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平安事故自我检讨报告平安事故自我检讨报告篇1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2023年1月20日宁波龙湖滟澜海岸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件,造成一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近日,区政府已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加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平安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一、事故根本情况2023年1月20日下午约14时45分,由江苏顺通建设集团在宁波龙湖滟澜海岸二期2号地块i标段50号楼19层进行承重支模架拆卸作业时,木工班一小工将钢管搬运至19层的卸料平台时,由于卸料平台防护不严,操作不当,造成一根钢管从卸料平台孔洞坠落,砸中一名在地面整理脚手片的勤杂工,造成头部受伤致死。二、事故原因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料平台底板松动,形成孔洞,造成隐患,木工在搬运钢管至卸料平台时,堆放不当,导致钢管从卸料平台的孔洞处坠落,砸中受害者头部,受伤致死。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江苏顺通建设平安生产责任制度不到位,对模板撤除工程平安管理混乱,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平安教育培训不到位,平安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方案不完善,平安技术措施缺乏,无针对性,撤除、吊装作业过程中未设置警戒线,未指派平安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现场平安管理不落实,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排查存在的隐患。监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催促施工单位消除现场存在的平安隐患。三、事故处理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第2页共6页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外建筑业企业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仑建(202223)64号)和关于加强区外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仑建(2023)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本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现将有关处理决定通报如下:1.收回江苏顺通建设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并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平安生产许可证。2.江苏顺通建设工程经理赵鸿雁,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消工程负责人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收回浙江工程咨询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检讨人:xuexila日期:xx年xx月xx日平安事故自我检讨报告篇2各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