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我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
下载文档

ID:694606

大小:25.35KB

页数:14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4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我省 人民法院 解决 执行 工作情况 调研 报告
关于我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人民法院根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根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执行攻坚。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5.33万件,结案43.86万件,结案率96.76%,实际执结率55.27%,执行到位标的额1572.6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6.32%。2023年全省法院执行核心指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我省法院执行工作得到最高院充分肯定。 (一)根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根本形成 全省各级法院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根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根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给予大力支持,集中推进涉政府机关未结执行案件清理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委政法委协调40多家执行联动单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推动根本解决执行难作出部署要求。省高院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出台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指导意见,并与红网合作开辟被执行人查询窗口和执行到底宣传专栏。40多家联动单位一齐发力,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根本形成。 (二)法院执行主体责任得到有效发挥 全省各级法院围绕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根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要求和四个根本四个90%的具体目标,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出台实施方案,细化量化标准,强力推进执行工作。一是执行宣传成效明显。各级法院在全省各级媒体开辟决胜执行难、执行到底等宣传专栏,通过电视、网络直播、新闻发布会、印发宣传资料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执行工作,向社会传递执行攻坚的强大舆论声势,营造全社会支持解决执行难的良好气氛。二是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各级法院把根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工作责任约谈机制,组织开展执行攻坚大会战、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审判执行专项活动等,大力化解历史积案。新晃县法院2023年共对120个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是过去15年的总和,有近50人在被送去拘留所的途中或在拘留所门口主动要求履行义务。麻阳县法院受理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48件,已执结42件,建议主管部门对拒不申报财产、逃避执行的某中学校长免去领导职务。各级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三是执行队伍根本配齐。各级法院执行人员配备均到达或超过本院在编人员的15%,并结合实际组建以员额制法官为中心的执行办案团队,优化办案力量。怀化全市法院目前共有在编执行人员195人,由占在编总人数不到13%提高到17.58%。株洲中院将原执行工作庭、综合办等建制整合调整为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实施组、执行裁判庭(组)的三组一中心模式,不断提升执行质效。 (三)执行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执行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审判、执行、财产保全等信息均融入全省三级法院综合管理平台,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案款管理等集成于执行信息系统。各级法院均建立了集案件管理、指挥调度、网络查控、信用惩戒、执行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数据化、信息化、实体化平台,实现执行办案、执行管理、数据分析等多功能一体化,助推提升执行质效。XX县区法院从2023年5月开始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已推送189案358件标的物至网上拍卖,成交金额7377.86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323.61万元。二是执行行为进一步标准。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最高院制定的人民法院标准执行行为十个严禁,不断标准执行行为。省法院强化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围绕案件办理节点管控、财产调查标准、执行案款管理等出台标准性文件,建立台账通报制度、定期督查制度等,全方位监督标准执行行为。邵阳法院在统一管理改革后,全市法院平均办案用时从2023年的132天减少到目前的20236天,实际执结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明显提高。 (四)联合信用惩戒作用日益凸显 涉执行工作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建立执行联开工作机制,协同推动解决执行难。省高院与省直、中央驻湘等11家单位联合签署XX省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与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文化旅游厅签订相关协议,通过省发改委信用湖南网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职业准入、任职资格、参与相关招投标等。全省发改、财政、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与法院联合,共同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本部门工作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工程审批、出入境、高消费等多领域限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各级法院受委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公经济人士进行任前失信情况审查,实行一票否决。XX县区法院反映,该县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党员、干部提拔、推选代表、委员、文明单位评定等工作中,均主动到法院征求信用意见。长沙、衡阳、永州等多地法院推行用定制彩铃、短闪标签、短信提示及悬赏信息等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曝光惩戒举措,取得良好效果。株洲两级法院在省内首创与税务机关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定向询价业务,共定向询价341件,金额3.38亿元,并在省内率先试行执行悬赏金保险制度。2023年以来,邵阳全市法院共对21286名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将18778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8300余条,加大对老赖的联合信用惩戒力度。 二、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调研情况看,我省法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但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要求和广阔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这其中,有些是法院自身的原因,有些是受客观条件限制或外部环境影响。 (一)从法院内部来看 一是执行力量和能力缺乏。局部经济较兴旺地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有些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2023年浏阳法院人均收案386件,XX县区法院人均结案32023件。在根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永州中院参与执行人员占该院全部人员的40%,有的基层法院甚至达60%,缺乏可持续性。执行队伍老化现象普遍存在,有些执行干警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任务需要。 二是执行工作不标准现象仍然存在。当前执行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执行人员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执行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评估拍卖环节廉政风险仍然较高。有的执行人员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下简称终本)案件标准把握不严,少数案件在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就作终本处理,个别法院存在为考核排名而强制终本。 三是立审执协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立审执三位一体机制未有效落实,沟通协调不畅,没有形成合力。在立案阶段,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有的被告利用审理期限沉着转移资产、躲避执行,使判后难有财产可供执行。审判过程中,审判质量不高,裁判结果有瑕疵,致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个别被执行人认为裁判不公而抵抗执行。仲裁裁决和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和法律规定应当由法院执行的行政决定书有的说理性不强,有的内容不明确具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 四是运用强制措施力度仍需加强。有的法院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措施力度不够,2023年全省有34个法院没有判处一件拒执犯罪案件。强制惩戒措施应有的震慑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从外部因素看 一是社会诚信体系不够健全。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对于不守诚信的单位和个人缺乏有效的评价机制和联合惩戒手段,守信本钱和收益失衡情况时有发生,致使一些社会公众没有树立老实守信的价值观念,认为拖债、逃债、赖债不是可耻的事,而是本领,这种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行为的发生。 二是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不够顺畅。执行信息共享程度不高。法院与其他联动单位还存在信息共享不全面、沟通查询不及时、协同联动反响慢等问题。永州等地虽然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但有些县区2023年以前的数据没有录入,所有权人在外地的不动产信息亦无法掌握。执行财产网络查控机制不完善。总对总、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尚未实现财产范围与财产类型全覆盖,尤其是对不动产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型保险、专利商标等新类型财产无法有效查控。公检法配合协作有待加强。政法各部门就执行工作建立的制度机制有些未落到实处,相互配合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基层反映,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立案标准等认识不统一,导致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认定困难、打击乏力。2023-2023年全省打击拒执犯罪案件仅32023起,2023年永州全市判处拒执犯罪68人,就占当年全省判处人数的53%。 执行转破产工作开展困难。特别是在涉及购房户、农民工等群体性纠纷或者涉国有企业、民间融资的执行案件中,符合条件的僵尸企业不能通过破产有序退出市场,涉案矛盾纠纷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胜诉当事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三是特殊类型案件资产处置效率低,变现率不高。如怀化XX县区法院2023年以来共受理涉金融机构案件245件,结案242件,申请标的3.19亿元,执行到位金额2728万元,执行到位率不到2023%,主要原因是金融类案件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以物抵债或者抵押物拍卖无人购置,抵押物难以变现。娄底民间融资类案件,由于民间资金几乎处于断链状态,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成为普遍现象。 四是公众对执行不能理解有偏差。公众对执行工作认识程度不高,特别是局部干部群众不能正确区分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界限,客观上放大了执行难案件的消极影响。据统计,2023年全省法院约有40%左右的案件属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跟全国整体水平相当。 造成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思想认识层面,有的单位和部门站位不高,没有把解决执行难提升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有的执行联动单位认为执行工作是法院一家的事情,与己无关,将执行联动责任、协助义务视为友情帮助。有的法院认为执行工作就是执行局的事情,没有将执行工作放在全院一盘棋中来考虑。 法院工作层面,执行工作队伍存在数量、素质欠账现象。由于历史原因,法院执行队伍整体素质相对低于审判部门,少数法院没有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挖掘潜能,没有完全遵循执行规律调整、配齐配强高素质、职业化的执行队伍,少数执行人员的能力水平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错误执行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涉执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当事人层面,一些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无视法律权威,采取拖、赖、躲、逃等手段躲避执行。局部当事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不强,将交易风险转嫁到诉讼风险,将诉讼风险转嫁到执行风险,把因市场、交易或社会交际中的风险导致的权益损失或因举证不能、无执行能力等诸多因素造成的自身权益得不到支持和保障归结于法院执行不力。 经济因素层面,近几年来,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实体经济经营困难,局部企业债务风险加大。群众消费观念发生转变,信用卡消费、小额贷款类执行案件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法院执行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执行难度加大。 法律制度层面,相关法律和配套制度不完善,执行程序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较原那么,如躲避执行行为得不到依法制裁,协助执行规定过于简单。有关拒执罪的司法解释还有待完善。破产制度不健全,国家尚未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与执行案件有关的救助制度也不完善。有些可以通过破产方式彻底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