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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金融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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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全市 金融 工作情况 调研 报告
关于全市金融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基带领有关人员对全市金融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听取了市金融办、银监局、人民银行、市和环翠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高区双岛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情况汇报,与6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负责人,以及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民营银行和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与市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探讨了解决借贷担保纠纷和实现文明放贷担保、文明收贷的途径,并到乳山市了解了相关情况。调研前,还赴浙江温州、宁波、绍兴、嘉兴等地学习金融工作情况。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金融工作、全省经济工作暨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全市金融业发展态势良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金融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和地方金融组织协调发展、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现代金融组织和服务体系。截止5月底,我市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9家,引进了第一家外资银行--韩国友利银行,发起设立了全省首家民营银行--蓝海银行;证券、期货分支机构26家,市级保险分支机构52家,其中财产险27家,寿险25家;各类地方金融组织105家,涵盖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领域。其中,小额贷款公司24家,民间融资机构32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公司24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8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7家,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1家(威海国际海洋商品交易中心),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社31家。 (二)金融服务发展持续发力。先后出台了《金融业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办法》等文件,在全省率先开展科技支行试点工作,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深化银地战略合作,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全面对接“五区九基地”发展,重点支持全市21个重点产业发展,助力打造7个千亿级重点产业集群。5月末,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2380.86亿元,比年初增加161.56亿元,同比多增26.34亿元,增长7.28%,增幅位居全省第一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73个百分点。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业等12个战略新兴产业贷款余额269.90亿元,较年初增加14.68亿元,22个转型升级工业行业贷款余额45.20亿元,较年初增加2.65亿元。鼓励引导小贷公司坚定“支农支小”定位和“小额分散”原则,2017年,24家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54.27亿元,支持涉农和小微企业1248家,贷款余额32.99亿元,其中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合计占比92.8%;8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成功对接金额8.8亿元,占全省成功对接金额的37.34%,对接成功率达89.78%,位居全省首位。今年1-5月,24家小贷公司共发放贷款19.2亿元,8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登记资金出借4.25亿元,成功对接金额4.22亿元。同时,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风险分担等手段,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流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经济薄弱环节。2017年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791.1亿元,较年初增加95.2亿元,增幅13.7%;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86.7亿元,较年初增加94.7亿元,增幅19.3%。5月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837.69亿元,比年初增加46.67亿元,增长5.9%;涉农贷款新增额占全部贷款新增额的比重为35.66%,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设立了45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通过发挥基金担保增信作用,累计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36笔,金额4.82亿元,撬动近10倍的信贷供给,有效满足了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用款需求。 (三)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富有成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意见》,目前,我市境内外上市公司17家,位于全省第六位,总股本124.63亿股,总市值约1570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43家,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累计达到150家。创新发展私募股权融资业务,2017年,区域股权市场已挂牌企业中有32家获得省引导基金直投,累计达8600万元,对接成功率和引资金额居全省前列;今年前5个月,新设立各类投资基金4支,总规模4.6亿元。自2010年以来,共发行各类债券及票据247支,累计融资1754亿元。其中非金融机构发行的信用债63支,融资528亿元。 (四)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28个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化解企业金融风险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做好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市县两级搭建专门工作班子,全面摸排担保圈、企业流动性、银行业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上市公司、企业债券和非法金融活动等7大领域金融风险;加强对担保圈及其核心企业、产能过剩企业、房地产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日常监测;编写化解金融风险“工具箱”参考案例,汇集整理了担保圈、企业流动性、互联网金融、上市公司、非法集资、地方金融组织退出等六大类、共21个风险处置工具。稳妥开展“破圈解链”工作,先后成功化解了一批重点企业风险。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排查,目前注册于我市的拟申请继续开展业务的P2P网贷机构仅有3家,违规业务全部清理结束,该项整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严厉打击非法集资,2017年,我市非法集资立案数量、涉案金额和参与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1.5%、27.9%和40.9%,三项指标始终保持全省最低水平。在全省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综治考核中,成为全省唯一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地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主要表现在生产流通领域贷款增长放缓、房地产开发贷款增加、非国有小微企业贷款下降、科技金融覆盖面不够广等方面。  (二)多层次资本市场亟待加快发展。虽然我市拥有上市公司位居全省第六位,但与先进地市相比差距仍较大。如,宁波市拥有上市公司88家,仅去年一年就上市20家,超过我市累计上市公司的总和;2018年,嘉兴市、绍兴市分别计划新增上市公司11家、8家,而我市仅计划上市1家企业。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任务仍较重。一是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特别是个别大额客户风险管控形势严峻。二是涉众型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仍有不同程度存在,有些实体类公司以海洋产业、农业开发为幌子,采取“发展会员+高额回报+众筹”等模式经营,传销和非法集资行为交织,认定、查处工作难度不断加大。三是政府性债务不容忽视。截止2017年底,我市纳入政府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为510.4亿元,政府债务率为79.7%,控制在警戒线内,但有的区市相对较高。同时,政府隐性债务不容忽视。 (四)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2017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 102.9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2.96%,分别比全省、全国平均水平低2.14、4.99个百分点,且今年一季度占比仅为2.92%。 三、几点建议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液。我市正处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大力实施“三大战略”的关键时期。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机制,优化环境,推动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实体经济活,则金融活;实体经济强,则金融强。要牢牢抓住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个本源,大力实施政府、银行、企业、保险公司、担保机构“五位一体”金融聚力计划,切实搞好银企对接,综合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应急转贷、基金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方式,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逐步提高全市贷存比以及实体经济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特别是要引导金融机构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培育壮大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及时调整信贷投向,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作用,引导带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向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着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设立小微企业、涉农、科技等专营部门和特色支行,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绿色低碳产业金融服务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和各区市、开发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应急转贷机制,切实用好应急转贷资金,引导各大银行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市场前景较好但暂时遇到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予以到期展期续贷支持,坚决防止“抽贷”行为的发生。金融机构要全面贯彻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真正把银监会提出的把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以及涉农贷款、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高出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的要求落到实处。学习借鉴深圳南山区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经验,着力构建以“科技金融在线平台”为支撑,以“中小科技企业创新能力综合评价指标系统”为核心,政企、银保、投贷3个联动,集合担保信贷、保理贷、银保贷、微业贷、知识产权质押贷、孵化贷、成长贷、创新研发贷等8项专门的科技金融产品的“1138”科技金融体系;科技、商务等部门要加强推荐工作,使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服务贸易企业纳入科技支行和贸易支行授信范围,着力培育科技“小巨人”。 (二)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认真总结绍兴市“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以及嘉兴市扶持政策端口前移的做法,整合现有扶持经济发展资金,加大企业上市补贴力度,实施从上市前股改到上市后再融资的全过程扶持奖励;按照“做多数量、做优质量、做强实力”的基本思路,全面提升我市上市公司板块实力。支持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债、资产证券化、私募融资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积极推进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搞好上市企业资源库建设,努力构建“优选储备一批、培育改制一批、辅导上市一批”的梯次成长格局。 (三)大力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创新。一是建立全新的地方金融发展与监管体系。去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首次对地方金融监管范围作了界定,要求“7+4”类机构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统一归口管理(“7”是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4”是指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按照新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与上级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配合,创新思路,努力营造稳步发展、风险可控的金融发展格局,争取国家、省有关金融方面的改革试点工作落户我市。如,目前,省政府把潍坊市列入开展现代保险服务创新试点城市,指导推动鲁南4市共同申报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我市可争取列入国家或省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城市。二是打造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金名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是区域金融的重要支撑力量。要积极推动市商行加快上市进程,继续保持全省城商行标杆行地位;支持农商银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引导蓝海银行发挥轻资本、交易型、平台化、O2O类互联网银行的优势,坚守聚焦服务蓝色海洋经济、发展科技金融和普惠金融这一特色定位,积极探索民营银行差异化发展之路。三是深化保险业改革创新。宁波市自获批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以来,累计推出保险创新项目77个。如,探索出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全国率先推出,至2017年累计支持2万家次无抵押担保的小微企业和农户获得贷款超176亿元)、医疗责任保险、巨灾保险、电梯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城市居民住房综合险、农村保险互助社,以及慰问贫困户送保单等一系列全国首创的“宁波经验”“宁波解法”和“宁波样本”,代替了政府的好多职能,效果非常好。要充分发挥保险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社会稳定的保障作用,加大对接力度,引导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形式为市政府确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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