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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去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吴政隆省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抓好落实。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拓展融资渠道,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水平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突破口,进一步改进服务、细分市场、创新产品、优化流程、完善机制,着力打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至2018年11月末,全省中小微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5.78万亿元,同比增长9.74%,增速比6月末提高0.47个百分点。
(一)畅通政策传导机制。一是建设银企对接平台。推动建设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采取“线上+线下”运营模式,以企业征信服务为核心,整合政府扶持政策和金融机构产品,为各类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化、全方位”金融服务。自平台上线以来,已注册企业3.4万余家,上线金融机构73家、金融产品181项、成功撮合3100多项融资需求、授信金额超过120亿元(不含苏州子平台)。二是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认真落实总行定向降准政策,去年实施4次定向降准,共为我省法人金融机构释放资金969亿元。加强再贷款再贴现的精准投放,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再次调增我省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限额,全省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限额使用率分别达到93.6%和96%。鼓励金融机构实施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目前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平均下调约30个基点。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落地,目前省内已有6只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落地,发行债券25亿元。顺利获得国家融资担保基金300亿元授信,有效提升对小微企业、双创主体等群体的服务能力。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省内主要银行业机构出台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优先保证贷款规模、优化经济资本考核等倾斜措施。指导泰州医药高新区资本项目收入兑换便利化试点和取消银行账户许可证试点工作,21家企业获得资本项目收入兑换便利化试点备案,开展试点业务金额8600余万美元。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资企业凭支付指令直接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手续,提高企业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的便利化程度。
(二)发挥考核激励作用。一是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源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建立规模20亿元的“小微创业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开展以“两无四有”为审贷标准的“小微创业贷”业务,累计投放570亿元小微贷款,贷款余额203亿元,平均执行利率不超过5.3%。近期,省财政对为我省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提供承销、增信服务的45家金融机构,下达2018年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奖励资金4664万元。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文化型创新创业企业。目前全省已认定各类科技金融特色机构169家,文化金融特色机构18家,涵盖银行、保险、融资担保、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创业投资公司等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和组织。三是进一步完善江苏省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充分发挥优秀金融创新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双创主体等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三)完善社会财务会计服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一是加强信息归集提供征信服务。江苏省企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已为全省246.7万户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入库贷款余额7.2万亿元。规范发展企业征信市场,稳步推进省级征信平台建设,试点推出《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基础版)》,涵盖59个省级部门和13个设区市政府的公共信用信息,涉及100多个数据项。二是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宣传推广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牵头组织建设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破解信息不对称、账款确认难问题,缓解上下游企业“两项资金”占用。目前全省累计在平台注册机构用户1.75万家,累计促成应收账款融资2.44万笔、融资金额1.31万亿元,融资笔数和融资金额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三是联合惩处涉金融领域失信行为。公安、法院等部门对严重失信的3320名非法集资个人主体(包括实际控制人、代理人、中间人等)和140家法人主体建立了失信人名录库,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管理共享平台。
二、精准应对风险,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和国务院大督查要求,在巩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处置和打击力度,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去年12月19日,王江副省长主持召开省金融稳定协调小组、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压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责任。
(一)严厉打击以非法集资为代表的涉众型违法金融活动。一是统筹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制定并落实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为110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建立省级层面战时工作机制,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25个省级部门共同参与,同步推进风险排查处置、广告资讯清理、刑事打击、陈案处置、遏制增量风险等五项重点工作,并组建省级风险排查处置、陈案处置专项工作组,强化省级层面对跨区域金融风险防控的统筹协调力度。二是开展风险早期干预处置。针对重点人群,组织开展重阳节老年人集中宣传、首届大学生金融节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多样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构建全省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多渠道受理社会公众举报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集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专项排查清理工作,去年共监测户外金融广告1.8万条次、互联网广告156.3万条次,审核确认涉嫌违法广告206条。持续动态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累计排查发现4.8万条风险线索,均已录入对应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平台)。三是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研究制定《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江苏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流程》《江苏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制规定》。去年全省没有发生涉案规模大、涉稳压力大、在全国影响力大的大案要案,涉案金额亿元以上和集资参与人数千人以上的案件占比、案均涉案金额、案均涉及人数均保持下降趋势。
(二)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完善投融资服务企业商事注册登记会商机制,从严控制“类金融”企业注册登记,原则上不允许隐含从事金融业务字样的一般工商企业注册。严控P2P机构的工商注册登记、网站备案和ICP证申领关口,源头防范风险。二是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制定“江苏版”P2P网贷机构全面检查方案,对全省P2P网贷机构资产端项目真实性、资金流水等进行全面深入检查,查实查透机构风险底数。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压紧压实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各地对P2P网贷机构“一企一策”制定防范处置风险预案,“一企一专班”盯牢风险;对存量业务规模3亿元以上的P2P网贷机构,省互金整治办直接派员监测。四是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督促各地防范化解P2P风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P2P风险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责任。建设完善全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系统,提高监管效率。我省法人类P2P网贷机构运营数量由去年6月末的70家减少到目前的60家,存量业务规模由去年6月末的120亿元压降到目前的96亿元,实现了从业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持续“双降”,全省没有发生有影响的P2P网贷机构“爆雷”事件。
(三)加快化解地方中小法人银行机构风险。一是推动高风险农商行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成立农商行风险处置协调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江苏省高风险农村商业银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设区市高风险农商行应急预案》。目前,丹阳农商行通过江南农商行战略重组的方式,已全面完成风险处置工作,实际不良贷款率降至2%以下;确定徐州市区农商行重组方案,通过清收清欠、清产核资、增资扩股等措施,稳妥化解高风险状况。二是防范化解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风险。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用风险排查,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分步全部计入不良,防止不良贷款风险向实体经济、政府债务等领域延伸。去年11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1.28%,比6月末下降0.01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周边省份;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88.99%,连续7个月低于100%,比6月末下降2.48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三是开展法人银行机构压力测试。监管部门组织对全省40家法人银行机构开展偿付能力敏感性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对南京银行、苏州银行开展偿付能力宏观情景、房地产相关贷款情景、传染性风险等压力测试,提高防范银行机构风险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四)着力构建金融机构合规经营长效机制。一是引导金融机构树立正确的风险责任观念。深入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组织打击非法商业保险活动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检查督导、严格问责处罚,督促银行保险业机构强化内控管理,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构建合规经营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针对不同人群金融知识的薄弱环节和金融需求,开展2018年全省“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三、实行严管严控,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加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承债主体的有效对接沟通,妥善处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问题,坚决打好打赢这场艰巨战役,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发力减存量遏增量。一是压实各级党政主体责任。召开全省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推进会,娄勤俭书记专门作出批示,吴政隆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省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樊金龙常务副省长、王江副省长主持召开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专题会,听取各设区市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并根据各地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职责。二是健全完善法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印发《省属事业单位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债务管理,保障公益性事业健康发展。三是严禁假借PPP项目违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督促各地梳理本地 PPP项目,确保所有项目各类文件资料不存在政府方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存在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承诺最低收益,不存在对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等变相举债行为。严格落实PPP项目资本金制度,要求各地加强对资本金管理,不得通过“名股实债”等违规方式开展资本金融资,确保不出现假借PPP项目名义来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情况。
(二)一步不松保持高压监管。一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行为的源头管控。印发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工作的文件,要求各地认真落实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制度,严格审查在建、拟建项目资金渠道的合法合规性。二是严格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管理。组织全省各市县开展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核查,目前全省各地均未出现PPP项下财政承受能力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情况。建立负面清单,对支出责任占比较高地区申报的项目从严从紧控制,对部分地区开展PPP财政支出责任监督检查,及时下达《财政检查整改通知》,要求被检查单位立查立改、逐条整改。三是加强全口径债务的动态监测。要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融资平台公司,不含金融类企业)运用财政部“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逐笔填报债务信息,并进行隐性债务认定,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认定为隐性债务的数据导入财政部内网监测平台,定期汇总上报。
(三)久久为功健全长效机制。一是认真制定地方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