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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价值及其评估方式分析研究
工商管理专业
知识产权
价值
及其
评估
方式
分析研究
工商管理
专业
知识产权的价值及其评估方式
摘要: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在知识经济时代,个人致富、企业生存发展、国家富强都以知识产权作为重要凭借。鉴于知识产权蕴含巨大的经济价值,所以说知识产权的评估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本文将对知识产权的价值及其评估方式进行探讨。
关键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式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
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为:是指人们对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力。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还可细分为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演出、录像、录音、广播作品,制图,技术绘图,计算机软件,专利,商标,标记名称,商业技术秘密等。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与著作权。无论是广义的划分还是狭义的划分,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这都是各国(包括我国)都予以承认的。知识产权是智力创造性劳动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也就是说,智力成果只有依法被确认被保护才属于知识产权,并不是所有的智力成果都属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不同,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限性等特点。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民事权利之一,在知识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知识产权价值
为了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所以鼓励知识成果的创造,并且法律将赋予创造者权利,这一权利就是创造者在一定期限之内独占地利用其知识成果获的取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由此成为专属于创造者(也就是权利人)的财产,因具有效用与稀缺性,所以是有经济价值。通过交换产生价值这一市场的产物。价值离不开交换,是交换把效用变成了价值,离开了交换,价值变为人们想象的产物,所以说价值是市场的产物,而非人们想象的产物。市场是由时间和地域对其进行规定的。它是具体的,因为环境条件不同,人们的需求不同,市场是不同的,相应地,价值是市场的产物,不存在脱离具体市场而独立存在的可能。不同的市场对知识产权的需求不同,因而知识产权的价值也不同。经济学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价值则是指知识产权预期可以给其所有者和使用者带来的未来利益在现实市场条件下的表现。
三.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
(一)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含义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基于企业作为判断主体,对知识产权客体为企业所作出贡献进行的判断(这里的判断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要作出知识产权是否有价值的判断,二是要作出知识产权价值的大小和贡献程度的判断)。在知识产权价值管理中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分类
从知识产权所处的状态来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分为动态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静态知识产权价值评估。
(1) 动态知识产权价值评估
动态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指对营运中的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包括:
1) 确定企业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贸易价格;
2) 确定知识产权许可证的合理使用费率;
3) 确定企业股份制改造、合并、产权变更、合资时知识产权的资本化价值;
4) 确定企业破产清偿时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5) 确定以知识产权确定知识设质时的知识产权价值;
6) 确定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支持及争议解决中的侵犯,经济权利的赔偿金额。
(2)静态知识产权价值评估
静态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指对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知识产权的评估,包括:
1) 未使用的知识产权;
2) 在研的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目的
进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最终目的是实施知识产权价值管理、获取管理需要的信息,合理确定知识产权转让、投资等价格的基础是对动态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而获取管理信息,实施知识产权价值的管理进行知识产权价值战略规划、资源配置及拓展性利用知识产权的要求是对静态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
(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意义
1)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鉴于科技成果的研发成本有明显的不完整性和弱相对性,以及未来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在技术交易中的双方往往对知识产权的价格争议不下,造成技术成果利用率低,同时也影响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如果能够对科学成果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给出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交易价格,这样一来就提高了科学成果的转化率,提高了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推动了科学技术道德发展。日、韩等国家就是证明这一观点最有效的实例。他们引进新的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并且在此基础上创新,这样就加快了技术的进步以及经济的发展。可见,完善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对企业尤其重要。
2) 维护正当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我国很多企业对无形资产的作用和价值认识的不够以及管理缺失。在诸如对外投资技术转让、技术入股、产权交易、公司上市等经济活动中,只关注有形资产,往往遗漏了无形资产,如企业的知识产权,这样就造成无形资产的大量流失,所以说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能够在交易活动中维护知识产权人的正当权益,在国有企业中还能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3)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水平
知识产权人想要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的真实价值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在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时,知识产权人和法院更容易确定侵权赔偿额,尽快解决纠纷,并且有利于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有效地提高保护意识和保护水平。
4) 有利于提高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
可口可乐的成功是最具说服力的实例,可口可乐公司刚向全球扩张时,即使消耗了大量的广告费,也未见其效,然而,当可口可乐商标价值244亿美元被广而告之之时,可口可乐公司的经济实力,获利能力以及在国际市场的份额都急剧上升。
四.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方式
通过理论和实践证明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评估的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市场价值法、收益现值法。由于知识产权评估具有时效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评估方法也各有所长和不足, 在选择评估方法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l)评估的目标,评估的条件,评估的对象都要和评估的方法相匹配;(2)要综合多种评估方法,用其所长,避所短,用不同的途径进行综合评价。无论采取什么方法都应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原则。
(一) 专利权价值评估研究
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专利权的作用日益突出。在促进科技进步、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鉴于发达国家的专利资产在公司资本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公司不断加大对专利技术的投入。专利权交易市场中呼唤对专利权进行科学、正确的评估。它既能帮助专利权人正确对待自己的专利权价值,又能为交易双方提供理性、公允的价格依据,对规范专利交易市场、推动专利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20 世纪七八十年代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为了维护其靠技术优势所建立起来的领先地位,开始采取各种手段,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西方专利保护的升级和我国专利技术交易的飞速发展都表明对专利价值评估进行科学研究势在必行。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市场中转让、许可、出资、兼并等交易中对专利权价值评估的需要;也只有这样,才能在进行跨国技术贸易时少被国外所谓专家“忽悠”。
1.专利权
专利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2.专利权选用的评估方法
目前,对资产的评估主要采用三种方法,即市场比较法、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所谓市场比较法,就是在一个充分活跃、成熟的市场前提下,寻找到三个或三个以上与该专利权相同或相似的成交案例,并将这些案例的成交价格采用一定的科学方法进行修正而得出一个比较客观、公允的评估值。所谓重置成本法是指创造这项专利权应该发生的料、工、费和由于开发这项专利权所占用资金的机会成本以及相关费用之总和。所谓收益现值法是这项专利权所创造的公允收益的折现值之和,它包括专利权持有期间内收益折现和由于专利权转让而获得的收益折现两部分。
由于我国的专利权交易市场尚不发达,即使在国际评估界认为采用有成交案例,其评估值容易为交易双方所接受的市场比较法是资产评估的较好的方法情况下,也不具备市场比较法的条件。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对有些专利权也有不妥,因为专利权的成本和专利权之间的弱对应性和虚拟性,所以研发专利权的成本并不能完全代表该项专利权的价值。例如,发明回形针的专利权,其发明源于发明者的突发灵感,但它的效用沿用至今,其价值不菲。如采用成本法对其评估,其成本不能代表其应用的价值,其评估值也不会高。评估结果很显然不合理。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专利权的价值,是把专利权将来可能创造的收益的折现,注重其未来收益,同时考虑到发明人和受让方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调动发明者的积极性。因此对于目前我国的专利交易,采用收益现值法对专利权评估是比较合理和正确的,容易被交易双方所接受。
为方便说明问题,特举一个评估实例,加以说明:某一生产型企业,在1993 年研究开发了一项新产品,该项新产品以一项专利技术为依托,该项专利技术于同年申请并于 1995 年获得发明专利权,该项专利产品1995 年正式投产,它的生产打破了国际垄断,其产品质量达到同类产品的国际水平,并连续几年获得国家新产品奖,还取得了市科委颁发的科技成果奖。该企业经几年生产经营后,因买方要求欲将专利权经评估后转让,该专利权受让方是该专利产品的销售大户,市场前景十分看好。但转让单位的市场前景并不乐观,该企业从1995 年起至2002 年的销售收入、产品销售利润、管理费用、净利润的数据如下表所示:
年份
销售收入(万元)
产品销售利润
管理费用
净利(或亏损)
1995
129
34
17
15
1996
205
59
39
18
1997
540
214
60
152
1998
600
170
104
55
1999
459
143
132
10
2000
290
109
102
5
2001
160
69
67
0.5
2002
82
32
70
-40
综上所述,选择适合其评估方法。由于我国交易市场尚不发达,所以市场比较法被忽略,然而采用重置成本法无法将专利权所创造的价值考虑到,不符合该实例的要求。只有选择收益现值法,才能兼顾转让单位和受让方的合法权益。
3.专利的类型
我国的专利法对专利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发明专利,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一般来讲,发明专利价值大于实用新型专利价值,实用新型专利价值大于外观设计专利价值。在取得的方面,我国法律都规定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都要满足新颖性、创
造性、实用性的要求。
审批条件和程序
保护范围
保护期间
可靠性
发明专利
门槛高
广
20
强
新型专利
一般
一般
10
一般
外观设计专利
明显较低
局限
10
较弱
由三种类型专利的特征我们可以看出,相比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覆盖范围更广、保护期间更长、审批条件和程序更加严格、可靠性更强,其价值自然通常比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要高。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其在空间上的效力不是无限的。专利权也受地域的限制,域外没有效力,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在评估一个专利的价值时,地域性往往就代表着市场,代表着权利的市场行使范围,从一般意义上讲,同样一个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的国家越多,价值自然也就越高。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取先申请原则,而美国是采取先发明原则。,即便是某发明在本国已经被授予专利,其在外国如果没有在优先权期限内提出申请专利,那么外国依然可能同样保护的是在其本国先申请的专利。因此,地域性对专利价值评估的影响是很明显的。从一般意义上讲,同样一个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的国家越多,价值自然也就越高。依照我国现行的专利法,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间是 20 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间都是 10年,也均从申请日开始计算。所以时效性对于专利价值的影响也不言而喻的。在对专利进行价值评估时,用收益法计算专利价值的时候,时间因素是个重要的变量。即便不用收益法计算专利价值,用成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