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流程1目的严肃质量事故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质量事故的处理。3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划分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事故划分标准如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202300万元及以上;(2).一次死亡2023人及以上;(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平安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平安产生重大影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202300万元以下;(2).死亡3人及以上,2023人以下;(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平安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平安产生很大影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平安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平安产生较大影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平安产生影响。4职责4.1工程部经理为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4.2工程部负责事故处理的具体实施。第2页共3页5制度内容(一)、发生轻微不合格事件时,由工地技术或质检人员进行评定和确定处理方案并实施。由质检人员验证,并在施工日记中做好记录。(二)、故发生后,岗位人员必须及时口头或报告工程部负责人或工程部、安质部。由安质部门组织,进行评定和确定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或工程经理批准后实施。由安质部填写质量台帐,工程部负责整改措施。(三)、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用或电传以最快的速度(不得超过12小时)上报局及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同时工程经理部应立即报业主及哈大质量平安监督分站等,通知设计、咨询、监理。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到集团公司安质部、工程部,并按以下处置: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安质部组织评审,经理分部领导主持,提出处置方案,上报据经理部安质部备案。处置方案由分部工程部组织实施,分部安质部组织验证,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并将结果上报局经理部安质部。(四)、在保修期内的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承担施工的集团/公司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