情况
调研
报告
土地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政府:
根据县政府要求,我局在国资办及相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抽调出专门人员,对xx老三线厂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本情况
为了更快开展我县的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当前我县在土地利用方面的当务之急是向节约集约用地方向转变,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存量土地的潜力。我县xx老三线厂位于孙村乡境内,始建设于上世纪70年代初,分别有延安电子厂、工农厂、险峰厂、立新厂、卫东厂等组成,做为上海的前方基地,主要生产工业电子产品,总用地面积约:521.6亩。三线厂于85年左右陆续撤走后,所有的厂区土地及厂房、设备等都交于地方政府管理和使用。
二、现状利用情况
为便于老三线厂资产的利用与管理,县政府于1986年后陆续将其分别交给旌阳镇、庙首镇、孙村乡、云乐乡、版书乡等乡镇代管,各乡镇为使其资产得到充分利用,分别组织和引进了局部企业入驻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延安电子原件厂总用地面积79.05亩,现由皖星电子电器厂、富阳电子元件厂、康强公司三家企业使用:
1.皖星电子电器厂位于原延安电子原件厂西半部,用地面积约35亩,土地及厂房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但土地利用方式粗放,局部厂房仍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
2.富阳电子元件厂位于原延安电子原件厂北半部,用地面积约20亩,土地及厂房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利用率不高;
3.康强公司位于原延安电子原件厂南半部,用地面积约24亩,土地及厂房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也未能充分利用;
(二)原工农厂总用地面积12023.1亩,现由华龙麻业公司、新星电镀厂、庙首林场木材加工厂、锰钢厂、大理石厂、羊毛衫厂租赁使用:
1.原工农厂东半部由华龙麻业公司作为麻条车使用,用地面积约25亩,土地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已根本得到充分利用;
2.新星电镀厂位于原工农厂北半部,用地面积约2023亩,土地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利用不充分;
3.原工农厂北半部由庙首林场租赁,作为木材加工厂使用,用地面积约15亩,土地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未能充分利用;
4.锰钢厂位于原工农厂西半部,用地面积约20亩,土地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但租赁期已满,处于闲置状态;
5.原工农厂体育场由大理石厂使用,作为堆场和加工车间,用地面积约2023亩,土地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利用率不高;
6.羊毛衫厂位于原工农厂西半部,用地面积约27亩,土地使用权也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利用较为粗放,局部厂房处于半闲置状态。
(三)原险峰厂总用地面积122.1亩,现由黄山电机厂、电机冲压厂、槽槭厂使用:
1.黄山电机厂位于原险峰厂南半部,用地面积37亩,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利用不充分,局部厂房处于闲置状态;
2.电机冲压厂位于原险峰厂北半部,用地面积约15亩,土地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利用不充分;
3.槽槭厂位于原险峰厂北半部,用地面积约2023亩,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未能充分利用;
4.原险峰厂生活区和局部厂房用地面积尚有约60亩土地未予利用,处于闲置状态。
(四)原立新厂总用地面积113.4亩,现由XX省华龙麻业公司使用,用地面积113.4亩,土地资产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根本得到合理利用。
(五)原卫东厂现由上海申亚实业、XX省旌德多芬养生生态开发使用,总用地面积约20230亩:
1.原厂区局部土地通过招商引资已引进上海申亚实业入驻,用地面积62.7亩,土地资产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尚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少局部厂房处于闲置状态;
2.原生活区局部土地通过招商引资引进XX省旌德多芬养生生态开发入驻,用地面积37.2023亩,土地资产通过转让方式取得,拟利用原有土地、房屋开展度假旅游效劳。
三、土地利用建议
近两年来,我县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落户我县的企业也越来越多,而且今后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开展,经济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量将不断加大,因此,我们在土地利用上,一方面要有组织有方案地开辟新的建设平台,另一方面更要正确引导企业利用原有存量闲置土地,整合、提高土地使用率,以补充我县经济建设开展对土地的需求。
经调研xx老三线厂整体利用率不高,目前仅有50%左右的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其余土地低效利用,甚至未加利用。如原延安原件电子厂、原工农厂、原险峰厂等多数厂房仅以租赁方式使用,甚至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土地利用率十分为低下,而采取租赁方式使用的,也不利于企业长远开展,因此建议对老三线厂土地加以整合,以期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1、对皖星电子电器厂等一批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按照国家对工业企业行业投资强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以调整、置换等形式,引导其他企业注资入股或开发新产品、新产业,以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2、对采取租赁方式取得临时用地企业的(如新星电镀厂等),而且目前已有局部企业租赁期限已到或已近期限,由于企业以租赁方式用地,不利于其长远开展和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因此建议,通过行政等手段,催促其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或者予以搬迁腾退所用土地,用于引进新企业,从而更好地发挥经济效益;
3、对一些闲置未利用的厂区土地,建议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县土地资源状况,加以合理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从根本上转变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建立节约集约的用地新机制,以促进我县土地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建设可持续开展。
以上建议,仅供政府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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