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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建筑行业
消防
整顿
方案
建筑行业消防整顿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平安技术标准、省深入推进消防平安“五大〞活动开展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法规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在建工程为重点的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排除社会单位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存在的平安隐患,使全县社会单位消防设施验收前检测率达100%,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在用消防设施定期检测率达100%以上,新、改、扩建建筑工程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率达100%,全县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率到达100%。确保社会单位消防设施功能完善、运行正常、管理标准,有效促进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根底不断夯实,社会消防平安环境明显改善,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成立县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三、时间、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行动时间
2月15日至3月20日。
(二)整治行动范围
全县新建、改建、在建工程工地、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
(三)整治行动重点内容
1.在建的建设工程是否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平安技术标准的要求,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或者竣工验收(备案)检查;施工场所是否设置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2.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是否完好有效。①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②建筑行业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开、关标识是否明显;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是否采取了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④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闭)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运行,防火卷帘、防火门是否符合市场准入条件;⑤应急播送、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正常运行,是否符合市场准入条件。
3.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的单位,是否明确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的维护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是否明确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的维护管理责任并对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实行统一管理。
4.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是否具有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月15日—2月20日)。召开全县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发动会。各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整治重点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对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二)排查整治阶段(2月21日—2月29日)。由县消防大队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平安监督管理局、城乡规划局、房产管理局等单位配合完成全县所有建筑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查清建筑行业的消防设施的实有数、运行完好数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根本情况,并全部造册建档登记,如实记载排查建筑、场所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完善根底台账,并存档备查。
(三)重点治理阶段(3月1日—3月12日)。县消防大队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平安监督管理局、城乡规划局、房产管理局抽派工作人员组成工作检查组,对全县新建、改建、在建工程工地、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筑开展消防平安大检查,面对面地催促施工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落实建筑行业消防平安责任、不落实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平安技术标准(gb50720-2023)要求、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运行或撤除的单位和依据消防技术标准应当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却未设置的单位作为重点进行治理,并催促和指导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按期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单位,消防大队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实施。
(四)检查验收阶段(3月13日—3月20日)。由县人民政府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行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列入本年度构筑“防火墙〞工程、消防平安“五大〞活动考评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县消防大队、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平安监督管理局、城乡规划局、房产管理局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依法,强化效劳。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并实施处分。同时,在严格执法的根底上强化效劳意识,积极为存在问题的业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强化宣传,营造气氛。要不断创新消防宣传形式,标准宣传内容,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平安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同时,要对排查治理动态和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整改不积极、不配合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在全县迅速掀起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整治的内容、要求和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形成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和消除火灾隐患的浓厚气氛。
内容总结
(1)建筑行业消防整顿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平安技术标准、省深入推进消防平安“五大〞活动开展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法规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在建工程为重点的建筑行业消防平安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