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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解决
农民
建房
调研
报告
解决农民建房难调研报告
衣食住行是人类生存的根本需求,建房造宅是农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结婚成家、添丁加口、分家立业、改善居住环境、房屋年久失修等因素,农民都需要建房。随着社会经济的开展,越来越多富裕起来的农民为了改善居住条件,盖房造屋的要求十分强烈。但同时农民建房问题受诸多原因的影响,农民建房难问题已成为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成为近年来引发群众上访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就此问题组织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并对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作初步探索。
一、我区农村建房的根本情况
我区共有275个行政村,建设规划审批按街道划分分别由xx市建设规划局和xx建设规划分局管理,其中海门街道、白云街道、葭沚街道、洪家街道所属的村和三甲、下陈街道的一局部村的规划由市建设规划局管理(此范围内又分别由市规划办、市局规划处和开发区规划办管理),三甲街道、下陈街道、章安街道、前所街道、大陈镇和xx农场的166个村的规划由xx建设规划分局管理。而土地管理又按区域分别由xx国土资源分局和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管理。由于建设规划、土地管理权限的不同,所处区域重点工程安排、工业区块开发程度的差异,我区农村群众建房的形式也各不相同,主要类型有:按村镇规划要求,农民自己组织实施建房及根底设施配套的;有重点工程指挥部(管委会)统一拆迁并负责根底设施配套,农民自己建房的;有按“立改套〞要求,指挥部(管委会)统一收回宅基地建设套房安置的。
过去,农村住房建设缺乏规划引导,农村住房布局零乱,一些村虽然编制了规划,但因规划的档次较低,缺乏长远的眼光,到现在已经显得落后,而且公共配套设施不全,环境质量较差,大多数农民群众注重室内美化,无视室外环境,“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的现象比较普遍,既影响了农村的形象,也阻碍了农民自身生活质量的提高。近年来,政府十分重视解决农民住房问题,并通过实施“百十工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城乡交通一体化工程等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让广阔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推进,我区除大陈镇和椒北地区外,大多数村已处于城市建成区范围或城市规划区范围,农村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城市建成区范围的村民因城市根底设施工程或其他重点工程的征用土地,农民住宅拆迁,集中建设起与城市根本接轨的村民居住点,根底设施、卫生条件等已纳入城市管理范围。但同时,城市框架的拉开,使洪家、三甲、下陈、农场等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农民群众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渐改变,农居点又面临重新选址重建。加上因规划控制或不断调整,全区还有许多行政村的农民群众的建房要求多年未能得到满足,据了解,全区各街道均存在该建未建现象(其中白云街道只剩一个村未建),局部村多年未审批农民建房,时间长的达2023年以上,矛盾仍然突出。
二、我区农村建房难的主要问题
1.“两规〞错位、规划调整对农民建房的影响。xx撤地建市,xx成为xx市主XX县区,城市总体规划重新编制,而后又进行修编,编制及修编规划花费时间长,在此期间,因规划不明确,村民居住点规划较长时间难以明确,即使有些明确后又因规划调整而不断重新选址或调整,村民建房大多停止了审批,规划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困扰并影响了农民建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最近一、二年加大规划编制的力度,大多数村的村镇规划已经编制,据了解,全区275个村,已有230个村已经编制完成,占84%;还有12个村正在编制之中。但是已编制的村镇规划,不少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相衔接,“两规〞错位造成村居点仍难以落实。还有一些那么是城市规划虽已确定,但一时难以实施,或者规划又进行新的调整的,致使村居点规划也无法编制或编制后无法落实,如海门街道东方红村原规划用地已调整为港埠规划用地,而其他地方的土地在规划中均为工业用地,新址一直难以确定;下陈街道草坦洪村全村根本划入工业园区红线内,村居点无处可选,而此园区目前尚难以实施,村民建房也受影响;洪家街道港头徐村已经收取村民的建房配套费等相关费用,正拟上报审批时,遇到路泽太公路规划对村居点的影响,需要调整村庄规划,而重新选址的村居点目前还是农保地,虽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已调整,但省政府尚未批准,因而无法落实,村民意见极大。
2.土地指标的制约。国家采取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每年安排的指标十分有限,xx行政区域不大,但作为xx主XX县区,重点工程工程多,加上xx经济开发区和xx自身经济开展的需要,建设用地的需求很大,自然造成指标与需求之间的矛盾,用地指标十分紧张。如今年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只有600亩,其中312亩用于工业用地,剩下不到300亩要解决根底设施、公共设施及农民建房等其他建设所需指标,无疑是杯水车薪,难以满足。在此同时,原先安排的一些指标,由于村里调整土地或规划变化等种种解决农民建房难调研报告第2页
原因,尚未及时落实,为数不少的指标被积压,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数据反映,2023年至2023年2月,共审批供地1271亩土地,安排建设了6792间新房,但还有2200亩左右的土地已农转用,都因各种原因未供出,指标大量被积压。
3.农村建房费用过高问题。区政府针对农民建房的困难采取措施进行补贴,如抓紧测绘地形图,减轻村镇规划编制时的村集体负担;对编制村镇规划实行补贴,在原每村补贴2万元的根底上,对大村再酌情补贴。农民建房审批中,城建部门已尽可能实行减免,如免费提供通用标准图集,取消测绘大队收取的放样定位费用等,得到农民群众好评。但由于国家严格控制使用土地,所有的方案指标都控制在省里,大多用于重点工程建设,农民建房靠周转指标来解决,也实际上只能使用折抵指标。而我区指标紧缺,使用折抵指标需要从外地区购入,随着外地区经济的不断开展,购置指标越来越困难,且费用越来越高,从开始时的每亩2万元涨到了4.2万元。虽然国家对农民建房的收取费用有明确的规定,区政府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也已每亩补贴了1.2万元,且要求街道再进行补贴,但由于各街道财政状况并不宽松,大多数街道处于赤字状况,也不可能按规定要求进行补贴,因此实际上农民承受负担较重。从2023年开始国家还要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亩3.2万元,负担将越来越重。
4.农村自身存在的制约因素。(1)有些村长期以来土地按自然村管理,土地二轮承包时村里没有留足机动田,自然村村界难打破,出现“队队硬〞,村居点的选址无法落实;(2)有些村班子干部之间有矛盾,对建房所需的调地工作开展不力;(3)新班子换届后,对村庄建设规划不满意而要求调整;(4)一些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村,局部村民借土地征用之机,对村居点安置或拆迁政策提出过高要求,得不到满足就不给征地,村民安置问题也搁置起来。
5.农村违章建房现象严重。据本次调研初步了解,全区有180多个村不同程度存在违章搭建现象,最严重的一个村有近5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分析出现违章的原因,主要有:(1)由于建房审批难,有些村长期未予审批,不少农民未经任何审批手续,擅自建房,虽经土地、城建等相关执法部门阻止,甚至撤除局部正在建设的违章建筑,但效果不大,经常有农民借节假日机关工作人员休假之机,突击建房,而一些住房问题已经解决,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村民,也仿效此例,违法建房;(2)受台风影响后政府为了解决受灾户住房困难,临时采取优惠措施,而有些不符合条件的也乘机违章建房;(3)我区外来务工人员相当多,需要大量的出租房解决住宿问题,村民受经济利益驱动,擅自在门前屋后的空地上违章搭建或房屋加层,用于出租;(4)由于我区地处xx市主XX县区,近年来在xx区域内的重点工程工程相当多,而各工程指挥部为了加快政策处理进度,减少村民阻力,对一些违章建筑也都采取不同程度的补偿,且补偿标准越来越高,违章建筑又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置,致使许多村民大肆违章搭建,借机牟利,违章现象愈演愈烈;(5)街道没有执法权,对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都不能及时有效地予以制止。
三、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的意见与建议
1.思想高度重视,优先解决农民建房困难。安居才能乐业,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事关农村稳定和经济社会开展大局,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和谐xx的根本要求,因此,一定要真正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确立以人为本思想,实实在在地优先予以解决,在用地指标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农民建房,在重点工程与村居点规划发生矛盾时,也应优先考虑村民利益,尽可能调整重点工程用地规划,而不要轻易改变村居点规划,绝不能因工程规划难确定而无期限地拖延农民建房。特别是规划落实且与土地利用规划没有矛盾,村里也已调整出土地的要尽快帮助解决指标困难,启动村居点建设。同时,要加大宣传涉及农民建房的相关政策文件的力度,让农民群众熟知国家的政策导向、自己的权益和自己应履行的申请手续程序。
2.加强思想工作,正确加以引导。在城市化过程中,特别是在农民向市民转变的特定背景下,建房和居住方式不单纯是一个提供房源、解决群众居住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它更多地是一个如何积极引导农民加速向市民转变的方向性问题,对农民市民化过程中的住宅要求和居住方式,必须加以正确的引导,并做好详尽的规划,既要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合理要求,又要充分考虑城市开展和建设的大局;要根据当前农村的实际,结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要求,围绕人的全面开展,加强对广阔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结合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卫生村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整体提高广阔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消除农村存在的陈规陋习,弘扬社会主义的新风气,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开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开展。
3.协调“两规〞关系,提高审批效能。规划是建设的依据,是农民建房的前提,要继续把村民点建设规划作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任务,抓紧完成尚未编制或已编制规划但需要调整修编的任务,为农民建房提供政策与技术支持,规划编制与修编中要充分尊重和表达广阔村民的意见,并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充分讨论后确定,确保规划的严肃性,防止村官换届,规划换位现象的出现。在村镇规划编制中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尽可能使两者之间相互吻合,确实存在差异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予以调整,在土地修编规划尚未获得省政府批准前,对急需解决的村应考虑进行适当局部调整。要从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民利民办事出发,整合和完善规划、国土部门各自执行的审批程序,缩短农民申请建房的审批时间,只要符合建房条件的,要在规定的时间要求内,提高审批效率,尽量缩短审批时间,以最快的速度,为农民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要将道路、水利、供水、供电等根底设施工程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工程统一规划、布局和实施,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4.严格依法行政,标准和保护农民建房。区政府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xx实际,制定加快解决农民建房问题的有关政策,标准和保护农民建房。要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执法管理,对违章建房,要逐一排队摸底,分清类别,分类处理,坚决制止违章抢建现象。要加强旧村改造力度,在政策上给予扶持,特别是在资金投入和土地指标的使用上给予倾斜。同时通过拆迁旧房,复垦宅基地,盘活土地存量,以节约土地资源。要加强农村建筑市场管理,高度重视农民住房的平安质量,强化农村建筑市场的准入、质量、平安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在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逐步按照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加强管理,引导标准农民建设和谐宜居家园,促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和谐xx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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