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村委会选举制度调研报告新编.docx
下载文档

ID:690472

大小:42.41KB

页数:41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4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村委会 选举制度 调研 报告 新编
村委会选举制度调研报告 今年是基层组织换届年,在基层工作的7年的时间先后经历了三次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对村两委换届特别是对村委会选举制度进行了专题调研。 20年来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演进,始终不渝地遵循着一个鲜明的价值主题:保障与扩大选民权利,推进选举的民主化。在这一价值理念的导向下,村委会选举制度既对其他可借鉴的制度资源有所继承,又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实践的根底上不断创新,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成为目前我国民主程度最高的选举制度。 一、选择性 选择性是指根据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安排,选民作为权利的主体,享有比较充分的选择权,从而能够自主地、不受干预地实现自己的意志。选民的选择权贯穿于选举的全过程,包括选民对选举主持机关的选择权,对初步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选择权、对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的选择权,对最后中选者的选择权,对任期内村委会成员的重新选择权等等。比较有特色的制度设计有以下几项: (一)推选产生选举主持机关。作为选举的具体主持机关,村民选举委员会虽然是临时的,但在选举的组织与实施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重要性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举主持机关是选举活动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根据地方选举方法对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的规定,从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到选民登记、组织提名确定候选人,再到确定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总结和上报选举工作情况,建立选举工作档案等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选举主持机关。 2、选举主持机关的性质影响选举的性质。选举是由一系列环节组成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选举主持机关的组织与管理,如果选举主持机关是由特定的利益集团所任命或操纵,选举就会偏离选民的意志,成为为特定利益集团效劳的工具。 3、选举主持机关的活动影响着公民选举权利的实现。法律所规定的静态的公民选举权利,必须依靠选举主持机关发动起来,才能成为现实。在有的选举中,选举主持机关是任命的,或由某些人挑选的,不利于保持中立性。在村委会选举中,为使选举主持机关只对选民的意志负责,选举制度对其产生、人数、回避做了如下规定:一选举委员会成员是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防止它被某一组织或利益集团所操纵控制;二是组成人数为单数,一般不超过十一人,便于意见发生分歧时,能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通过投票表决做出决定;三是一旦选举委员会成员成为正式候选人,就要退出选举委员会。这是为了防止候选人利用在选举委员会中的地位为个人的中选谋取私利。 (二)直接提名初步候选人。提名权同投票权一样是选民选举权利的重要组成局部。1 如果选民不能控制提名,候选人是内定的,或是由某个组织、单位挑选的,选民的选举权利就是残缺的。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可以1个选民单独提名(包括自荐),也可以假设干个选民联合提名。村民直接提名是唯一合法的提名方式,“协商〞、“上级指定〞、“组织提名〞等都被排除在外。 这条规定实行后,乡镇政府、村党支部在候选人提名的问题上,不再定调子、划框框,而是把提名权彻底放手交给了选民,实现了村民个人自由提名,打破了候选人提名中特定组织的权力垄断,使提名权真正成为每个村民个人的自由权。实行直接提名后,在各地的选举中,普遍出现了参与提名的选民多,被提名的选民多的“二多〞现象。在实行选民个人自由提名的XX省XX县区北老壕村,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应选人数与提名人数之间的比例分别是1:25,1:29,1:19。如此广泛而自由的提名,使候选人有了广泛的群众根底,村民有了更充分的挑选权,增强了村民对选举的信任感和参与感,有助于选举活动顺利进行。 (三)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如何从众多的初步候选人中,按照差额的原那么,筛选出适当数量的正式候选人,这在任何选举中都是一个重要问题。在有的选举中,法律规定由选举主持机关组织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按照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但是,“酝酿、讨论、协商〞不是一种程序化的方式,容易受人为因素的干扰,在这一过程中,选民的意志往往得不到尊重,选举主持机关那么有可能利用这一时机,按自己的意志确定正式候选人,造成事实上的“指选〞、“派选〞。即使选举主持机关没有违法,有的初步候选人或选民也可能因为不知道自己或自己挑选的候选人为什么没成为正式候选人,从而疑心筛选过程的公正性。 为解决这一问题,在初步候选人的根底上,按照多数人的意愿,公正、公平地确定正式候选人,各地的村委会选举方法做出了以下类似的规定:如果提名的初步候选人人数多于差额人数,就要组织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预选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设立投票站和秘密写票处,并推选出监票人、计票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选民进行无记名投票。选民在选票上填写的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投票结束后,公开唱票和计票,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一至假设干人。 程序化的预选,使每个初步候选人都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无论是中选者还是落选者,都觉得公平合理。中选者认为自己赢得荣耀,落选者觉得自己输得服气。选民因为自己掌握了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权利,对预选结果也不再心存疑虑。 (四)罢免权使选民享有重新选择的权利。村民的罢免权是其选民权利的重要组成局部。如果没有罢免权,村民的选举权就是不彻底的、不完整的。罢免权表达了村民对中选人始终保持着重新选择的权利。这种随时撤换的权利,是选民对中选人监督、制约权利的表达,对中选人的行为取向与行为方式产生了强有力的影响。为了保障村民罢免权的顺利实施,各地的选举方法在村委会组织法有关罢免规定的根底上,加强了对罢免 的程序保障,如“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村民委员会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一个月内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村民委员会拒绝召开村民会议表决罢免要求的,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村民会议,由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在村委会组织法正式实行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发生了近百起村民自发罢免村委会主任或整个村委会班子的事例。罢免的启动与成功,使村民参与的深度和有效性得到很大提高,保障了选民选择权利的完整性与连贯性。XX省XX市集乐村村委会主任于1996年由镇里“指选〞产生,村民对此很有意见。1998年,该主任利用灾后重建的时机,以权谋私,更加重了村民的不满,开始向上级反映情况,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1998年11月4日,村民从电视中得知村委会组织法正式实行后,立即买书学习,随后决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联名提名罢免该主任。1999年3月6日,村里召开了全体村民大会,严格按照程序罢免了该村委会主任。通过上面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罢免权对选民至关重要,甚至能够使选民由弱势变得相对强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选民由于不能充分行使自己的选举权造成的无力感。据预测,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村民罢免村委会干部的案例数量将会有较大增长。 二、竞争性 村委会选举制度的竞争性表达为两点,一是差额原那么,二是关于竞选的规定。村委会组织法规定: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地方的村委会选举方法将差额的原那么具体化,一般是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名额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名额比应选名额多1至2人或3人。这说明,村委会成员的全部职位都实行差额选举。这已经成为村委会选举中普遍遵守的规那么。在XX省1999年的村委会选举中,全省20230%的村都实行了差额选举。 在差额的根底上,为了自己中选,村委会选举制度允许候选人之间展开公平、公开的竞争。地方的村委会选举方法一般都规定:在投票日前,选举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那么,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也可以组织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说,并答复选民和其他候选人的提问,但内容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竞选的合法化,对于村委会选举有重要意义。有的观察者认为:“村委会选举的一个重大成就是不但公开打出了‘竞选’的旗帜,并且越来越具有竞选的实质内容。〞更有人将之称为“整个中国农村选举中最大胆、最重要的突破。〞 竞选的一般程序是。在选举日前,由选举委员会组织,各位候选人在全体村民面前,发表治村演说,主要内容有个人简历、竞选条件、任期目标、工作措施以及对村民的承诺,号召大家投自己一票。候选人之间可以互相提问,还要答复选民提出的各种问题,接受选民的检验。为了让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有的村将候选人的竞选演讲录音,在村播送站反复播放。有的村还通过录像,在闭路电视上反复播放,让选民坐在家中就能品 头论足,进行比较。也有的组织候选人走家入户宣传自己。 把竞争机制引入选举,打破了以往选举死气沉沉的局面,使选举变得有声有色,候选人和选民都处于主动参与、积极竞争的状态,二者的直接互动又活泼了整个村庄的气氛。竞选为候选人展示自己的能力,争取中选提供了均等的时机,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参与选举,并使他们脱颖而出;也有利于选民对候选人做出正确判断,在比较中做出理性的选择,使更有民意根底,更有能力的人进入村委会;竞选演说也同时增强了选举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防止“地下〞竞选活动,克服家族、派性带来的消极影响。 三、秘密性 所谓秘密性,是指采取不为他人所知投票指向的方式进行选举。也就说,选民投了谁的票,不投谁的票,投的是赞成票,还是反对票,弃权票,只有他本人知道,这可以免除选民产生顾虑,把自己的真实意愿表现出来。为了保证选民选择意愿的秘密性,我国的选举制度根本都规定无记名投票,村委会选举制度也不例外。但是,村委会选举制度与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或党的选举制度不同的一点,就是规定在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进一步开展和完善了无记名投票原那么。秘密写票处的设立与使用,可以有效地防止家族势力和不同派性势力的干扰,减少选民的担忧与顾虑,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写票形式的创新,是唯有村委会选举具备的一个特色。选举日当天,无论是在选举大会会场,还是投票站,到处都可以见到村民因地制宜建成的秘密写票处,有的是学校的教室、有的是剧场两边的小化装间、有的有屏风、纸箱、木板临时搭建。吴毅考察了1999年四川t市肖村村委会选举投票日的秘密划票过程:“选民们最看重的是秘密划票。他们认为,秘密划票能够充分保护选民的自主性。‘想写谁就写谁,不会得罪人’。秘密划票处设在教室外面的露天走道旁。四个教室外,十几张课桌一字排列,桌子上放好了圆珠笔,以供划票使用。为了确保划票的隐密性,每张桌子之间都相隔了一定的距离。此外,各组的监、计票员守在教室门口,每个选民只有在听到工作人员喊自己的名字时,才能走出教室领取选票,然后到课桌前划票。每一次,课桌旁只能有一位选民划票。划票之后,选民再把选票投进票箱。〞[18]随着村委会组织法的正式实施,秘密写票处已经成为农民自由行使选举权的制度化保障。在1999年XX省的村委会选举中,设立秘密写票处的比例已经到达90%以上。 四、公开性 公开是公正的保障。公开性保证了选民的知情权,有利于选民监督选举。公开性贯穿于村委会选举的全过程:公开选举程序和具体规定,使选民了解什么是合法的选举,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公开选民名单,防止选民登记中出现“错登〞、“漏登〞、“重登〞,保证每个选民的选举权利;公开应选名额和候选人条件,引导选民的选择意向;公开候选人名单及其根本情况,防止内定、指派候选人;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防止“黑箱〞操作等等。 这其中比较有村委会选举特色的,是村委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选举实行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与此相反,在其他类型的选举中,计票过程一般不对全体选民公开,选举结果在选举日后公布。 在村委会选举中,实行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对于选民的心理和选举结果的公正有很大影响。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