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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大力
推进
政府
社会
力量
购买
服务
调研
报告
关于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置效劳的调研报告
一、我区在推进政府购置效劳方面的积极尝试
近年来,我区有关部门在政府购置公共效劳方面也进行了积极尝试。如区民政部门自202223年起,对60岁以上的低保、特困、优抚等困难老人按轻、中、重三个等级,按照每人每月20230元、150元和200元的标准,给予居家养老效劳政府补贴。2023年又扩大了补贴范围,对80岁以上的失能、空巢、市级劳模、独生子女父母等困难老人给予居家养老护理政府补贴,并将补贴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150元、200元和400元。民政部门委托非营利性社会效劳机构,为这些老人提供送餐、洗浴、理发、洗衣、家庭设备维修等专业化效劳,实现了老人实际需求与养老市场供给的对接。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2023年6月,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220230.58万元用于困难老人居家养老补贴,其中区政府按1:1配比,全额落实了补贴经费。此外区残联也通过定向委托方式,为困难残疾人提供了康复、照料、辅具装配、托养等效劳。这些部门的工作都为在全区深入推进政府购置公共效劳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力推进政府购置效劳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置效劳管理方法和2023年、2023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置效劳的指导性目录。但与上海、广东等先进省市相比,我市政府购置效劳工作还处于初始阶段,制度设计及实际操作都不是十分成熟。在全市相对滞后的大环境下,我区在政府购置效劳的领域、范围、数量、方式,以及社会力量本身承接效劳的能力等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也都存在明显差距。因此,我区应将推进政府购置效劳工作摆在全区开展改革的重要位置,充分认识推进政府购置效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和我市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购置效劳工作。
二、我区在推进政府购置效劳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政府购置效劳重要意义的认识亟待加强
尽管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和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但我区有些部门对政府购置效劳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方式仍然缺乏充分认识。一是习惯于政府直接向公众提供效劳的思维定式,对社会力量的作用存在疑虑,认为有些工作政府自己能做,或者能组织志愿者去做,为什么还要花钱向社会力量购置效劳。因此对哪些工作应该推向市场交给社会力量,哪些应该留给政府自己,政府与社会力量的职能应该如何界定等问题没有深刻认识。二是认为推行政府购置效劳是改革公共效劳提供机制的一项创新,需要涉及局部和全局的各种关系,因此存在求稳怕乱、等待观望的思想,即使上级部门已经出台相关文件,也不敢积极推行、大胆尝试。三是担忧推行政府购置效劳会造成权力资源减少,因此购置效劳的积极性不高、动力缺乏。
2、政府购置效劳的制度性措施亟待完善
早在2023年,上海xx区就出台了关于政府购置公共效劳的实施意见(试行)。从202223年起,上海闵行、静安、杨浦等区县根据自身情况,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标准政府购置效劳的政策措施。北京xx区于2023年出台了关于政府购置公共效劳的指导意见(试行)。这些文件均对政府购置效劳的内涵、实施主体、范围、程序和评估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政府购置效劳向制度化标准化方向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比而言,我区明显缺少推进政府购置效劳的顶层设计。这几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到要转变职能或购置效劳,但直到目前还没有一件推动此项工作的全区性、专业性、制度性措施出台。虽然近年来区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在政府购置居家养老效劳和残疾人救助效劳等方面进行了很多实践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但这只是靠部门的主动作为和创新精神,而不是靠机制推动。也就是说,全区对哪些部门应该在哪些领域、以什么方法向社会力量购置效劳、如何对社会力量的效劳进行严格监管和科学评估等,还没有形成制度设计和政策保证。
3、政府购置效劳的领域和范围亟待拓宽
上海xx区2023—2023年已经实施的政府购置效劳工程有四大类20大项77小项,最近发布的2023年购置工程参考目录又增加了32小项,这些工程包括社会管理、社会效劳、社会事务和按职能转移要求需要购置的其他效劳。上海各区县目前已推行的政府购置效劳工程可概括为以下领域:一是社区民生效劳。包括就业与社会保障、社区救助、居家养老、社区平安、社区文化、社区教育、公共卫生和方案生育、社区环保、便利店与便民早餐等。二是行业性效劳。包括行业调查、统计分析、资质认定、工程评估、业务咨询、技术效劳等。三是社会管理效劳。包括信访干预、矛盾调节、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民族融合、外来人口管理等。四是城市根底事务。包括环卫作业、绿化养护、海洋环境保护、污水处理等。民政、劳动、教育、卫生、文化、司法、市容、环保等部门都引入专业社会组织来承担效劳工程,购置范围几乎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同样相比而言,我区在政府购置效劳方面的范围偏窄。据有关部门介绍,目前我区的购置工程仅限于社区管理公益岗、居家养老效劳和旧楼区提升改造管理;政府购置效劳的资金虽然纳入区财政预算统筹,但占预算支出的比重很低。同时购置工程在选择效劳提供者时根本上是定向委托方式,而不是上海、深圳那种招投标方式,因此导致市场化程度不高、竞争力不强。
4、承接效劳工程的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力亟待提高
政府购置效劳的承接主体,主要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推进政府购置效劳,社会组织不可或缺。上海之所以在政府购置效劳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不断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养力度,不断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管理模式,吸引和培育了一大批以效劳民生、维护稳定为职能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效劳和社会管理中。
截至2023年6月,xx市共有登记的社会组织11925个,其中社会团体385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906个;xx市共有登记的社会组织8928个,其中社会团体371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912个。截至2023年4月,我市仅有登记的社会组织4725家,其中社会团体229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369个。上海和北京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为7—8个,我市为3.3个。再以区级政府数字为例:截至2023年底,xx区共有登记的社会组织453个,其中社会团体13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16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为14个;我区共有登记的社会组织278个,其中社会团体6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11个,按照我区20230万人口计算,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是2.8个。
除数量偏少外,我区社会组织还存在发育不成熟和承接能力缺乏的问题,一些目前可以推向社会的购置事项难以找到适宜的社会组织承接。许多社会组织内部结构不健全,实力偏弱,规模偏小,掌握的资源也很少,高素质专业人员的数量严重缺乏,对承接政府购置效劳心有余而力缺乏;还有一些社会组织效劳意识和效劳水平较低,规制力不强,公信度不高,不能得到社会和效劳对象的认可。因缺乏适宜的、高质量的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效劳购置,一旦政府推出更多购置效劳工程,可能会面临无社会组织承接的为难境地。
5、政府购置效劳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亟待健全
政府作为出资者向社会力量购置公共效劳,既要对效劳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管,也要对完成的效劳工程进行绩效评价。但从我区情况看,效劳过程的监督和事后的评估机制还很不完善。目前我区对承接效劳工程的社会组织或企业的监督,主要表达在部门内部监督上,缺乏专门机构在效劳过程中对其效劳质量和效劳效果进行监管,没有形成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有些部门在与承接方签署购置合同时,虽然也包括了监督与评估的内容,但科学性与约束性缺乏。这种缺少以效劳对象为主体的形式上的绩效评估,使得一些社会单位在为群众提供效劳时,只追求利润、不重视效劳品质。例如,某企业在接手养老配餐效劳工程后,由于只追求利润最大化,不考虑效劳工程的公益性和效劳对象的特殊性,效劳质量每况愈下,群众满意度也随之大幅下降。但由于缺乏考评机制以及其他原因,主管部门尚无将其剔除出承接单位的有效手段,因此出现经济学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三、大力推进政府购置效劳的几点建议
1、准确把握购置主体,解决好“谁来买〞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政府购置效劳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开展方向,今后政府不可能包揽全部社会管理和公共效劳事项,必须推行多元化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这是加快建设效劳型政府的要求。因此各部门要提高对政府购置效劳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政府机关是购置效劳的主体,正确对待利益格局的调整,不等不靠,把社会能够提供的效劳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来承担。要加强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熟悉和掌握政府购置效劳的政策措施和具体要求,提高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政府购置效劳工作涉及财政、民政、审计、监察和一大批职能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建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召集人的推进政府购置效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参与,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推进政府购置效劳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加强顶层设计。鉴于我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置效劳管理方法和2023、2023年市政府购置效劳目录已经出台,应尽快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开展实际,制定我区推动政府购置效劳的实施意见和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力争形成上下结合的政策体系。同时结合全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启动,研究制定xx区公共财政开展专项规划、xx区社会组织开展专项规划,推进政府购置效劳向制度化标准化开展。
2、合理确定购置范围,解决好“买什么〞的问题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购置目录。xx区政府从2023年起,每年都向社会公布政府购置社会组织效劳工程参考目录。我区也应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降低效劳本钱、有利于提升资金效益的原那么,研究制定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置效劳的目录,同时每年对效劳工程进行动态调整。根据目录,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政府购置效劳。
二是突出重点,满足群众需求。要在公共效劳需求多样化的形势下,突出购置工程的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购置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和工程,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例如,对民政、劳动、卫生、残联等部门目前实施的养老、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医疗救助、残疾人保障等社会迫切需要的根本公共效劳领域,逐步加大政府购置效劳力度,在工程和资金上给予倾斜。
三是先易后难,扩大购置范围。在现有政府购置效劳范围的根底上,逐步增加购置内容,扩大购置范围,例如针对我区人口中青少年和老年人口比例较高的特点,将青少年开展、临终关心、健康保健等纳入政府购置效劳范畴。学习上海静安、杨浦等区的经验,将更多公益效劳、社区便民效劳和社区建设的具体事务性工作逐步转交给社区社会组织来承担,以降低社区建设本钱,提高社区效劳效率,打造一批深受居民欢迎的优质社区公益效劳工程,扶持一批有能力讲诚信的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
3、积极培育市场主体,解决好“向谁买〞的问题
一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我区作为全国效劳业综合改革试点区的优势,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将现行的“民政部门登记管理和行政部门业务主管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为“民政部门登记管理、行政部门行业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新型社会组织管理模式,逐步淡化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为社会组织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空间。
二是改革社会组织登记方法。全面清理社会组织前置审批程序,缩短登记时限,简化登记手续,试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推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重点开展效劳经济、效劳民生的社会组织,对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效劳类等社会组织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