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构建
服务
税务
稽查
调研
报告
关于构建效劳型税务稽查的调研报告
纳税效劳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建设效劳型机关,优化纳税效劳,是新形势下征管改革开展的趋势。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正确处理好税收执法与纳税效劳的关系,对于营造公平和谐的纳税环境,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促进地方经济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构建效劳型税务稽查,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税务稽查效劳工作的现状
目前县局稽查机构实行县级稽查,具体是对外保存稽查机构,对外挂牌,对内保存稽查人员编制,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2023年4月我局推行了“全员征管〞模式,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稽查人员充实到征管环节,每年主要是从事重点税源管理、征管数据的统计和负责稽查日常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为落实好省、州稽查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县局成立了以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在实施专项检查时,我们首先围绕抓住案件查处、专项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等要求选择稽查对象。如今年我局的稽查主要是开展对本辖区内的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中石油除外)实施全面检查和对三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稽查权的相对集中和稽查方案制度的实施为县局的检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参考的检查方案,也防止了对纳税人一年屡次查和多头检查的现象发生。其次,在检查过程中为纳税人答疑解难,进行税法宣传、纳税辅导效劳,稽查效劳质量效率得到提高,也融洽了征纳关系的和谐。第三,在检查方式上,实行调账和约谈,防止了税收检查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干扰。稽查内部积极推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权别离的原那么,标准了执法行为。
二、税务稽查效劳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县级稽查还处在探索和完善阶段,纳税效劳的成效还刚起步,但是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与建设效劳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缺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务稽查与税务日常检查衔接不强,执法缺乏公正性和严肃性。还是存在多头稽查、重复稽查的现象,纳税人不堪其扰。稽查对象的选择上缺乏标准,对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往往稽查较多,对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稽查较少,使检查失去了公正性。同时,由于税务稽查对证据资料的收集缺乏统一的标准,造成了对同一个纳税人的检查,稽查人员收集的证据不尽相同,由于证据的详细程度不同,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稽查结果,目前还缺少取证要求的标准蓝本。
(二)稽查选案准确率有待提高。稽查对象确实定不够准确,一方面稽查人力有限,我县纳税人虽然不多,根据管理员对出现纳税异常的企业提供案源,准确率不高;另一方面信息来源渠道少,使稽查选案时获取的资料不够全面。因此,在选案环节所确定的对象,往往在稽查部门投入大量人力和时间实施稽查后,结果却没有发现纳税人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从而使税务稽查的质量和效率大大降低。
(三)稽查风险有待控制。由于税收立法层次不高;税收政策的频繁调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及时在税收立法上予以标准;税务稽查相关法律应用能力有限;税务稽查手段老化;税务稽查人员专业知识不全面,稽查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局部稽查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职业道德水平也有待于提高等主客观原因存在,导致稽查执法风险存在于稽查工作的全过程,易产生存在的拖、积压、查不力、办不决的现象。县级稽查机构处于过渡性阶段,稽查人员担任着稽查员和管理员的双重身份,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易引起不必要税收执法风险。在新征管法的修订过程中,稽查机构的设置与权限在立法界就引起很大的争议,给基层执法带来操作难度。如执法时对于文书的盖章问题,是用县局的还是稽查局的,引起行政复议时承担责任的被告等等问题。
三、税务稽查效劳工作的创新理念和措施
建设效劳型税务机关是强化税务稽查效劳的前提,也是税务机关创新税收管理,促进现代税收文明开展,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我们稽查部门要“围绕效劳科学开展,共建和谐社会这一税收主题,自觉转变观念,更新观念,增强效劳意识,提升稽查水平,树立新的稽查形象〞的要求,要正确处理稽查与效劳的同位关系。目前纳税效劳被提上了重要日程,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纳税人效劳司即是一个证明,那么作为稽查部门如何处理好效劳与稽查的关系是一个难题,稽查和征管不同,后者主要是强调纳税效劳,而前者那么要通过惩戒偷漏抗税行为来到达税收威慑力,如果稽查片面强调效劳,那么使稽查之矛失去了锋利,非但不能起到效劳作用,还将使征管部门的效劳所依恃的强力后盾化为虚无。其实在当前的税收环境下,更应当强调的是税收威慑力下的纳税效劳,没有税收的威慑力,强调效劳必然损害税收的权威性与独立性。但是在稽查工作中是否就没有效劳可言了,也不是这个概念,稽查可以在如下几方面搞好效劳:
(一)搞好税收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税务稽查应当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围绕纳税效劳需求开展有效效劳。从纳税效劳需求来看,纳税人最需要的效劳是税收法律、政策宣传,纳税辅导等。这方面的效劳到位了,即可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躲避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产生的税收违法行为,也可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从202223年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可以看出我们纳税效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有的企业工资的调整还停留在计税工资的计算上,202223年应付福利费余额的衔接不知如何处理。因此,我们稽查部门应当下力气抓好这方面的效劳工作,不仅是管理纳税辅导要跟上,在稽查部门也要同上,建议增设“税收咨询12366纳税辅导〞业务,专门负责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政策咨询和上门纳税辅导工作。同时,要求全体稽查人员将纳税效劳融入到稽查工作始终,边检查、边宣传、边辅导,做到税收执法与税收效劳相结合,让纳税人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享受税收优质效劳,主动接受纳税检查,使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得到更好地尊重和维护。随着经济的开展,为鼓励水电行业的开展,建议稽查部门与企业结对提供纳税效劳,稽查局专门设立税收宣传辅导岗,选派业务骨干到公司与财务人员座谈,就新政策现场宣传和讲解,分析会计核算与税收处理上的差异。发挥稽查人才资源和职能优势,举办专题讲座,结合水电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为结对企业答疑解惑,出谋划策。
(二)推行纳税评估制度,提高稽查选案、稽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稽查对象确实定,必须建立在科学地纳税评估的根底上。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纳税评估管理方法(试行),从目前看纳税评估的效能越来越明显,但由于方法立法层次较低,法律效力较低,因此在征管法税款征收章节中建议增加纳税评估条款,使纳税评估制度的推行建立在有法可依的根底上。纳税评估制度的建立对促进税源管理、重点稽查有着深远的意义,也能降低税收执法风险的可行性。
我局是以年销售收入3万元(含)、30万元(含)的纳税人为界按季、按月建立详细的根底数据源,实行与上年同期、基期等一般指标相比分析,形成分析根底材料,进行重点指标评估分析,提出重点管理、稽查建议,出具评估分析报告。把运用到税收管理工作中指标同样作为税务稽查选案的参考指标,进一步提高选案的准确率。对纳税人可能有轻微违法行为,进行纳税评估,通过评估自查能积极主动补缴税款的;以及生产经营正常,但连续三个月零申报的纳税人,且税额未到达立案标准的,由稽查部门书面通知纳税人进行自查,重新进行纳税申报;但对其某些行为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和拒不申报有无正当理由的,才立案稽查。使纳税人有一个自查改正的时机,表达了税收执法的人性化,税企关系和谐性。
(三)加大涉税违法查处力度,强化税务稽查的权威性。税务稽查是依法治税的关键环节,我们要在强化税务稽查效劳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依法打击偷逃骗税,为广阔纳税人营造依法纳税,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一是增强稽查的深度。对重点税源、执法难点、执法热点、群众举报的大案要案、危害较深、社会影响较大的“新闻〞案,要重点稽查,查深、查细、查透,排除障碍,一查到底。二是加大处分力度。对一些涉税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必须依法严格处分;对屡查屡犯或偷骗税情节严重的予以重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包庇纵容。三是扩大舆论宣传。
总之,税收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和效劳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循环;把效劳理念融入稽查工作,不断探索标准、系统、整体的效劳方式;不断增加税收工作的知识含量和科技含量,努力用信息化统领、覆盖、效劳、支撑国税稽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构建效劳型税务稽查一方面是树立“科学管理出优化效劳〞的理念,深入开展形象工程建设。另一方面是建立和完善稽查涉企效劳制度,全面推行责成自查制度、推出稽查建议制度、实行稽查效劳承诺制、纳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强化宣传,不断探索稽查效劳新途径,做好稽查效劳新文章,取得社会各界对稽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