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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暨违纪违规专项整治行动的自查自纠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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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政府 采购 领域 突出 问题 违纪 违规 专项 整治 行动 自查自纠 报告
关于政府选购领域突出问题暨违纪违规专项整治行动的自查自纠报告 市财政局: 依据市财政局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xx市政府选购领域突出问题暨违纪违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比照方案中整治范围对2023年以来政府选购事项逐一开展自查,现将自查自纠状况报告如下。 一、选购人方面 我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政府选购的要求,在选购预算编制环节、选购文件编制环节、选购执行环节、选购合同签订环节、履行验收环节和资金支付环节等环节标准政府选购活动,2023年以来不存在选购人非法干预选购评审活动、与选购代理机构、供给商、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串通为谋求特定供给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给商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供给商方面 2023年以来我局不存在重点整治供给商与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串通为谋求特定供给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给商,供给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在政府选购活动中进行商业贿赂,供给假冒伪劣产品或者履约验收不合格,进行虚假宣扬,违反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供给虚假状况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评审专家方面 2023年以来我局不存在重点整治评审专家与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及相关人员串通为谋求特定供给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给商;非法干预选购评审活动;未依据选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状况;专家预收定金充当“黑中介〞、抱团牟利等严峻违纪违规行为。 四、代理机构方面 2023年以来我局不存在重点整治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选购公正公正原那么,设置不合理、不公正的政府选购准入条件或加分事项等排解、限制竞争,不按规定执行政府选购政策,不依法抽取专家,现场管理秩序混乱,对供给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出处理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省委第五巡察组政府选购专项巡察反应问题方面 省委第五巡察组政府选购专项巡察反应我局政府选购领域存在体制制度方面赏罚清楚的问题和鼓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六、问题整改落实状况 〔一〕比照巡察反应意见,认真争辩争辩和推动整改工作,对该问题进行了梳理,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逐项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了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共同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方案。 〔二〕出台了市科学技术局政府选购管理方法,进一步加强单位选购管理,标准选购流程。 〔三〕深化学习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选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23〕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选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23〕5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政府选购活动中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强制选购、优先选购的规定。认真落实政府选购促进中小企业进展暂行方法〔财〔2023〕18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对于非特地面对中小企业的项目,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赐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构确定。〞的规定。 七、提高生疏,健全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战位。充分生疏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觉察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建立政府选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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