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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教育系统
内部
审计
检查
报告
篇一: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检查报告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检查报告
检查机关名称: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报告日期:年月
日
根本情况表
教育体育局检查工作底稿
编号:001单位金额:元
检查组制单人:检查组复核人:日期:年月日
篇二:关于印发XX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法和XX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工程审计实施方法的通知
XX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法
(陕教审(2023)1号)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标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22年第4号令)和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22年第17号令)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XX省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独立审查和评价的行为。
第三条省教育系统各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方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以标准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应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坚持审计、标准、促进相结合的原那么,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平安。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
第五条教育厅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检查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省属省管高等学校和省教育厅直属直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检查本地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本部门所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第六条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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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每年向本部门、本单位出具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七条各部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审计工作,及时审批年度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催促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的执行;
(三)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经费保障和工作条件;
(四)对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审计人员在培训、专业职务评聘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指导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催促本部门所属单位和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
(三)及时做出工作部署,指导和催促本地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四)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讨;
(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出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建议;
(六)维护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九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职责清楚、科学管理和审计独立性的原那么设置;暂时不具备独立设置条件的,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应当保证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职人员编制;配备具有内部审计岗位资格的审计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特约审计人员和兼职审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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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本科高校应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并应保持相对稳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的变动和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或调动,应事先征求上一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保证审计业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
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那么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主要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计:
(一)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二)预算执行和决算;
(三)预算内、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四)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使用和管理;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六)基建、修缮工程工程;
(七)对外投资工程及对校办企业投资工程;
(八)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九)资金的风险与效益;
(十)有关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经济责任;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充分利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除进行必要的补充审计和取证外,一般不重复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十一)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3—
第十七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部门、本单位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进行严格监督,定期进行审计调查。
第十八条下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上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报送以下资料:
(一)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
(二)内部审计统计报表;
(三)重要工程的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
(四)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五)内部审计工作信息、经验材料;
(六)其他有关资料。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报送上述资料时,应当经本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
第十九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具备条件可以独立实施本单位的审计工作;不具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第二十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以下主要权限:
(一)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财务收支方案、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三)审查会计报表、凭证、账簿等,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查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勘察现场实物;
(四)参与制订本部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起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五)参加本部门、本单位的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有关的会议;
(六)对发现的违法违纪、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七)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采取暂时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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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的措施;
(八)提出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对模范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给予表彰的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的意见;对严重违法违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处理的建议;
(九)对阻挠、阻碍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教育审计可以利用国家审计机关、上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内部审计结果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可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部署,制订年度审计工作方案,报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应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并在实施审计前一周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取得有关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出示本人的审计工作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五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202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即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六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应及时送达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还应送达本人;对需要依法进行处理的,应作出审计决定,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与审计报告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被审计单位必须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应当以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印发并及时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并将执行结果书面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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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践报告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开展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践报告
内容
随着教育投入的逐年增大和对教育经费收支管理的难度加大,要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就必须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只有加强内部审计的工作,才能进一步堵塞漏洞,使教育经费真正用到开展教育事业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开展。
做法和体会主要有六点:
一、提高认识,把内部审计工作提到议事日程;
二、加强领导,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和制度;
三、突出重点,努力做好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四、建立各镇中心小学校长、中学校长XX县区直学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五、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深入基层,协助中小学校加强财务管理。
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健全了我县教育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了学校财务收支的管理,严格了财经纪律,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了教育经费的专款专用和合理使用,确保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稳步开展。
关键词:内部审计教育做法和体会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开展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践报告
1996年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乡镇一间中学任教,1997年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