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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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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民事 行政 检察工作 情况 调研 报告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全面掌握了解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调研组通过走访、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的根本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对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和执行工作,以及我县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法律监督。2023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2件,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民行检察监督案件25件,调阅审查法院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425件,开展食品平安监督检查9次,对林业、农牧渔业执法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一是把法律监督工作贯穿于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始终,努力确保司法公正。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申请人的监督申请和原审卷宗的辩论状、庭审笔录、判决书,了解申请人不服法院判决或裁定的原因,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同级监督灵活优势和抗诉的刚性作用,准确把握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与提请抗诉的标准,积极开展对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 二是转变监督理念,标准司法行为。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县检察院积极适应民行检察新形势,主动推进执行监督与生效裁判监督等其他类型监督业务协调开展,以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在开展生效裁判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执行案件监督工作,推动执行活动依法进行。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积极寻找案件线索,发现问题后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联系沟通。认为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的,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内容涉及环境保护、食品平安等领域。多数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均能积极整改并及时向县检察院回复,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四是探索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202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2023年5月公布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公益诉讼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日常工作。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县人民检察院大胆探索,积极适应,努力摸排线索,办理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我县龙家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职的公益诉讼,法院的判决支持了诉讼请求。这一案例开创了全市公益诉讼的先河,也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大精品案例〞。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较好,成绩是值得肯定的。对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效劳经济社会开展作出了积极的奉献。 二、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许多群众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地位、作用,以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知度较低,当事人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出申诉的案件相对较少,社会影响力不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 二是与法院、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互通渠道不畅。法院、行政执法部门每年都有大量的案件产生,目前仍然采用传统的抽查、调阅卷宗的方法,案件资料没有实现信息化传输,以现有的检察监督力量很难保证监督的及时和高效。 三是公益诉讼案件还有待继续探索。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深化,要求加大公益性案件的办案力度。而公益性案件主要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平安等领域,案件线索少,办案难度大,还有较大的探索空间。 四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没能与相关部门共同形成合力,许多涉诉信访矛盾未能进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渠道,既制约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得到依法妥善的化解。 三、对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强化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加大民事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民事检察理念深入人心,让广阔群众充分认识到民事检察职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法律途径,不断扩大民事检察的影响力和知晓度。要加强面向行政执法部门的宣传,让行政执法部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共同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开展环境。 二是强化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的公信力。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对错误裁判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及时审查,敢于监督,该纠正的坚决纠正,确保司法公正。对正确的裁判,要及时、认真、耐心做好法律解释工作,赢得申诉人的理解支持,赢得群众对法治的信赖,维护司法的公信力。 三是加强工作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开展。要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广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健全和完善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和提请抗诉等工作机制,创新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机制和有效方式。要把监督的范围向法律授权的各领域延伸,催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维护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 四是强化沟通联系,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县人民检察院要强化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在调卷、开展民事催促起诉上加强配合,不断完善、创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良性互动机制,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加强与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信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更好地履行监督法律实施、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要建立涉诉信访案件联络制度,互通信息,把涉诉信访矛盾纳入法律监督的途径依法化解,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努力优化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结构。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检察官的业务培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检察官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大局意识、监督意识、公仆意识,树立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政治坚决、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民事行政检察队伍。 第二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为全面掌握了解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调研组通过走访、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的根本情况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对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和执行工作,以及我县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法律监督。2023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2件,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民行检察监督案件25件,调阅审查法院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425件,开展食品平安监督检查9次,对林业、农牧渔业执法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一是把法律监督工作贯穿于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始终,努力确保司法公正。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申请人的监督申请和原审卷宗的辩论状、庭审笔录、判决书,了解申请人不服法院判决或裁定的原因,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同级监督灵活优势和抗诉的刚性作用,准确把握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与提请抗诉的标准,积极开展对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二是转变监督理念,标准司法行为。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县检察院积极适应民行检察新形势,主动 推 进执行监督与生效裁判监督等其他类型监督业务协调开展,以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在开展生效裁判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执行案件监督工作,推动执行活动依法进行。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积极寻找案件线索,发现问题后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联系沟通。认为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的,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内容涉及环境保护、食品平安等领域。多数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均能积极整改并及时向县检察院回复,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四是探索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202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2023年5月公布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公益诉讼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日常工作。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县人民检察院大胆探索,积极适应,努力摸排线索,办理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我县龙家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职的公益诉讼,法院的判决支持了诉讼请求。这一案例开创了全市公益诉讼的先河,也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大精品案例〞。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较好,成绩是值得肯定的。对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效劳经济社会开展作出了积极的奉献。二、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许多群众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地位、作用,以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知度较低,当事人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出申诉的案件相对较少,社会影响力不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二是与法院、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互通渠道不畅。法院、行政执法部门每年都有大量的案件产生,目前仍然采用传统的抽查、调阅卷宗的方法,案件资料没有实现信息化传输,以现有的检察监督力量很难保证监督的及时和高效。三是公益诉讼案件还有待继续探索。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深化,要求加大公益性案件的办案力度。而公益性案件主要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平安等领域,案件线索少,办案难度大,还有较大的探索空间。四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没能与相关部门共同形成合力,许多涉诉信访矛盾未能进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渠道,既制约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得到依法妥善的化解。三、对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一是强化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加大民事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民事检察理念深入人心,让广阔群众充分认识到民事检察职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法律途径,不断扩大民事检察的影响力和知晓度。要加强面向行政执法部门的宣传,让行政执法部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共同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开展环境。二是强化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的公信力。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对错误裁判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及时审查,敢于监督,该纠正的坚决纠正,确保司法公正。对正确的裁判,要及时、认真、耐心做好法律解释工作,赢得申诉人的理解支持,赢得群众对法治的信赖,维护司法的公信力。三是加强工作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开展。要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广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健全和完善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和提请抗诉等工作机制,创新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机制和有效方式。要把监督的范围向法律授权的各领域延伸,催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维护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四是强化沟通联系,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县人民检察院要强化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在调卷、开展民事催促起诉上加强配合,不断完善、创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良性互动机制,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加强与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信访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更好地履行监督法律实施、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能。要建立涉诉信访案件联络制度,互通信息,把涉诉信访矛盾纳入法律监督的途径依法化解,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五是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努力优化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结构。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检察官的业务培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检察官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大局意识、监督意识、公仆意识,树立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政治坚决、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民事行政检察队伍。 第三篇。入世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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