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docx
下载文档

ID:660039

大小:21KB

页数:10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4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突发事件 信息 报告 制度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1、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迟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 3、设置专门的举报热线 ,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对公众举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调查核实确认,按规定程序上报。 4、报告范围。传染病爆发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响和群体性药物反响、医源性感染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核事故和放射事故、有害生物与化学毒品播散,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平安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5、报告程序。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在2小时以内以 或 等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X县区卫计委报告。 6、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尽可能说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涉及范围、受累人数、主要病症和体征、可能的原因、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开展变化及控制情况及时进行事件的进程报告及结案报告,包括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或存在的隐患、控制措施及效果等内容。 7、定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根据需要随时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题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要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的追踪,及时向县卫计委报告,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响。 8、每年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县卫计委,并向辖区各医疗机构反响。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表格、调查分析报告、汇总分析总结等文档应定期整理归档,有关电子文档和数据要硬件备份异地保存。 2023、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 第二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一、信息报告主体 按照应急管理工作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那么,各部门负责向县局、市处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 各信息报告主体要指定专人为信息报告员,负责应急管理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汇报,并建立风险隐患报告鼓励机制。 二、信息报告内容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要求简明、准确,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根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开展趋势、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具体分为: (一)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 (二)公路段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或高度关注的事件信息; (三)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事件信息; (四)部门应急管理工作部署情况,结合实际,总结、探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和新做法信息; (五)按照县局约稿要求报送的信息。 三、信息报告方式 (一)通过信息报送系统向县局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有条件的同时报告图像(图片)信息。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 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 (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要及时与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准确报告或通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机构也应设专职信息报告人员,具体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汇总、报告等。 (三)经验做法或总结材料的报告方式视情况确定。 (四)涉密信息的报送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信息报告时限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在半小时内如实向镇政府值班室和应急办 报告,视情况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同时,要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 (二)有关法律法规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责任追究 县局应急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公路段报告应急管理信息情况进行督查。对迟报、轻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篇: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一、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1、事故环境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保护好自己平安的情况下,除立即处理外,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 2、负责确认环境事件的单位,在确认重大(ii级)环境事件后,1小时内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特大(Ⅰ级)环境事件立即报告国家环境保护部。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 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1、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根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防止给当地群众造成不利影响。 2、初报可用 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发生环境事件单位概况; 2.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 3.环境事件的简要经过; 4.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在初报的根底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和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根本情况。 4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消灭相关证据。 6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7、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根底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第四篇: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使信息报告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为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有效预防和控制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各专项预案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坚持分级负责、互相配合、逐级上报的原那么。第三条政府各部门及相关部门为信息报告主体。突发公共事件接警处警中心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立即报送区应急委员会。 第四条当突发公共事件征兆明显或发生突发事件时,知情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接警处警中心、区政府或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报告有关情况。公民有义务通过 12023、1 19、120、1 22、12369等报警 和其他各种有效途径,迅速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第二章信息报告标准和时限 第五条报送信息标准暂按照XX省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标准执行,如国家及有关部委公布新的标准,那么按新标准执行。第六条信息报告时限: (一)当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到达一般预警标准时,区政府要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 (二)当到达一般预警标准时,区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要在6小时内向应急委中会报告情况,区政府要在24小时内向省接警处警中心报告情况; (三)当突发公共事件超过一般预警标准,但尚未到达较重预警标准时,区政府要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并要在12小时内向省接警处警中心报告; (四)当突发公共事件到达较重预警标准时,区政府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在8小时内向省接警处警中心报告情况; (五)当突发公共事件超过较重预警标准,但尚未到达重大预警标准时,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6小时内向区接警处警中心报告,区接警处警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 (六)当突发公共事件到达或超过重大和特大预警标准时,区政府向市突发公共事件接警处警中心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并且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七)区突发公共事件接警处警中心在接到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有关领导,由区应急委员会启动相应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并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情况。 (八)特殊情况下,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越级直接向市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告区政府。第三章信息报告方式和内容 第七条建立重大情况、信息报告登记。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以书面报告为主,遇有特别紧急重大情况发生,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用 口头初报,随后补报文字材料;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置情况,随时报送进展报告;事件处理结束后,要报送总结性报告。涉密信息要通过党政专网 或机要渠道报告。 第八条书面报告要写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损失危害程度以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并随时续报事件的开展和处置情况。 第五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包头金氏中医肾病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报告范围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事件或敏感人群的时间信息;对尚未发生但可能引起突发时间的苗头性信息。具体范围为: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信息报告时限 对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照分级标准,即: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在第一时间如实报告区卫生局应急办值班室,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原因分析、善后工作等情况,直至有关事情处理完毕。信息报告时限为:特别重大的15分钟,重大的30分钟,较重大的1小时,一般的2小时内。 三、信息报告要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内容必须及时、简明、准确。具体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报告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及 号码)、接报时间、事件起因和性质、根本过程、已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影响范围、事件开展趋势、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四、信息报告方式 如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履行“ 报告--- 报告〞的程序,立即报告。通过 形式报告信息时,要 联系确认是否送达。涉密信息遵守有关规定报告。 市卫生局应急办24小时值班 :0472-2529911 五、信息报告责任 严禁漏报、迟报、虚报、瞒报、谎报或拖延上报甚至不报。对因迟报、漏报、误报、瞒报和不按工作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