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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人大对农村新型村级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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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人大 农村 新型 基层 治理 机制 建设 情况 调研 报告
市人大对农村新型村级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市人大对农村新型村级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年初,xx市委下发关于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指导意见,xx市人大常委会对此十分关注,将农村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建设,列入年度专题调研课题。2023月份,常委会主任xx带队到河西、河东两个片区,选择17个农村乡镇的17个村,采取一听、二问、三议、四走访的方式,对xx市各村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以及新型村级治理机制运行半年多以来的实际效果进行调研。同时,通过发放调查表,对191个行政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并在此根底上形成调研报告,为xx市进一步健全和标准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提供参考。 一、全市农村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建立、运行概况 市委指导意见下发以后,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农村191个行政村,先后组建了村民民议事会、监事会。据统计,全市共选举产生村民议事会成员4963名,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1242023名。村议事会成员中,党员2134名,占议事会成员总数的43%;村两委“四职干部〞784名,占议事会成员总数的15.8%。监事会一般在村议事会成员中,选举非村组干部3至5人组成,由该村议事会成员中德高望重的老支书、老村长,担任监事会召集人(监事长)。目前,已有大局部村级组织,通过议事会来决定本村的重大事项,全市农村各村议事会,议决事项1295项,现已执行748件,其余正在执行中。总体来看,村民议事会制度在xx市各农村乡镇已根本实现全覆盖,但发挥作用情况参差不齐。 根据现场了解的情况,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全市有20-30%的村级组织,村民议事会工作开展得比较好,到达或根本到达了指导意见关于建立村民议事会、监事会,发挥村民自治组织职能作用的目的。另外,有40%左右的村,议事会、监事会在村民自治中发挥的作用,还不够明显;有30%左右的村民议事会、监事会还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通过进一步了解,又可以得出另一个结论。一是乡镇党委政府重视的地方,村民议事会发挥作用普遍较为明显;二是灾后统规统建、统规自建任务重的地方(议决事项多),村民议事会发挥作用也普遍比较明显;三是村两委战斗力强的地方,村民议事会发挥作用比较明显。 二、全市农村组建村民议事会、监事会主要模式 (一)村民议事会选举的主要方式。从调查的情况看,xx市村民议事会的产生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分级选举制。分村组两级选举议事会成员,先由村民小组选举产生组议事会成员,再从组议事会成员中差额选举村民议事会成员,产生村议事会和监事会。大局部村采取了此种选举方式。其优点是,可以保证各组,作为利益单位,在议事会中的话语权、议事权,议事会在调整村内组间利益时,更容易得到认可。 二是直接选举制。采用“一户一票〞的方式,从村民代表中,通过海选,直接选举村民议事会成员。此种组建方式,程序上更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二)人员构成 一是村两委成员直接作为议事会成员,其他议事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组建村民议事会。如,青城山镇、柳街镇和中兴镇的局部村组建的村民议事会,其村两委成员均全部进入村议事会。 二是村两委成员不直接作为议事会成员,而是与其他村民或村民代表一样,通过直接选举或分级选举方式进入村民议事会。此种做法在全市村民议事会的组建中较普遍。 三是党员占议事会成员的比例,超过了40%。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指导意见虽然仅对议事长身份做了具体规定,但选举结果说明: 1、村民对两委成员是否进入议事会有不同看法; 2、农村党员在议事会中到达了一定比例,说明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三)议事方式 一是自上而下的议事方式。即先由村两委结合本村实际,提出待定事项,再由村民议事会对待定事项进行议定或表决。调查反映采用此种方式议事的村较少。 二是自下而上的议事方式。即先逐户征求群众意见,收集归纳整理后,交议事会议定。调查反映,采用此种方式议事的村占绝大多数。以翠月湖镇清江村为例,其具体操作方式是:第一步向全体村民就涉及全村公共管理社会效劳事宜,发放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余份,收集意见230余条;第二步对收集意见进行归纳梳理,230余条意见归纳为63条,向村民公示;第三步召开村民议事会,对63条意见逐一讨论,拟定执行方案和先后顺序。截止目前,63条意见中,村级组织能够直接办理的已办结24条,剩余局部正在办理;局部不属于村级组织能直接办理的,已上报乡镇党委政府。 (四)议定事项的决定方式 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原那么。即议事会应到人数过半数或应到人数80%以上通过,形成决定。参与调查的绝大局部村民议事会,决定议定事项采用该原那么。其优点,首先是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决定原那么一致;其次在突出市人大对农村新型村级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2页 公平的根底上有效地兼顾了效率。缺点是,一旦议定事项不能满足少数人的利益诉求,对该局部村民的执行难度较大。 二是一致通过原那么。即议事会成员对议定事项一致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参与调查的17个村级组织中,仅有紫坪镇黎明村、龙池镇荣耀村,采取此种方式。其优点,首先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议定事项的公平性;其次一旦形成决定易于执行。其缺点是,效率低且容易出现议定事项久拖不决的现象。例如,龙池镇荣耀村,该村有202300多万的土地款分配事宜,议事会讨论了四次,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至今仍未形成分配方案。 三是表决方式——票决。这是绝大局部村民议事会,对议定事项形成决定采取的表决方式。(在对表决方式的讨论中,议事长表示,所有议事会成员均不赞成举手表决。)也有少局部村民议事会对议定事项,采取签字表决的方式进行。 三、乡镇、村两委、群众对议事会制度的看法 (一)乡镇的看法: 约三分之二以上的乡镇认为,推行议事会制度很有必要,有利于解决当前村民自治组织自治能力弱,村干部与村民之间,干群矛盾突出的问题。同时,为更加有效地解决当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整理、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农村公共效劳和社会管理中,涉及村民利益调整,村组利益合理分配等问题,提供了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不到三分之一的乡镇认为,议事会制度只是一种管理村组事务的形式,目前,村上的组织太多,设立议事会必要性不大。只要村组班子搭建得好、战斗力强,照样能把工作推进好。 (二)村干部看法: 民主是一把钥匙,用好了,能开启家庭和睦的大门; 民主是一潭清水,你把它搅转了,能化解很多矛盾; 民主是一种武器,用好了它不但能保护你自己,还能帮助你克服重重困难。 这是青城山镇热诚村支部书记、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刘菱锋,在谈到村民议事会在村民自治组织中的作用时谈的体会。 绝大局部村组干部认为。议事会定的事情比村两委定的事情要稳当(群众认可度高,执行阻力小),议事会决定的事情后患比较少。议事会在加强基层民主、增进干群关系中,发挥了桥梁和纽带的重要作用。同时,大局部村干部也谈到,成立议事会以后,对村两委如何有效地开展工作,提出了创新要求。 仍有少数村干部认为。成立议事会削弱了村两委的职权,担忧村委的议案通不过,担忧由于大权旁落,对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会有影响。 (三)群众的看法: 在成立议事会时,群众认为这只是一种形式。但经过议事会开展工作,决定了一些事项后,群众认识到,村民议事会是他们发挥主体作用的有效平台,激发了他们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群众对议事会组成人员以及议事会决定事项的认可度普遍较高。 参加调研的一些村干部甚至打比方说。同一件事,通过村委会或议事会决定,可能是同一结果,但大多数群众对议事会决定的认可度要高于对村委会决定的认可度。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全市农村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半年多的实践证明:首先,她符合xx市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实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统筹城乡、科学重建的实际。其次,她为农村群众参与自治决策,表达利益诉求,搭建了一个制度平台。第三,她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有效解决了群众参与自治决策的常态化问题,因而得到群众的广泛拥护。 四、新型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实施半年多来,值得总结的经验 (一)对村民自治中群众通过议事会决定自治事务的首创精神,应当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尊重 (二)群众通过议事会解决涉及群众利益分配、利益调整等疑难问题的方式方法,以及由此形成的带普遍性的经验,应当及时总结推广 1、通过议事会确定农村低保户问题。如,蒲阳镇南乡村。村民议事会成立后,该村有14户向村委会提出确定低保的申请。经议事会根据低保标准逐一审查后认为,其中仅6户符合低保标准予以确认,并将结果向全村公示,公示后未被确认的8户既没有到村委会闹事,更没有到有关部门或市、乡两级政府上访。再如,翠月湖镇清江村,该村原有低保户38户,现经议事会审查,已取缔了2023户,也未出现申请人不服,或闹事或上访的现象。 2、通过议事会解决宅基地调整问题。翠月湖镇清江村,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实施统规自建,选定的新集中居住点原来有28户,规划为集中居住点后增加为128户。议事会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拟定并通过了宅基地调整方案,方案涉及的128户农户未出现一户钉子户,群众都自觉配合统规自建方案实施,需要调整的住户自觉拆房。现该村统规自建集中居住点已根本竣工。 3、通过议事会解决统规统建分房问题。紫坪铺镇黎明村、岷江村建有统规统建集中居住点。以黎明村为例,该村统规统建村民集中居住点,住房共302套,参加分房的村民总数为202345人。根据市上相关文件规定,有一人户、二人户、三人户、五人户等不同分配标准,还有人户别离、户房别离、长期外出,以及是否出钱、出钱多少等复杂的实际情况。议事会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深入学习理解市上相关文件精神的根底上,破解了分房难题,群众对分配方案心服口服,无人闹事、上访。 4、通过议事会解决承包地确权颁证问题。天马镇向荣村作为全市承包地确权颁证和耕保基金发放的试点村,通过议事会和户代表会议,群众的广泛参与,形成了“双固化〞(人口固化、面积固化)方案,群众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现该村土地实测工作已全面完成,并且全部按照“双固化〞方案对应到户,全村617户逐户签字认可。 过去,上述问题是困扰乡镇和相关部门工作的难题,通过村民议事会这个平台,在群众的广泛参与下迎刃而解,其中的经验得失,值得我们认真总结,为全市深入推进以实施“四大根底工程〞为载体的新农村建设,提供成功的范例支撑。 (三)乡镇党委政府在推进新型村级基层治理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应当及时总结推广。 一是乡镇党委政府如何正确看待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对乡镇工作的深远影响;如何正确处理基层政府依法行使农村公共事务管理权与群众依法行使自治权的相互关系;如何正确引导群众正确对待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乡镇整体经济开展与村组局部经济利益的相互关系,引导群众在依法行使自治决策权的过程中,服从和效劳于市乡两级经济开展的宏观构架。 二是相关市级部门如何适应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对其组织开展涉农专项工作的影响;如何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其对农村工作的组织和评价体系。 五、值得重视和注意的几个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界定并处理好村民议事会、监事会与村民(代表)大会、村支部、村委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 1、村民(代表)大会系村民自治基层治理最高决策机构的法律地位,不容削弱和改变。村民议事会、监事会、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以此为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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