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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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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行政处罚
调研
报告
高速公路收费打击逃费实施交通行政处分调研报告
随着我省高速公路开展步伐不断加快,高速公路法制化管理进程也在不断进步。XX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公布,将交通行政处分列入到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范畴中,这既是对推进我省高速行业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是对完善我省高速逃费处理模式的突破。如何借助交通行政处分的力量,打击恶性逃费行为,维护正常收费秩序,促进高速行业管理标准,是摆
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而迫切的课题。
一、目前打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对少交、逃交、拒交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行为,依照高管条例的规定均采取补交车辆通行费票款的处理,以往对逃费行为加收票款的政策不再施行。但以补票作为处理逃费车辆的唯一措施,根本无法对高速公路逃费行为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集中问题有以下三点:
(一)对逃费车辆的处理较轻,造成逃费行为屡禁不止。大量不法司机们意识到,现行逃费处理措施仅为补交票款,逃费本钱几乎为零,就纷纷大行其道。高速公路出现了频频作案,屡禁不止的逃费车,并有扩张漫延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仅京珠高速公路的逃费车就达1.26万辆,查处逃费金额288万元;逃费车更加叹为观止,截止11月20日,逃费车达7.51万辆,累计查处逃费金额达978.8万元,逃费车辆增长率为496.03%。
(二)对逃费车辆的处理缺乏主动权,制约了对假证、假轴等逃费车辆的有效打击。逃费车辆经常通过使用假行车证虚报座位和限重的方法逃费,而行车证的真伪只有通过公安内部网才能查询到。收费管理人员即使当场就识别出假证,却拿不出逃费者制假的依据。目前多半采取联动稽查的方式,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查处此类逃费车辆,此方法虽在一定程序上打击逃费车辆,但此举多因收费管理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无法当场独立取证,执行力薄弱,工作效率较低。
(三)逃费车辆肆意干扰正常收费秩序,对收费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困扰。大量逃费车辆利用冲磅、绕磅、跳磅进行逃费,情节恶劣者甚至在磅称上反复通过数次,对收费人员的政策宣传和严厉制止置之不理,还与收费人员争执纠缠,经常造成车辆滞留,车道堵塞,严重干扰了收费现场的通行秩序,对收费现场平安保畅工作形成压力。
二、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分的重大意义
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分是加强、改进和完善高速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法制举措。推行这项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整顿收费秩序,提高人员素质,保证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保卫国家利益。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是国家及地方税费收入的重要局部,直接关系到国家根底建设、社会保障及经济开展。XX省每年通行费征收几十亿元,每年查处偷逃漏费的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巨额的数据警示我们,国家的规费收费不能再继续受到不法逃费份子的侵占了。只有对性质恶劣的逃费车辆实行合理合法的交通行政处分,通过这种最严厉,同时也是最有效的行政法律手段,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偷逃费行为,为交通建设开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二)促进高速行业管理标准。随着我省高速公路开展步伐的加快,对其行业标准化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逃费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一直是困扰着高速行业管理的老问题。要彻底整顿逃费行为,交通行政处分是非常行之有效的手段。通过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和精神罚的强制措施打击情节严重、集团性作案的逃费案件,建立打逃长效机制,促进高速行业走上法制化轨道,为湖北交通又好又快开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执法队伍素质。在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分前,高速公路执法人员有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要做,这就要求高速公路从业人员必须要熟悉相关业务范围的法律法规,不仅要熟悉掌握通行费征收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行政诉讼法、行政处分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规,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提升队伍素质。
三、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分的名词解释及执法依据
(一)交通行政处分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和交通行政处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行政处分是指特定的交通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组织、交通行政委托组织,依法惩戒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交通行政相对一方的一种制裁性法律制度。
(二)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分的执法依据:根据XX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少交、逃交、拒交高速公路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车辆通行费,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可处以本省路网最远站至本站全程通行费2倍的罚款;成心堵塞收费车道的,实行强制牵移,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四、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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