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教育培训效果研究报告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具体到法院,也就是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这又正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当今知识膨胀、立法数量剧增、纠纷种类日趋复杂化、多样化的时代背景下,要使法官始终保持最优的状态,就必须加强对职业法官的教育工作,以使其适应变化着的世界。而教育又正是提高法官素质的一个有效途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看出来:一、通过教育来提高法官的素质是世界通行的做法。在大陆法系国家很早就建立起了法官的职业教育机构,加强对法官的职业教育。如法国、德国。途径是通过了解社会和立法方面的新开展以及听取相关领域的专家讲课,其目的是为了让法官跟上时代的步伐。在英美法系国家,由于法官的素质普遍较高,过去并不注重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然而自60年代以来,也在逐步加强了对法官的教育培训。二、教育促提高是我国过去法院队伍建设成功的经验。我国法官群体中虽不乏德才兼备的优秀法官,但整体上看,现有法官素质不高,良莠不齐。所以法院系统一贯重视对预备法院力量以及现有法院力量的培育,这也正是法院队伍素质获得较大提高的原因。xx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法官职业化建设〞这一目标,并且强调指出,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是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这一主线主要是依靠教育工作来牵头,从而把教育工作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三、教育促提高是我国过去法院队伍建设中所存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法院围绕提高素质,展开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实践,应该说初见成效,法官不管是在办案数量还是在案件质量等各项考核评估指标上均较以前有较大提高,但上述成绩与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目标、与法官肩负的树立法院威信、维护法律尊严、赢得人民尊重所应具备的内在要求,还第2页共4页有很大的差距。究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法官的素质一时难以满足高标准、快节奏、重负荷的法院工作实际不能不说是其最根本的原因,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重视教育工作。以上是论述的教育工作对于提高法官素质的重要作用,仅认识到这一点远远不够,当前存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相当一局部教育流于形式,形式是轰轰烈烈,效果却不如人意,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我们对素质教育的效果作更深入的认识。一、认识以往教育存在的缺乏:1、我国目前法官教育大体上还是一种临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