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扶贫资金调研报告面对区域性贫困的现实,历年来我国政府都要向贫困地区输入扶贫资金。1986年以来,包括贴息贷款、财政拨款、有关部门的扶贫资金等,扶贫资金迄今累计额已超过20230亿元。那么,近2023年来我国扶贫资金的运作和使用效果如何。在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开展、地区开展差距明显扩大的环境中,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现行的扶贫资金运作体制应作哪些重大调整。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详细考察了xx省xx、xx两县扶贫资金使用的根本情况。一、两大扶贫资金的运作和使用自1986年以来,国家向贫困地区提供的扶贫资金,主要包括各种专项贴息贷款和采取以工代赈形式发放的转移支付资金——财政性拨款两大内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方案等有关政策的规定,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交通等公用根底性设施的投资,各项专用贷款主要拨放在种植业和非农产业等经营性领域。两大扶贫资金使用方向的明确界定和互补性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市场力量的缺乏,为推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从1985年至1995年5月,国家下拨给xx县的扶贫资金总额为5134.6万元,其中各项贴息贷款为3596.9万元,以工代赈资金为1537.7万元。下面分别介绍这两大扶贫资金的下拨、运作和使用情况。(一)以工代赈资金从表1可以看出,农田水利和交通等公用根底性设施领域的投资,占已使用以工代赈资金(1121.2万)的95%以上。这种使用方向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一方面,在中央财政现有分配格局的约束下,国家已尽了很大努力支援贫困地区;另一方面,现有财政支援还远远不能满足贫困地区的紧迫需要。据xx县领导说,本世纪末,要实现全县村村之间通石子公路,至少需要2亿元(现价)资金,而近2023年来,中央财政的拨款年平均只有150万左右,这是一个极为现实的锋利矛盾。第2页共10页(二)扶贫专项贷款从1987年开始,省扶贫开发办和省农业银行将中央下达给贫困地区的扶贫专项贷款,按贫困人口比例分配给县。自1991年以后,扶贫专项贷款改为按切块资金、工程资金、工程填平补齐资金三种形式安排和下拨,其中:切块资金占当年配额的40%,直接分配下拨到县,主要用于贫困乡村家家户户都能干的种养业工程,由省州县三级按立项审批权限安排使用;工程资金占当年配额的40%,划分到贫困县后,由各贫困县用扶贫投资工程去争取,按工程投资使用;余下的20%集中作为全省工程资金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