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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司法局
涉法涉诉
信访工作
调研
报告
市司法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安排开展具体工作。由于司法行政的工作职能决定我局主要在预防和防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上做工作。工作中主要通过让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并在具体工作上做到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更好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落到实处来预防和防止发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近年来没发生一件针对我局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预防和防止发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一、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年初我局就进一步完善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法涉诉信访领导小组,局法制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督查、信息反响等工作,并指导各区、市、县、自治县司法局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各区、市、县、自治县司法局明确具体负责涉法涉诉信访的工作人员,充分保证了机构、人员、工作“三落实〞。
二、标准投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防止发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为了进一步标准投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我们建立了行政投诉、申诉复议的立案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及案件汇报制度。每件案子从立案,受理、讨论、审批直至做出处理意见、送达当事人都按照司法部统一格式,严格按法定程序,法定期限办理。办案过程中坚持做到违法必查,有错必纠,化解矛盾在基层,公正合法的处理问题。由于我局对区县司法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严格监督管理和及时进行指导,要求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指派熟悉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骨干从事法制工作,并定期对这局部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对重大、疑难事件要求及时汇报沟通,最大限度确实保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以此到达减少行政申诉和复议的目的。近几年来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一件被上级部门撤销,没有收到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2023年以来我局共查实处理了12件职权范围内的投诉案件,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我局坚持原那么绝不偏袒维护,对相关责任人都依法进行了处理,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围绕群众利益需要,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和开展案件评查活动。
近年来我局按照省司法厅和市政法委的要求和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起草下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此根底上专门针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xx市司法局案件评查具体方案对集中清理化解涉法涉讼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为了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还专门针对性的制定下发了xx市司法局2023年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方案对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讼信访案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组织和部署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和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中,我局特别强调要集中清理涉及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效劳、司法鉴定等法律效劳领域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将每年的案件评查范围确定为与群众紧密联系的法律援助案件、人民调解案件以及公证、司法鉴定等案件。要求通过开展上述活动,从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催促整改,健全执法程序和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充分利用“大调解〞机制,因案施策,引导信访人就近就地反映诉求,综合采取公开听证,律师参与,帮扶求助,疏导教育等各种手段,采取切实可行的调解策略和工作方法逐案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防止发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四、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标准司法行政工作,从制度上预防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我局近年来每年坚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将与群众有密切联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每年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发布后,我局党委集中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党委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各区、市、县、自治县司法局按照我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对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一是通过xx市普法网、法制宣传栏宣传人民调解法,组织各市县两级司法局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共20余人参加了司法部举办的人民调解法培训班。出动宣传车30余次,张贴宣传标语1500余条,散发宣传提纲20万份,解答群众咨询12022余人次,编发人民调解法短信20余条,电视、播送、报刊宣传人民调解法内容30多篇,营造了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良好气氛,确保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实施。二是抓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司法所“一线阵地〞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突出加强了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下大力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扎实开展司法所“创先争优〞活动,创立省级标准化司法所,落实司法所工作保障经费,夯实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基层根底,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贯彻执行。
近年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贯彻实施中,我局通过深入开展“警民亲〞活动,做好“八件实事〞,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并在全市律师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决信念、效劳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阔律师进一步坚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对律师的业务培训中,我局和市律协共同制定了全市律师行业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对律师队伍的教育培训进行总体部署和详细分工,有侧重的开展新兴法律效劳技能培训,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再教育、再提高。为进一步标准我市律师事务所管理,促进法律效劳市场健康开展,在全市开展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收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管理,杜绝私自收案和私自收费现象的发生。为效劳乐山经济开展,我局还建立了“外来企业首席法律参谋〞制度,及时为外来企业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律师在效劳经济,效劳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都按照律师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监督管理和违法违纪行为投诉查处程序,并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顿,切实标准律师法律效劳市场。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XX省法律援助条例公布以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获得了长足的开展,特别是法律援助工作纳入xx市委市政府的“十大惠民行动〞和“八大民生工程〞后,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的标准性开展。在这种契机下,市、县司法局和各法律援助中心均加强了对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利用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在闹市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并组织专项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台的采访报道,让法律援助深入人心。目前,我市各法律援助中心都落实了机构和专门人员,为方便群众各法律援助中心都在临街的地方设立了法律援助接待大厅。为使困难群众就近、方便、快捷申请法律援助,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基层法律效劳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建立了“一小时法律援助效劳圈〞。各法律援助中心还加强了对援助案件的指派和催促,确保每名律师每年办理不少于2件法律援助案件。
在法律援助具体工作中我市各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信访工作,围绕法律援助“热点〞和“难点〞开展法律效劳,做到应援尽援,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开展、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今年3月我局配合市妇联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安排专人24时小时为广阔妇女提供法律咨询900余人次,引导当事人采取合法途径反映诉求,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鼓励符合条件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今年1至11月中旬,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56件,提供法律援助人次25116人次,参与信访接待群众7000余人次,处理涉法信访案件15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50余万元。对预防和防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起了积极作用。
五、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组织化解,从源头上预防产生涉法涉讼案件。
矛盾纠纷错综复杂,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针对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呈现的群体性、突发性、易激化、易反复的特点,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为重点,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我局立足于治本,防调结合,以防为主,强调要在“防〞字上下功夫,在“调〞字上用气力,在“管〞字上抓落实。要求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要结合本地区矛盾纠纷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回访制度,防止纠纷反复,稳固调解成果。同时,针对辖区内重点户、重点人员及时进行摸底,做好预防工作,对久调不决的矛盾纠纷,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小组,集中精力调解。在做好本辖区调解工作的同时,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还采取主动介入、超前预防、跟踪效劳等有效措施,主动把调解工作向城乡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城乡结合部及乡镇企业延伸,拓宽了调解工作的覆盖面,有效遏止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和开展。今年1-11月底,全市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4536件,涉及当事人33371人,调解成功数为14219件,调解成功率达98%。共防止群体性上访148件4653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54件228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61件132023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6件202306人。无一件因纠纷调解不及时引发的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我局通过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收集、分析、研判,找出成因、规律、开展趋势,根据矛盾纠纷的种类、性质、大小和调解的难易程度,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原那么上采取“一般纠纷及时就地调解、疑难纠纷集中力量调解、重大纠纷领导包案调解〞的方法,进一步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高效性,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大规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7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149件,有效调处3058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397件。有效防止了各类矛盾纠纷激化,使人民调解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止产生涉法涉讼案件方面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制度上标准司法行政工作,在工作中进一步依靠群众,并在具体工作上做到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更好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继续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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