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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费税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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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消费税 调研 报告
消费税调研报告 一、现行消费税的背景及税基确定 现行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在新的流转税体系中,增值税和消费税都是对商品销售征税,但增值税是具有中性特征的一般商品税,而消费税是具有非中性特征的选择性商品税。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关系上,增值税对全部商品在生产流通环节普遍征收,消费税选择局部商品征收,是在增值税普遍课征根底上的二次课征,表达税收的调节职能。 这一制度选择的现实背景是:94年税制改革前对一些消费品征收较高税率的产品税和增值税,其目的一是筹集财政收入,二是通过制定高税率限制某些产品的生产和消费,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同时对少数消费品征收高税,还表达“寓禁于征〞的思想。现行消费税从收入上看只是原产品税增值税局部收入的转换,在普遍推行增值税,按同一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将有一些商品的税负大幅度降低。为了保证财政收入,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调整产品结构和消费结构,对税负大幅度降低的商品再征一道消费税,使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根本上维持原来的税负水平。消费税确定五类十一种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 一是过度消费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表达“寓禁于征〞的政策;二是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装品等;三是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四是不可再生和替代的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五是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现行消费税采取三种征税方法。从量定额、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的复合计税。对一些供求根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标准的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如啤酒、汽油、柴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的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如金银首饰、化装品、小汽车等;对卷烟、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计税方法。 消费税作为中央税种,为中央财政提供了强大的财力支撑,与其他税种一起,为中央政府履行职能奠定了物质根底,提供了财力保障。近3年(2022——2022)消费税收入分别为:931.24亿元、202346.56亿元和1183.20亿元,占两税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4.59%、14.29%和13.88%,占中央税收收入的比重2022年为2023.23%。 二、现行消费税税基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现行消费税制运行十年来,对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调整产业结构、引导社会消费、促进社会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现行消费税税制是在方案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形成的,已经不能适应现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现行消费税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征税范围狭窄,消费税作为中央税收在生产、流转环节的调控作用大大削弱,已难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展要求。 1、难以对社会收入分配发挥调节功能。我国现行消费税政策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税种,当时消费税作为流转税制的重要组成局部,主要是在增值税征收范围内确定特定产品征收,以增强流转税制的调节层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开展,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都发生重大变化,社会消费根底由原来的产品消费、低档效劳消费,转化为产品消费和高档效劳消费,而现行消费税调节作用那么滞后于经济开展的步伐,未延伸到高级消费品和高级消费行为,调节功能难以发挥,故应因时而变,对消费税征收范围给予适当调整。首先应对高级消费品即奢侈品开征高额消费税。据来自法国巴黎百富勤的报告显示,中国已进入奢侈品消费初期。该机构测算,中国的中等收入阶层家庭6年后将到达1亿个,户均拥有资产到达62万元。分析师认为,随着中等收入阶层的崛起,中国的消费率还会不断上升,预计将从2022年的58%上升到202322年的65%、2023年的71%,接近兴旺国家水平。2022年世界名车陆续进入中国市场以来,每辆价格在888万元—1188万元的宾利车卖出了85量,劳斯莱斯、宝马等名车的销售量也大大超出预期。这种对奢侈品狂热不仅仅发生在汽车身上,还包括手表、时装和珠宝,全球最大的钟表公司瑞士Swatch集团最近推出一只该公司有史以来最贵的手表开价600万元人民币,在前不久北京展示会上被人买走;全球最昂贵的冰淇淋品牌哈根达斯在中国开了28家店,其中2003年就新增10家,这种原装冰淇淋在中国的售价要比美国外乡高出不少,但它在中国市场一直以40%的速度增长。由此看来,中国的“冒富一族〞正不吝金钱,以奢侈品来显示自身的实力,在国际市场上公认的奢侈品如高级化装品、顶尖品牌的服装、宝石、豪华车、名表等目前在国内的销售业绩均节节攀升。对高级消费品征收高额消费税正能表达按能力纳税的原那么。其次应对高级消费行为开征消费税。据调查,目前公认的高消费行为主要集中在高尔夫球、高级美容、按摩、桑拿、身体护理spa、高级夜总会、高档餐饮等方面,这些场所多以俱乐部的面目出现,要想成为一名会员,一定要有鼓鼓的钱袋作后盾,拥有一张或几张价值不菲的金卡、会员卡更是身份和财富的象征,对在这些效劳场所一掷千金的行为开征消费税,更能表达消费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再次应对局部普通消费品降低消费税率或免征消费税。现行消费税是1994年制定的,其征收范围是综合考虑到当时的经济开展状况、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确定的,随着经济的开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合理现象日显突出。像低档护肤护发品、香皂、花露水十年前也许还是奢侈品,但现在已经是群众消费的日常用品,尤其是花露水是我国特有的产品,近年来,由于其在配方上强化驱蚊、止痒功能,成为我国农村市场和城镇群众市场夏季消费的主要产品之一,成为生活条件比较落后地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日常生活必需品,产品价格很低。以占我国花露水市场70%以上的“六神〞品牌为例,195毫升的产品出厂价为5.49元/瓶,消费税占毛利的46%,因此套在其身上的消费税“枷锁〞应该去掉。 2、财政收入职能未尽发挥,对一些需求弹性相对小的非生活必须品不征税,未考虑税源稳定开展要求。我国消费税、增值税是从产品税沿袭改革而来,它规定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根底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消费税,旨在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增加财政收入和调节社会的财富分配。随着经济的快速开展,目前已经开征消费税的行业大多属于传统行业,有的已是夕阳产业,税源趋于老化,税收增量小,难以保证中央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特别是在我国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都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应当开辟新的稳定的税源。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考虑到国家财政的需要,还可以将一些消费普遍、税基较宽、界限清楚、便于征管,且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一般消费品和非生活必需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3、不适应开放的经济环境,对局部进口商品不征税,未能表达保护国内幼稚产品的局部关税替代职能。我国海关税收(包括关税和增值税)是财政收入中非常稳定,非常可靠的一个来源。参加世贸组织后,我国关税将在2022年降至9.4%。关税减让结束了我国对国内工业实施了长达40多年的高关税保护,这时消费税应作为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替代关税实行局部保护国内产业的职能。以葡萄酒为例,参加wto,葡萄酒进口关税为65%,加上其他税费要超过20230%。参加wto后,葡萄酒进口关税将下调到14%,一些税费也相应取消,这样会比质量相当的国产葡萄酒价格还要低,作为新兴的葡萄酒生产和消费大国,国产葡萄酒将不可防止地受到冲击。因此,对局部进口产品征收消费税如:高档手表、高级女装、高档摄(照)像设备、游艇、高尔夫球具等,一方面可以适当减轻关税降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另一方面也符合对民族幼稚产业保护的要求。 4、不适应可持续开展要求。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不可再生资源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仅有汽油、柴油,随着经济的开展,各种产业的兴起,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耗用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费品以及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消费品日渐增多,如:一次性竹木筷、建筑装饰材料、电池、一次性饭盒、一次性塑料包装袋、含磷洗涤用品、残留剧毒化学物质的农药、味精、高档纸等,对我国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都有负面作用,保护资源和环境刻不容缓,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不能够表达“十五〞方案中可持续开展的要求。 (二)消费税计税方法不能保证消费税税基免遭侵蚀,消费税名义税负高,实际税负低,中央财政利益受损。 1.“从量定额〞征税方法以消费品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与市场价格没有直接联系,利于公平税负。但由于其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脱节,缺乏税收弹性,在通货膨胀的经济条件下,易造成税收流失。 以汽油、柴油为例,我国一直采取“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目前汽油每升的消费税额为0.2元,柴油每升的消费税为0.1元,按照我国去年的原油消费量2.7亿吨计算,全年实现消费税约为500亿元,而油价在今年内已三次涨价,较去年涨幅2023%以上,石油企业的利润急剧增长。中石油上半年的净利润到达452.9亿元,同比增长了17.3%,这其中油气产量较上年同期只增长2.7%,但销售收入却增长了21.4%,是产量增长速度的十倍左右,由于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方法,国家没有从油品涨价中增收消费税。 再如白酒,2022年5月,白酒消费税由“从价定率〞改为复合征收,当年实际增收酒类消费税5.8亿元,不到预期目标的1/2023。这是因为全国白酒市场的70-80%是中低价酒,从量定额征收使得低价酒的税负大大增加,正规酒厂为了不亏损,必须调整产品结构,缩小规模,减少中低价酒的产量,全国白酒产量从1996年的顶峰801万吨下降到去年的372万吨。然而白酒市场是一个需求弹性不大的市场,高中低档酒都有着固定的消费群体,正规酒厂削减中低价酒的产量留出的市场空缺,被小酒厂纷纷占领,小酒厂生产隐蔽,无帐可查,而且很大局部是地下工厂,税收在此大量流失,据测算全国白酒行业一年偷漏税款在20230亿元以上。 2.“从价定率〞征税方法依消费品生产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由于强调在生产环节征税,纳税人通过转移定价大量侵蚀税基。全国酒类行业的通行做法是成立商业销售公司,后移局部生产环节,如将包装环节移至关联商业销售公司,从而将包装物及其押金剔除在生产本钱之外,并将许多本应由生产厂家承担的广告、宣传等销售费用转移至商业环节支付,人为地压低产品的出厂价,躲避消费税,以商补工。调查显示,白酒关联商业销售公司的全部销售本钱中包装物本钱占到50%,广告费用占25%,这两项费用本应由生产企业承担并计入产品本钱,而现在那么人为地被剥离到商业环节,使得白酒的出厂价格畸低。据测算,白酒行业的销售额如果按照批发价格来计算将是目前按出厂价计算销售额的3倍左右,税基遭到严重侵蚀。 三、优化消费税税基应遵循的原那么 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开展、消费结构变化情况及宏观经济政策,适当扩大税基,进一步增强消费税调节功能,提高消费税对经济社会开展变化的适应性,优化消费税税基应遵循以下根本原那么: 1、筹集财政资金,为中央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 组织收入是税收的首要职能,也是税收最根本的职能,同样,组织收入也是消费税的首要职能。最优税制理论说明,对需求弹性小的消费品课税,既能取得财政收入,又不会对经济带来超额负担;对闲暇互补的商品课征高税,对经济也不会带来扭曲。因此,对需求弹性较小的非生活必需品(如,烟、酒)征收高税,对闲暇互补品(如,高尔夫、摩托艇、歌舞厅等)征收高税,是可行的且是最优选择。消费税是中央税,对上述产品征收高税,能为中央政府取得更多的财政收入。 2、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对高档消费品和消费行为课税。 从单个税种来看,一国可以设置比例税率,按同一比例对所有的商品、行为或收入课征同一税收,如,增值税。但从整个税制来看,一个国家的税制设计应是累进税制(当然,并非一定实行累进税率),即,对高收入者征收较高比例的税收,对低收入者征收较低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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