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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麻药
品管
整改
报告
精麻药品管理整改报告范文
关于上报“开展麻醉、精神药品专项整改工作〞
的报告
根据“XX县区卫生局转发XX县区禁毒委员会关于全市卫生系统开展精麻药品整顿工作的意见函的通知〞精神,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部门的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开展此项整顿工作,具体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麻、精药品管理组织及相关管理制度,并将制度放大上墙。把麻、精药品的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2、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的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我院于2023年8月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学习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现场考核。
3、落实并健全精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市卫生局规定,定点采购麻、精药品,配送公司有专车专人送货入库,有扫码验收记录,双人签字,采购、存储保管、调配及管理人员稳定。
4、加强精麻药品的平安管理。药品库房配备保险柜存储麻、精药品,双人双锁管理,建立专账,专人负责,账物相符。各部门都配有保险柜,由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册登记,入出都有记录。调配使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要求收回空安瓿和废贴并核对数量和记录。收回的空安瓿和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记录。
5、加强精麻药品的开具、调配管理。医生必须使用精、麻药品专用处方按照精麻药品处方的管理制度开具精、麻药品,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病历,要求患者使用麻、精药品4个月后,进行复诊或随诊。要求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仔细核对,并签署姓名,对于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处方拒绝发药,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病历档案保存三年备查;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病历档案保存两年备查。
6、加强对特殊药品临床使用与管理的日常督导,使得特殊药品的管理环环相扣,对所发现的问题有记录,有分析,有措施,同时通过各方努力协调,终于结束了由手术病人亲自取精、麻药品的行为,由麻醉科专人管理,专人领取,标准了手术麻醉科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基数一览表、药品交接表、使用登记等,以及储存管理、给麻醉科专门配置了保险柜,并不定期派人核查使用情况,确保了麻醉药品的平安。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平安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相关管理,完善各种制度,真正的为百姓的健康做好效劳,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杜绝精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第二篇:精麻药品管理自查报告精麻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自查的通知,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的精麻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制度
我院建立有完善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出入库、使用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采购与运输:
1、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药监局、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甘肃御峰药业)。
2、麻醉、精神药品的运输按要求由供货公司专人、专车、定时输送。
(三)、验收:
1、麻醉、精神药品的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簿由专人负责管理。
2、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时按规定由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四)、储存与保管: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各环节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2、麻醉、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五)、发放、调配与使用:
1、根据管理需要在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
2、药房麻醉、精神药品周转柜每天结帐,按照用量定时向药库请领,药库根据药房的麻醉、精神药品专用请领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给药房并由专人核对。
3、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我院开具麻醉药品处方的医师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精、麻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开具的处方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了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后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后进行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
4、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院内使用。
5、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按相关规定保管。麻药处方保存至少3年,精神药品保存至少2年,保存期满后在卫生局的监督下统一销毁。
(六)、报残损及销毁
1、发现麻醉、精神药品破损须即报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交回库房集中销毁。
2、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数量。
3、收回的空安瓿销毁前按要求妥善保管,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作记录、签名。
4、销毁过期的精、麻药品报院领导后再上报卫生局审批,并在卫生局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将销毁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七)、丧失及被盗
麻醉、精神药品在运输、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丧失或被盗、被抢的或发现骗取冒领麻醉、精神药品的立即报告院领导上报所在地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
(八)、患者不再使用无偿交回的麻醉、精神药品,按规定销毁。
经过此次严格的自查,我院未在精麻药品管理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但是,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平安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相关管理,完善各种制度,真正的为百姓健康做好效劳。
xxx人民医院
2023年06月06日
第三篇:麻精药品管理整改报告2023.2XX县区人民医院精麻药品标准管理整改报告
县食药监局:
2023年12月17日省食药监局来民勤考核药械管理工作在我院进行专项检查。对我院的根本情况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给我院提出很多的珍贵意见许多缺乏之处,我院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在认真做好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工作的根底上,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照活动内容,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我院将针对省局提出的问题积极配合做如下整改:
一、存在的问题:
1、精麻药品入库记录中对批号的记录不全。
2、药房领用的药品只记录数量,与批号不能一一对应。
3、中药房清斗装斗记录不完善。
二、整改措施
1、医院在省食药局检查提出管理不标准问题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把问题整改落实到科室的具体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针对精麻药品入库记录中对批号的记录不全问题,我们认真查对复核入库记录,有批号记录字迹潦草、不清晰,对验收入库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培训学习,以后的登记记录务必完整、清晰,能够看得清楚明白。
3、针对药房领用的药品只记录数量,与批号不能一一对应的问题,组织药房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对麻精药品领用做好入库数量、批号能一一对应的账目记录
4、针对中药房清斗装斗记录不完善的问题,组织中药房全体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学习,认真完善中药饮片清斗装斗复核记录,做到每次中药饮片装斗清斗时登记清楚时间、名称、产地、批号、数量等由操作人复核人签字,确保中药饮片装斗清斗的正确无误。
XX县区人民医院2023年2月22日
第四篇:麻精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凡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师,必须是在我院注册,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标准化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但不得为自己开具处方。
二、药师必须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标准化管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剂资格。
三、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病人、中、重度慢性疼痛病人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四、处方开具麻醉、精神药品的用量严格按照处方管理方法规定执行。
五、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病人和中、重度慢性疼痛病人,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病人,建立病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六、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月编制顺序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七、医院必须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药剂科各班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并认真填写交班本及处方登记本。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有专柜储存,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存放区域、标识何贮存方法的相关规定)
九、药剂科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有监督管理的职责,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十、麻醉、精神药品处方书写要求。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病人身份证明编号及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十一、药剂科主任每周定期检查库房、住院药房、门诊药房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专用账册、效期等并记录备查。药学部门定期对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十二、对霉变破损(过期)的麻醉药品,每年报销1次,必须经领导审核批准,就地监督销毁,并报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备案。
瓦店镇卫生院
麻醉精神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为了标准我院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参照药品管理方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方法,特制订我院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分级管理制度。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分级管理制度是指在我院实行药库、门诊药房、病区和手术室三级管理制度:
一、一级管理即药库管理:
1.采购员的岗位职责:
①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的申领工作。②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医药公司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指定医药公司用专车送到药库,协助保管人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③购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④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⑤在验收中发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存在缺少、缺损现象的,应与保管员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