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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教育
培训
效果
研究
报告
教育培训效果研究报告
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具体到法院,也就是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这又正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当今知识膨胀、立法数量剧增、纠纷种类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时代背景下,要使法官始终保持最优的状态,就必须加强对职业法官的教育工作,以使其适应变化着的世界。而教育又正是提高法官素质的一个有效途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看出来:
一、通过教育来提高法官的素质是世界通行的做法。
在大陆法系国家很早就建立起了法官的职业教育机构,加强对法官的职业教育。如法国、德国。途径是通过了解社会和立法方面的新开展以及听取相关领域的专家讲课,其目的是为了让法官跟上时代的步伐。在英美法系国家,由于法官的素质普遍较高,过去并不注重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然而自60年代以来,也在逐步加强了对法官的教育培训。
二、教育促提高是我国过去法院队伍建设成功的经验。
我国法官群体中虽不乏德才兼备的优秀法官,但整体上看,现有法官素质不高,良莠不齐。所以法院系统一贯重视对预备法院力量以及现有法院力量的培育,这也正是法院队伍素质获得较大提高的原因。xx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法官职业化建设〞这一目标,并且强调指出,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是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这一主线主要是依靠教育工作来牵头,从而把教育工作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三、教育促提高是我国过去法院队伍建设中所存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
法院围绕提高素质,展开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实践,应该说初见成效,法官不管是在办案数量还是在案件质量等各项考核评估指标上均较以前有较大提高,但上述成绩与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目标、与法官肩负的树立法院威信、维护法律尊严、赢得人民尊重所应具备的内在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究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法官的素质一时难以满足高标准、快节奏、重负荷的法院工作实际不能不说是其最根本的原因,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重视教育工作。
以上是论述的教育工作对于提高法官素质的重要作用,仅认识到这一点远远不够,当前存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相当一局部教育流于形式,形式是轰轰烈烈,效果却不如人意,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我们对素质教育的效果作更深入的认识。
一、认识以往教育存在的缺乏:
1、我国目前法官教育大体上还是一种临时性的突击式教育,缺乏长期性和系统性;
2、教育结构不合理,学历教育的比重远远大于业务技能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
3、相当一局部法官对接受教育不够热情,意识不到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4、教学方法仍遵循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法,难以突出教育内容的职业性和实践性等。
二、认识教育要到达的目标:
肖扬院长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社会对法官的职业操守、专业能力、业外表现等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把法官视做正义的象征、公正的化身和良知的守护神。"这是对法官素质的高度形象概括,也为我们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培养高素质法官明确了目标。
1、高素质的法官要有坚决的政治立场,即深刻理解我们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深刻理解我们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都集中在为党和国家大局效劳,为促进中国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开展和保护最广阔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效劳。
2、高素质的法官要有崇高的法律信仰,正如伯尔曼所指出的,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深埋于内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自己思维和行为的法治观、正义观、人权观,对一名法官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3、高素质的法官要有深厚的法律根底,法官应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根底,熟悉法律标准,这是法官的根本专业要求。在大多数国家,法官被尊为在法律和法学领域具有崇高地位和极具智慧的人,而且很多法官本身就是知名的法学家,著述颇丰。没有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根底,法官很难领悟适用法律的立法意图,对案件作出正确判断,也难以对判断作出符合法理的解释。
4、高素质的法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按照美国近代著名法官科克的说法,法律上各种案件"是由人为理性和法律判决来决定的,而不是由自然理性来决定的;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这也就是说光靠法学知识是不够的,对于社会经验的观察积累也很重要。
三、加强教育效果的新途径:
教育效果相对不如人意是因当前教育中存在的缺乏所致,所以我们可以从弥补缺乏入手,明确要实现的目标,从而完善教育方法并加强教育效果。
1、要强化教育效果就要使教育向系统化、制度化转变。一是教育体系的系统化,如党性政治教育、廉政素养教育、业务知识技能教育要全面涉及,统筹兼顾。这样一来可以让法官的素质全面提高,二来可以防止体系单一引起被教育者的疲倦麻木;二是把教育制度化,严格落实,配套建立考核机制和奖惩方法,层层落实,考核到人。一来可以防止把教育当成形式,敷衍了事,二来可以保证教育长期有效的进行下去;三是切实列好教育方案,让人心中有数,以便作好充分准备,使教育活动能够较大限度的到达效果,以免仓促上阵,走马观花,草草收场。
2、强化教育载体建设,全力打造教育活动新平台。一方面精心准备教育材料,着力丰富教育内容,内容上做到“两个结合〞,即一要结合党当前的有关精神来开展教育,二是结合部门的工作实践开展教育;另一方面做到不拘一格、富有创造力,使教育形式多样化,在利用传统的党课、培训班、报告会、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进行教育的根底上,补充使用警示教育、主题讨论、网络教育、电教教育、拓展教育等新教育形式,赋予教育更加鲜明的时代特色,增强了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比方警示教育可以挖掘身边的典型,自制教材,既可以推出本单位中的先进模范,树立正面典型,又可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优势,剖析反面典型,这样的教育就比较具体、饱满,有助于教育效果的加强。又比方拓展教育,拓展教育是一种新兴的教育形式,注重对人的意志力锻炼和团队精神的培养,其优点是寓教于乐,效果潜移默化,能够很好的增强教育效果。
3、开展具体而有层次教育,防止空洞和一刀切。被教育者是有差异、有层次的,所以教育工作的开展也必须因人而异,如果在教育中,不管年纪大小,文化水平上下,接受能力强弱,“饺子馄饨一锅煮〞,内容单一重复,就会导致被教育人员反感、抵触。反之,如果根据具体的对象安排相应的教育形式和内容,效果可能就会好得多,所以教育要处理好这“四个关系〞,即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这就必然要求教育具体到人,乃至具体到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旦具体了,它就会引起被教育者的注意,激发被教育者的热情,继而深入到被教育者的头脑中。这时的教育,也就不会是“空对空〞,而是务实有效的教育。
以上是对素质教育以及教育效果的一些思考,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和改进,我们只有在实践中累积方法,继而靠方法推动实践,再凭借实践促进方法,如此循环往复中追求不断的进步。当然,还有一点是必须提到的,方法是可以优化的,好的教育方法可以有助于取得好的学习效果,但迷信方法万能是不可行的,要真正做到教育效果最大化,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依靠每个人自己对学习的重视和付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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