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关于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202223年4月22日XX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了XX省法律援助条例,条例第四条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这一规定明确了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如何落实条例规定的政府责任。其主要工作我们理解应该有三个方面:一是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主动把法律援助工作摆上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民生工程。从人力、财力和根本设施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同时通过政府的行为调动各相关部门的力量,把法律援助作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给予关心、支持,加强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和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以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积极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落实。司法行政部门是条例执行单位,要不断深入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一方面要经常向党委、政府领导报告法律援助工作以及所发挥的作用,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另一方面在职能履行、指导、培训和素质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推动“政府职能〞的发挥;三是法律援助机构是条例的实施机构,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以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力的有效实现,使广阔人民群众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从而提高党和政府在广阔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促进政府责任的实现。近几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从机构性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办公设备的配备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市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情况。近几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努力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循环开展。据统计202223年至202223年三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开通“148〞法律效劳专线,为广阔人民群众提供第2页共5页和接待法律咨询,三年来和接待319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84件,受援人数821人次,其中涉及农民工380人次、残疾人65人次、妇女儿童320人次,为受援人防止损失或取得利益742万元。为受援人节省代理费176万元(以每件3000元计算)。目前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有制度、工作有方案、考核有机制,各项工作正步入良性循环开展轨道。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