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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市场化与政府责任分析研究公共管理专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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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市场化与政府责任分析研究 公共管理专业 公共 服务 市场化 政府 责任 分析研究 管理 专业
题目:公共服务市场化与政府责任 摘 要 公共服务市场化出现以来,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和在我国的实施来看成效显著,大大提升了政府公共管理效率和效果。本文从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概念和理解出发,阐述了公共服务市场化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和关注的形式,强调实施公共政府市场化过程中政府监管职责的重要性,指出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公共服务市场化突破了政府决策、政府执行的传统模式,通过政府权威与市场交换之间的复合配置,凸现了双方各自的功能优势,从而为政府以更高效更经济的方式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提供了可能。 关键词: 1、公共服务市场化 2、政府监管 3、政府责任 目 录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概念 6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概念 6 (二)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特征 6 (三)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由来 6 二、对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理解 8 (一)公共服务改革是政府职能改革的重要内容 8 (二)强化政府责任是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关键 8 (三)公共服务市场化需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9 (四)优化利益共享与风险分担机制 9 三、我国实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现状 10 (一)西方国家改革经验 10 (二)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实践 10 (三)开展公共服务市场化需要关注的问题 11 四、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主要形式 12 (一)部分公共事业私营化 12 (二)业务签约外包和公私合作 12 (三)建立政府与多元化主体的伙伴关系 12 五、政府实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措施 14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监管制度 14 (二)推动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机制 14 (三)利用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降低资金成本 14 (四)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市场机制 15 六、结 论 16 致 谢 17 参考文献 18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概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政府面临着社会需求急剧增长与公共财力相对不足的困境。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市场化的改革,反映了政府职能在公共领域的退缩和市场价值的回归。改革是顺应政府职能转变,顺应民众诉求的必然趋势。那么,什么是公共服务市场化?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概念 所谓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指政府“筹集各种资源,通过民主政治程序设定社会需要的优先目标;与此同时,又利用私营部门之所长,组织商品和劳务的生产。”具体而言,即指政府通过政治过程作出决策,确定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标准,然后以市场机制为杠杆,通过多种方式调动私营部门、非赢利部门等组织的参与,在竞争中完成公共服务的供给。 (二)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特征 公共服务市场化并非完全市场化,其目的是在政府部门不放弃公共政策制定责任的前提下,通过引进市场机制,挖掘社会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由此可以看出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三个特征: 1、以政府责任为主导 公共服务的主导依然是各级政府,政府并不放弃公共政策的制定责任,政府通过政策过程作出决策,确定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标准,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中,完成公共服务目标。 2、以市场机制为杠杆 公共服务的参与以市场机制为杠杆,通过多种方式调动私营部门、非赢利部门等组织的参与,在有序竞争中完成公共服务的供给。 3、以资源配置为手段 公共服务的对象和内容表现在各个社会层面,这就需要政府和参与者挖掘社会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由来 公共服务市场化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和美国总统里根受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的影响,大力实行政府部门的治道变革,主张政府部门应发扬企业家精神,引入社会力量和市场竞争机制来提供公共服务,以此降低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成本,提高服务供给的效率,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服务需求。这场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两国面临的政治危机、社会危机和管理危机。改革取得的短期成效与经验被迅速传播与运用,掀起了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改革的浪潮。进入9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思潮继续深刻地影响着西方国家政府的治道变革,成为新公共管理思潮重要的理论来源。 二、对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理解 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公共服务市场化突破了政府决策、政府执行的传统模式,通过政府权威与市场交换之间的复合配置,凸现了双方各自的功能优势,从而为政府以更高效更经济的方式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提供了可能。 (一)公共服务改革是政府职能改革的重要内容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西方发达国家加大了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干预。到20世纪70年代,政府过多干预的后果开始显现:政府规模膨胀、机构僵化、官僚主义滋生、大量公共资源浪费、市场活力疲软、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政府效率,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西方发达国家甚至中东欧国家,都逐步将市场化、社会化纳入政府改革的实践框架之中,取得了积极成效。 公共服务市场化以后,市场主体与社会组织将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国家不再是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领域已经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邮电通讯、自来水、医院、交通、治安、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等。因此,公共服务改革是政府职能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政府责任是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关键 市场化一个最明显的特征是竞争。公共服务市场化引入竞争机制离不开竞争,但这种竞争是有序竞争,是在政府监管下的有序竞争。公共服务市场化,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公共服务供给的职责的消失。政府放权,但不能放责;政府卸载,但不能卸责。在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反而更加强调进一步强化政府的责任。只是这种职责更具宏观性和监管性。这是因为,私营部门的逐利性及潜在的掠夺性,往往导致市场的无序竞争,需要政府建立管制制度,以保证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同时,政府要避免公共服务的等级化局面出现。近些年,政府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取消一系列行政审批事项,虽然政府可以把具体的服务事项以承包或其他方式移交给民间机构去办,但政府移交的是具体服务事项的经营权和部分管理权,而不是所有权和带根本性的公共服务责任。 强化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的责任,可以保证公共服务市场化的顺利进行,在公共服务市场化中准确把握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制度基础,强化政府对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监管,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机构的管理能力。 (三)公共服务市场化需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服务市场化强调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的平等“伙伴关系”,关注多元社会组织参与的现代治理理念。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能为相关区域和行业民企提供技术创新、投融资、信息、人才、创业、市场开拓、法律政策等共性服务,在减轻政府负担、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已成业界共识。政府和社会资本是在透明公开、平等协商、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建立合作关系,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对于社会资本的投资,要放手交给市场,政府的监管和服务则要切实履行到位,提升政府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对公共物品和服务的需求,更有效地利用好政府财政资源,构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分工协作的合作治理格局,全面为社会资本投资运营提供良好环境。 (四)优化利益共享与风险分担机制 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涉及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利益主体,利益与风险 结构复杂,建立科学、动态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机制就成为必然。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政府对于价格调整、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机制的透明性和稳定性,将直接影响社会资本投资。政府在推动公共物品和服务定价的公开化、社会化和透明化的同时,针对公共购买、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运营方式,要科学制定涉及项目的财政补贴、经营收费权和其他支付对价,稳定项目的收益水平。社会资本要从长远角度考虑项目投入和产出,处理好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兼顾好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与项目投资的市场收益平衡。 政府和社会资本应平等参与,坚持风险分担最优原则,根据公共服务项目具体情况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建立合理公平的风险分担机制,避免将社会资本更多地单方面暴露在各种风险中。 三、我国实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现状 借鉴西方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改革经验,我国实现公式服务市场化的进程也在有 序推进。当前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虽已初见端倪,但市场化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并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一)西方国家改革经验 西方国家的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先于我国,其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其市场化改革的有效方式也值得我们借鉴。这些经验主要有: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职能定位,并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适当进行调整;根据公共服务本身的分类和特点,实施分类改革和管理;大力推进第三部门发展,培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主体;加强对公共服务的监管,兼顾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公平。 正是有了这一良好的改革范本,推进和深化我国的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才有了现实参照。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在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方面实行政府高度垄断,并且政府公共支出重经济建设、轻社会服务,这些导致我国政府目前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不能保证基本的社会公平,并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阻碍我国市场经济改革进一步推进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对我国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进行改革。这种改革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的做法,实行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二)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实践 随着改革的向前推进,公共领域开始逐步引入竞争机制。目前,在公用事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邮电通信、铁路电力等行业,政府独家垄断的局面正在被打破,在投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民间资本开始纷纷介入,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趋势已经形成。部分国有企业实行民营化,合同出租也开始进入道路清理、后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维护等边缘性服务领域。这些改革较好地改善了公共服务,满足了公民的公共服务需求。 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在公共服务市场化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融资体制方面,逐步放宽了外商以及国内民营企业直接投资基础项目的限制。 二是实行政企分开,进行公司制改造,打破垄断,促进竞争。 三是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领域部分地引入市场机制。 四是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政府采购制度。 五是在社区服务方面,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委托第三部门提供服务。 (三)开展公共服务市场化需要关注的问题 公共服务市场化的一个有利结果是可以解决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在实施公共服务市场化后,政府的部分公共服务供给职能转移给了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但政府仍然要对这些职能的实现承担责任,此时出现了权责分离的状况,容易导致政府推卸责任。例如,存在有些地方政府把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当作了推卸责任,甩包袱的手段,在权力未见缩小的前提下,责任却减少了,导致权责不对等,权大于责,于是出现了遇权相互争夺,遇责相互推诿的现象。 在传统社会中,不存在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公共组织基本上就等同于政府,执行政府职能,具有高度的权威性,而公共组织的行为就是政府的行为,权责是统一的,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后,公共部门主管不能深入到公共服务的具体操作环节,也使政府难以承担与以前相同的公共责任,而政府责任的缺失必然造成公共服务的不公正问题。 另外,由于市场机制的本质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利益是市场条件下每个主体决策的出发点。这样,在最高效率,最低成本的引导下,私营部门和非营利组织往往会忽略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以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如果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往往会导致付费能力低或者无付费能力者得到较低的服务,甚至得不到服务,形成公共服务的等级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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