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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中共桃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9至2019年9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2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巡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召开了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学习巡察反馈相关文件,全面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局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局领导班子为成员。建立了“一个反馈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牵头股室、一抓到底”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对整改任务分块负责、分工协作,抓好具体整改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工作举措。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了《中共桃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的通知》(桃卫健党组发〔2019〕6号)。明确了整改的基本原则、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责任分工、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实行销号式管理。
(三)严格督导落实,强化巡察成效。局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调度,在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度,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须长期坚持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工作实效。
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如:县卫计局党组未结合实际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8月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对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要论述未组织专题学习和研究。
整改情况:2020年1月16日,县卫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8月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和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要论述,并开展讨论。2020年,县卫健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全面推进健康桃江建设。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是对中央、省、市、县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不力。县卫健局虽然针对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出台了相关文件,但管理不严格,部分村卫生室未将医疗废弃物送至乡镇卫生院集中处置。如:松木塘镇关山口村卫生室2019年5月以来未向该镇卫生院运送过医疗废弃物。
整改情况: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开展了“两废”处置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村卫生室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到位,关山口村卫生室已将积存的医疗废弃物送镇卫生院交特许公司集中处置,以后按时按规定处置。与相关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
三是对省市医疗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不及时。《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25号)要求各区县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并在2016年10月底前出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县卫计局迟至2017年12月才拟稿出台相关实施办法。
整改情况:县卫生局与县计划生育局于2015年11月底合并,当时股室设置职能、业务存在不配套,后来分级诊疗工作由局发改股调至医政股负责。2017年底文件出台后,加强了对分级诊疗工作的调度。
3.党政权责界限不清。
一是党政会议不分。2016年至2019年,局党组会议和局领导班子会议一直合并召开,2018年行政会议记录中多次出现党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出台了《桃江县卫生健康局议事规则》《党组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并已按制度要求规范各类会议议事程序,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已分开召开、分开记录。
二是非党领导干部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8年、2019年,局党组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文件中,明确非党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和联系的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整改情况:制定了2020年桃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厘清了党政权责界限,非党领导负责分管股室和联系二级机构的廉政建设工作,不负责党风建设工作。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不力。
一是基层党组织设置不符合规定。县人民医院退休干职工支部党员人数为87人,超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的设置标准。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19日,经县直机关工委批复,县人民医院将原退休党支部拆分为2个支部,建立了退休一支部和二支部,一支部有党员44名,二支部有党员43名,两个支部在2020年2月完成了支委选举。
二是基层党支部党建基础工作不实。如:县精神病医院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有4人内容雷同;县人民医院临床二支部2019年8月9日与6月27日的支部党员活动学习内容完全相同,且支部会议程序不规范,记录字迹潦草,党建专干业务不熟。
整改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县精神病医院党支部对《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内容相同的4名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4名党员重新填写的《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审核后,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核盖章存档。县人民医院党总支在2019年9月督促临床二支部对2019年8月9日与6月27日支部党员学习内容完全相同的问题整改到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2名当事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其他支部开展了自查自纠。为提高党务干部的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县卫健局党组于2020年1月6日举办了党建知识业务培训班,县直医院党委(支部)书记、分管党建工作副职、党建办主任、党建专干参加了培训。县卫健局党组已经制定并印发《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和《2020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将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2.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严,职称晋升制度执行不严。2018年,县人民医院等县直医院部分医生未达到下乡镇卫生院(医院)服务的时限,晋升了高级职称。
整改情况:县卫健局对2016年至2018年县人民医院等3所县级医院晋升医学高级职称人员下乡服务情况进行了清查,有8人未交下乡服务鉴定表与工作日志,有8人工作日志中记录服务时间未达要求。已责令整改;有15人已补足服务时间或补交了服务鉴定表与工作日志,有1人从2020年3月开始下乡服务,补足半年服务时间;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县级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下乡镇卫生院(医院)服务的管理,并在申报晋升材料时严格把关。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公车管理不规范。2017年1月、9月,县卫计局两次共列支公车维修费用2.23万元,均未执行公车定点维修。武潭镇卫生院公车加油采用在加油站签单的模式,未实行加油卡制度。
整改情况:①按照公务用车有关管理规定,从2020年2月份起,我局公务车维修、加油等管理统一归口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车使用严格落实“湖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申请、审批程序。②武潭镇中心卫生院从2020年3月上旬开始实行加油卡制度。③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
2.“四风”问题禁而不止,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有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2016年至2018年局党组会议平均每月召开2次以上,红头文件、函件和通知印发数量连续三年不降反升。如:2016年至2018年红头文件数分别是98个、126个、129个。
整改情况:我局已严格按照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确需发文的要简明扼要。少开会、开短会。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确保办文办会程序进一步规范与完善,文风会风得到有效整治,会议和文件较之前有所减少。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管理宽松软。2019年7月29日、8月1日巡察组开展作风督查时发现,石牛江镇卫生院放射科1名医护人员躺靠在办公椅上玩手机,大栗港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1名医护人员在电脑上玩扑克游戏,三堂街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4名医护人员上班时间扎堆喝擂茶。
整改情况:我局责令相关单位对2019年7月29日、8月1日巡察组开展作风督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对涉事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批评教育,石牛江镇卫生院已辞退胡学贤,大栗港镇中心卫生院、三堂街镇中心卫生院分别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医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我局2019年10月28日,对5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的情况在全系统予以了通报。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运行有风险。
一是社保费个人部分扣缴不规范。县卫计局发放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时,未按标准足额代扣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个人部分。
整改情况:已按标准全部收回,与相关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
二是财务报销审核不严。2018年1月,武潭镇中心卫生院发放熊某贫困救助款2000元,无贫困证明;对报销附件把关不严,重复支付病人詹某医疗补助,造成经济损失2866元。2018年11月,县妇幼保健院列支租车费用8240元,无租车审批单。2018年12月,县人民医院报销差旅费2200元,无出差审批单;公车加油卡充值3万元,无证明人签字。2018年,县人民医院仅凭电汇凭证支付省人民医院2018年管理费与技术指导费300万元。
整改情况:①发放熊某的贫困救助款2000元,已在系统中泰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中查实为兜底贫困户。②重复支付詹某医疗补助2866元,此人为贫困户,无法收回,武潭镇中心卫生院已写出说明;与相关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③县妇保院列支的租车费8240已补充租车审批单;与相关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④县人民医院差旅费2200元实际为培训费用,已完善审批表、进修协议;公车加油卡充值3万元已补充证明人签字;支付省人民医院的管理费和指导费300万元,省人民医院已开据发票。与相关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
三是违规报销费用。如:2018年10月,县卫计局5人报销7月2日、3日在武潭镇和鲊埠回族乡督查的差旅补助1100元后,又报销7月2日、3日在三堂街镇扶贫的差旅补助1000元。2018年,县人民医院列支应由职工捐款的“慈善一日捐”费用1.45万元。2018年12月,县精神病医院列支救护车违反交通法规罚款800元。
整改情况:①对原卫计局5人重得报销的差旅费已收回,并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②县人民医院应由职工捐款的“慈善一日捐”1.45万元已向个人收回;与相关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③县精神病医院列支的救护车违规罚款800元已向救护车司机收回。与相关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
3.医院会计制度落实不力。
一是银行对账制度执行不到位。县人民医院未根据银行存款实际流出情况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跨年度跨月份记账。如:2019年1月,县人民医院支付维修费1.64万元,在2018年12月记账。
整改情况:县人民医院已规范银行对账制度,并出台了《桃江县人民医院财务报账管理办法》。与相关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
二是未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如:2018年,县精神病医院未按业务收支结余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整改情况:县精神病医院已按业务收支结余补提职工福利基金,与相关人员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话。
三是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县人民医院在会计系统升级时,对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