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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检查
报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检查报告
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马上召开特地会议,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各业务股室依据自身业务比照核查范围,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和完善工作,现将自查工作开展状况报告如下:
一、根本状况
我县总人口7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1.3万人,应参保对象34万人(含待遇领取人员)。自2023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和第三批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扎实推动了城乡居保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确定成效。目前,全县参保人数达310162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61399人〕,而截止5月31日,2023年续保缴费人数达241667人,待遇领取人员61399人,参保掩盖率达86%,收取保费3145余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达61399人,其中2147名领取人员因未参与资格生存认证而处于暂停发放状态,待确认后恢复或终止发放;发放养老金1735.67万元〔其中根底养老金1725.8万元,个人账户9.87万元〕,做到了按月尽发,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二、基金管理状况
〔一〕基金及个人账户管理状况
1、基金筹集与管理:
我县严格依据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在县农信社开设了城乡居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财政局开设了基金财政专户。收缴的保费每月月底准时由收入户划入财政专户。按月编制养老金发放申请规划送达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期将申请金额从基金专户划入基金支出户,中心下拨的根底养老金,省级配套的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的补助资金皆直接划入财政专户。截止5月31日,2023年中心配套资金2203万元〔其中新农保2200万元,城居保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8.3万元,个人缴费收入3145万元。利息收入38.2万元,合计收入5404.5万元。根底养老金支出1725.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9.87万元,合计支出1735.67万元。本期结余3668.83万元,上年结余9874.4万元,基金结余13543.23万元,其中定期存款8150万元,六月份在保证发放的根底上将增加3000万元定期存款。
对养老金的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与县信用合作联社签订托付协议,做到了按月按时社会化发放。截止4月底已累计发放养老金7935万元〔其中2023年1908万元,2023年4292万元〕。
2、个人账户管理
〔1〕个人账户的建立。依据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法〔试行〕〔信府发〔2023〕13号〕文件规定,县农保局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此,我县要求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参保人员的根底信息和参保材料统一报县农保局。县农保局支配专人对全部参保人员的信息及参保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对,并按缴费凭证的缴费时间及金额,精确 无误地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县农信社开户账号、个人缴费金额、县财政代缴金额、省财政参保缴补贴、县财政参保缴费补贴,家庭住址等。截止2023年5月底,已为全县310162参保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有效保障了参保群众的权益。
〔2〕个人账户的管理。
一是建立个人账户对账制度。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平安高效,我县实施了县农保局与县财政、县农信社定期对账制度。每月月初,由县农保局依据县财政供给的对账凭据,与县农信社对城乡居保的计息、收入、支出等工程进行逐项核对。个人账户由我局专业工作人员专管,不经规定程序审批任何人不得任凭更改个人账户金额;个人账户对账单经稽核人员核对后,需要修改有关信息的,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进行复核调整。
二是建立个人账户的实账管理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和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定期结息。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转变其性质和用途。因此,我县严格依据政策规定要求,对全部参保人员缴纳的保费均按到账的次月开头计息。同时,县财政每年将参保缴费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并准时记入个人账户,同步计息。
〔三〕信息化与数据平安管理状况
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下,县乡〔镇〕两级经办机构都统一配置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以及都接入了业务专网,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能够做到平安管理、权限支协作理、口令把握并且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现代化和标准化,极大地提升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经办效果,有效地保障了统筹基金的平安,并为城乡宽敞居民供给了更加便利快捷的养老保险效劳。
〔四〕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开展状况
为加强城乡居保基金管理,杜绝冒领养老金状况发生,促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健康进展,我局在借鉴了宁都县的生存状况认证做法下,开展了由经办机构统一照相进行的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认证工作。主要对全县首次领取城乡居保人员的电子文档相片进行了一一对应的编码,并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制成了年度生存认证照相登记表下发到乡镇劳保所,托付乡镇劳保所为辖区内的待遇领取人员供给生存状况认证照相效劳,对于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特殊老年人,要求基层工作人员主动开展上门效劳。2023年12月31日完成生存认证工作后,共觉察2100名死亡领取人员并终止发放该局部人员养老金,截止目前仍有2147余名领取人员未参与资格生存认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保费收取方式单一,目前仍主要实行村协办员上门收取保费后存入银行的方式,存在着基金平安隐患。
2、局部参保人员信息,如外出务工、转入或转出本地户口,身份证号码被其他县市占用者和预缴保费无法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致使局部人员个人账户无法建立。
3、转移接续工作业务无法开展。地域之间发生的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险种之种的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没有相关的政策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实行临时封存个人账户“拖〞的方法。建议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连接和配套政策,为深化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供给政策依据。
4、少数群体参与新农保乐观性不高。特殊是30岁以下的青年人群认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缴费低,保障待遇也低,参保缴费时间过长,与当前的直接利益没有多少联系,参保乐观性不高,影响着进一步扩面。
5、经办平台力量弱。经办业务的标准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村级经办平台力量格外薄弱,尤其是村级根本上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建设任务重、要求高,需有一支专业素养过硬的经办队伍。建议上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拨付专项经费,强化基层经办力量,解决乡村级城乡居保专干、独立办公场所和设备的难题,增加投入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