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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浅析目前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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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浅析 目前我国 民间 借贷 现状 分析
10保险班第四小组〔作业〕 成员 : 1001180101张静 101180104李双 1001180114高静 2023年10月12号晚上 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民间借贷问题成为了目前我国金融界讨论的热点,因为处于正规金融体制之外的民间借贷已经对社会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甚至导致政府经济政策失控,成为不可无视的重要问题。下面,我们就一起来解读一下当今我国民间信贷的现状。 第一章、了解民间信贷及其特点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人信用〞,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老实信用原那么。我国的民间信贷的存在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以及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泼,呈现出借贷规模日趋扩张、借贷用途日趋多样的形式,对金融业的影响日渐加深,已经逐步引起社会上尤其是金融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二、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及业务流程 〔一〕民间借贷中介代理业务有关规定 民间借贷中介代理业务指担保公司不参与借贷双方的借贷行业,不承当担保责任,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供求信息,并协助借贷双方完成借贷行为的业务。 出资人:必须是合法拥有一定自有资金的自然人。 借款人:要求是依法成立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收费标准:担保公司可向出资人收取放款金额1%―2%的中介信息费;向借款人收取借款金额2%―5%的中介代理费。(注:中介代理业务在实际操作如何有效地收取中介费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二〕民间借贷担保业务的有关规定 1、出资对象:凡合法拥有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担保公司可代为理财,寻找安全可靠之借贷项目。 2、关于借贷对象:   A、依法成立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 B、信誉良好,还款意愿强,有还款能力;   C有物业或其他可靠的抵押; D、有证券或其他有价单证作质押; E、稳定而资信良好的个人作为担保。 3、条件:出资人、借款人可自行选择或由担保公司推荐业务合作对象;借贷双方同意平等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借贷资金用途、借款利息标准必须合法;借贷双方须同意无条件配合担保公司履行担保义务。 4、借款人需提供的资料:   A、申请人的担保申请书; B、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家庭主要资产证明材料、收入证明;私营业主与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近三个月的税单; C、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 D、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5、担保的期限及担保费用:担保期限是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0天止。担保费用将根据当事人申请但保的标的额和风险程度等因素,通过协商确定。担保费=担保的金额x担保费率,担保费率为担保标的金额的3%―6%,但每件收费最低1000元。 6、反担保措施:保证金、保证、抵押、质押。 7、业务流程:   A、担保公司通过信息平台获取出资人的有关信息后,担保公司定期将出资人愿出资金额、愿提供借款的时间以及拟借款利率〔必须是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等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并予以公布;   B、资金需求方获取信息、有合作意向时向担保公司提交担保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C、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担保公司受取担保金额20%的前期业务受理费,并将其推荐给出资人; D、出资人审核通过后,担保公司与申请人签订担保协议书,申请人缴纳担保费和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并办理反担保合同公证、抵、质押相关手续; E、担保公司向当事人出具担保函; F、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发放。 8、补充说明:民间借贷担保与银行融资担保只是出资人有所区别,借贷担保业务流程根本相同,具体操作细节参照现行银行融资担保业务操作规定。 二、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一〕民间借贷的定义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民法通那么中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不存在足以影响自身行为的精神疾病的情形〕、意思表示真实,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那么该借款合同完全受到合同法等法律的保护。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作为银行金融的有效补充已逐渐成为民间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资金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或其他骗取集资款的手段,向社会公众大量募集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罪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有主观上的成心;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是暂时占有、使用的目的,指非法占为已有或使第三方非法占有);3、必须是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如果有正常的借款手续,又不符合上述三个要件,就不构成非法集资罪了,借多少钱也不犯罪,而且利人利己。 〔三〕民间借贷的合法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的规定,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作为借贷案件受理,确保了民间借贷的组织形式及其合法性。但是,民间借贷中也应当遵循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例如:借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至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通过何种形式或者平台进行借贷,法律并没有规定。 〔四〕界定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文件 1、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六、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局部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假设干意见:“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当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 〔五〕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其它区别 1、借贷的目的不同 民间借贷主要是生活原因或是生产经营所需短期的借贷行为;而非法集资是以违法的形式,进行的一种资本的运作,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和金融的有效监管。 2、借款的针对对象不同 民间借贷主要为“一对一〞的借款模式,行为指向特定的对象。即使在一个借款人向多数人借款的情况下,每一笔借款也都是独立存在的。 而非法集资的集资对象却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行为人或者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吸收存款的公告,或通过其他的方式使社会不特定对象知道其吸收存款的消息。即使有时只吸收了为数不多的几个对象的存款,但如果主要是针对不特定人的,其吸收的存款数额或造成的危害结果,又到达了法律规定的犯罪标准,那么也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承当的法律后果不同 民间借贷是一种典型的民事行为,债权债务关系受民法、合同法的约束,当事人违反民间借贷合同,将承当民事责任;非法集资是对于我国公法规定的违反,轻者导致某种行政责任,严重的需承当更为严厉的刑事法律风险 三、民间信贷与银行贷款相比拟的优点 〔一〕手续简便。民间融资不像银行贷款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代码证书、会计报表、购销合同、负责人身份证件、验资报告等一大堆材料,也不用经过签订合同、办理公证等程序,一般只需考察房产证明及还贷能力等并签订合同即可。 〔二〕资金随需随借。按银行的正常贷款程序,企业从向银行申请贷款到获得贷款,期间大约需要一个月,即使是长期合作客户,最快也需要10天左右;而民间借贷一般仅需要3~5天甚至更短的时间即可获得所需资金。 〔三〕获取资金条件相对较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需求额度小、管理本钱高,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普遍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抵押担保物;而民间借贷普遍门槛低,显然更加适合于小企业。 〔四〕资金使用效率较高。银行贷款期限一般以定期形式出现,而民间借贷可以即借即还,适合小企业使用频率高的特点。 〔五〕节省费用。由于民间借贷省去了公证、鉴定、验资、抵(质)押登记等手续,也就节省了不菲的中介费用。民间借贷融资正是具备了这些比拟优势,才使得民间融资市场日趋活泼起来。 四、我国民间借贷的特点。 通观我国民间借贷全局形式,我们可总结归纳出如下特点: 〔一〕融资规模逐渐扩大。据调查测算,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非正规信贷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元。另据报道,目前浙江全省民间资本已远超万亿,其中温州就有6000亿之巨。无论成认与否,民间金融都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不可分割的一局部,而且越来越重要。 〔二〕民间借贷活动渐趋理性。民间借贷违约现象很少。江西民间融资的偿债率在95%以上。 〔三〕民间借贷实施步骤便捷。民间借贷操作手续简易、快捷,且一般对借款用途不作限定,仅在口头说明资金使用意向,期限事先根本不确定,可临时通知收回,也可要求展期,从提出民间借贷申请到获得资金一般只需要1~2天,短的那么只要几个小时,并且普遍以现金方式交接。 〔四〕民间借贷活动渐趋理性。民间借贷违约现象很少。江西民间融资的偿债率在95%以上。 〔五〕民间借贷半公开化。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直接融资规模的逐步扩大,利率管制的逐步放松,市场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渐增强,民间借贷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有所改善,社会的接受和认可程度逐渐提高,一些民间借贷融资方式已由原来的隐蔽状态向半公开化甚至是全公开化方向转变。 〔六〕民间借贷利率逐步攀升。随着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及银行利率的上升,民间借贷利率逐步攀升,但涨幅低于金融机构利率涨幅,利率市场化特征明显。 〔七〕借贷期限短期化趋势明显。现在一般民间借贷的借贷期限已由一年至一年半降低至三个月至半年。 〔八〕民间借贷资金用途多样化。中小企业主要用于弥补流动资金缺乏;个体工商户和农户主要用于生产经营;一般城镇居民民间借贷资金主要用于家庭消费。其中生产性融资比重很高,宁波民间融资约85%用于生产经营,温州约为93.3%,福建省约为98.2%。 〔九〕民间借贷的活泼程度与各地经济总量、民营经济兴旺程度和区域金融生态开展水平相关。分地区看:北京、上海、天津等正规金融机构多、金融生态环境好的大城市,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相对不活泼,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替代作用有限;西藏、甘肃、青海、宁夏、贵州、新疆等经济欠兴旺的西部地区,民间借贷规模相对较小,利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浙江、山东、山西、湖南、江苏、广东、辽宁等民营经济较为兴旺地区,民间借贷规模居全国前列,利率水平中等偏高,大多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十〕民间借贷信用度高,融资及协议方式灵活多样。民间借贷的主要方式仍然是无担保的信用借贷,交易方式日趋公开化,借贷手续日趋标准。企业民间借贷书面合同许多均还附有担保条款,可供担保的财产更为灵活,对不动产担保的依赖小于金融机构20个百分点,应收账款、存货、股票及其他财产担保比例有所增加;自然人民间借贷的协议方式那么较为随意,打借条与口头约定占据主导, 〔十一〕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更多寻求法律支持和保护。2023年,义乌市法院共受理了1816件、涉案金额6亿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其中60%的案件经调解撤诉。诉讼案件一般都有借条,百万元以上的借贷,借条的合同要素比拟完备,坚持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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