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年无职
党员
设岗
工作
有关
问题
探讨
报告
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有关问题的探讨报告
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使无职党员“无职有位、有位有为〞,在激发农村无职党员的政治热情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感召力、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农村各项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实践说明,为农村无职党员发挥作用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从制度和体制的创新上为他们发挥作用建立一个良好的机制是关键所在。设岗定责搭建起了新时期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与实践的新架构,为广阔农村党员实践“三个代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探索了一条新途径,受到了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普遍欢迎,是目前党建工作上不可多得的一项卓有成效的创新。
我县自2022年11月率先在湑水镇试点,到2022年4月在全县推开,无一例外地受到了基层组织和广阔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欢迎。止目前,全县7032名农村无职党员中有4658名党员在四大类19个岗位上履职尽责,占农村无职党员总数的66.2%。经过半年多的实践,取得了不少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通过走访座谈和调查,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作为探索,不揣冒昧,坦陈陋见,以就教于大方之家。
1、设岗定责工作中无职上岗党员怎样定位
无职上岗党员在农村干部党员队伍中处于什么地位,发挥什么作用,是我们开展这项工作需要首先明确的问题。
有的人认为,既然给安排了岗位,就有了一定的责任,自然也就有了一定的权力,应该视同村组干部,起码也是个仅次于现职村组干部的“二干部〞;有的人认为,无职上岗党员不管有多大的责任,也不能有什么权力,和未上岗的党员没有什么区别。我们认为这两种看法都有失偏颇。无职上岗党员既然有岗位、有职责,最起码就有了履行岗位职责的权力,和未上岗的党员相比,“履行职责有岗位、发挥作用有地方〞,区别还是显著的。责任和权力是对等的,有责任相应地就要有权力,关键是看这责任有多大、权力有多大。显然,无职上岗党员的责任不能过大,不能和现职的村组干部相比,权力也相应较小。但小到什么程度适宜,就牵扯到无职上岗党员的定位问题。
无职上岗党员介于有职的村组党员干部和无职无岗的党员群众之间,在干群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传达社情民意,宣传政策法规,监督党风村务,协助村组干部,是村务工作的助理员、社情民意的反映员、干部群众的联络员、党风廉政的监督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市场流通的信息员、科技致富的中介员、邻里纠纷的协调员。这“八大员〞可以说是对无职上岗党员的比较符合实际的定位。
2、无职上岗党员比例多大适宜
不少人认为,既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这么受欢迎,成效又很显著,上岗比例自然是越高越好,达不到20230%也至少要到达95%以上。也有人说,“物以稀为贵〞,为了使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具有吸引力,使上岗党员有荣誉感和自豪感,也便于建立竞争机制和鼓励机制,上岗比例应该越低越好,最好不要超过30%。那种普遍设岗、全员上岗的做法,脱离实际,使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失去新意,也难以建立相应的竞争机制和鼓励机制,最终导致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图了形式,走了过场。
调查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道理,上岗比例过低,上岗党员即使有作用也作用有限,不利于党员队伍整体作用的发挥,难于有效地提高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上岗比例过高,实际上难以做到(因为年老病弱党员和长期外出打工党员较多),勉强做到也会使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失去吸引力,上岗党员失去荣誉感和自豪感,不利于建立相应的竞争机制和鼓励机制,导致这一党建创新工作最终流于形式。
究竟多大比例适宜。据调查,我县农村党员共有2023549名(止2022年11月30日统计年报),其中有职党员3517名,占党员总数的33.3%,无职党员7032名,占党员总数的66.7%,有职党员与无职党员的比例大体为3:7。老弱病残党员和长期外出务工党员一般占党员总数的15%左右,再预留15%的竞争空间,无职党员上岗人数应为党员总数的40%左右。如果不预留15%的竞争空间,那么为55%。但从实践看,以预留一定的竞争空间为好,可以使上岗的党员有搞不好会下岗的压力,下岗党员那么有上岗的希望和竟岗的时机,从而为建立有效的竞争鼓励机制打好根底。
无职党员上岗人数占党员总数的40%,看起来比例是低了一点,但假设把30%的有职党员加起来,有职党员和无职上岗党员的总数就到达了70%,占到了党员队伍的绝大多数。当然,也可以把预留的15%的竞争空间降为2023%,使无职党员上岗比例上升到45%,总体比例上升到75%,但最大不要超过80%。从我县设岗定责的实际看,目前7032名无职党员中已上岗党员4658名,占无职党员总数的66.2%,占农村党员总数的44%,加上有职党员33.3%就到达了77.3%的总体比例,占到了农村党员队伍的绝大多数,从而保证了党员队伍整体作用的发挥。
所以,我们认为,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中,掌握两个比例应该说是符合实际的:第一,无职上岗党员比例掌握在无职党员总数的60%左右;第二,有职的党员和无职上岗的党员加起来到达党员总数的75%左右,使有职党员(即现职村组党员干部)、无职有岗党员和无职无岗党员的比例到达3:4:3;有岗位可以发挥作用的党员(即有职的党员和无职上岗的党员)和无岗位不好发挥作用的党员(无职无岗党员)的比例为7:3,从而使整个党员队伍的结构通过设岗定责工作得到优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党员个体的潜力和群体的优势,全面提升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应不应该给无职上岗党员发报酬
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中,大家谈得最多也最关心的是无职上岗党员给不给报酬、给多少报酬的问题。不给报酬,担忧影响无职上岗党员的内动力和积极性,难以保证无职上岗党员持久发挥作用;给报酬吧,无职上岗党员的数量远远大于现职村组干部的数量,这么大的开支哪里来。这确实是个教人为难的问题。
在我们走访调查中,大局部人认为,绝不能给无职上岗党员发固定报酬。撇开发得起发不起不说,首先,发了固定报酬就会使无职党员上岗履行党员义务变了味,成为“拿钱办事〞,负面就会演化成“不给钱不办事,给多钱办多事〞;其次,拿了报酬,普通党员和群众就会把无职上岗党员当成“干部〞看,无形中拉远了与群众的距离,使无职上岗党员想做党和群众的连心桥而难度加大;第三,膨胀了干部队伍,增加了群众负担,使党建工作这一大创新难以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而无法坚持下去。
从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实践来看,不给无职上岗党员发固定报酬是行得通的:首先,上岗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党员义务,既然是履行义务就不能拿报酬;其次,无职上岗党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任务并不大,主要是反映村情民意,提提合理建议,实质工作仍由村干部去做,他不能直接去做,最多也就是协助一下,所以没必要发报酬;第三,许多无职上岗党员原来是“想办事无权力,想奉献无岗位〞,现在有了奉献的岗位正是为人民多作奉献的时候,怎能拿报酬呢。党员讲奉献,是党的先进性的表达,不拿报酬有利于纯洁党员的形象,提高党组织的威信和影响力,从而使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健康地开展。但这,并不排除建立有效的鼓励机制,相反,还要把建立有效鼓励机制作为保持设岗定责工作持久性的关键环节来抓。对那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成绩突出的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农业生产开展资金、技术、培训和工程开发方面予以倾斜照顾,使上岗党员增强荣誉感和自豪感;同时,把设岗定责作为培养选拔村组干部的一个渠道,对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上岗党员,列为村组后备人选重点培养,使他们工作有干头,政治有前途,从而鼓励广阔上岗党员锐意进取,发奋有为。
4、入党积极分子岗应设多少
入党积极分子是党组织的纳新培养对象,他们还不是党员,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中是没有岗位的。但是鉴于目前党员老龄化问题普遍严重的局面,加速青年积极分子入党的工作就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加快培养使其迅速成长就成为各级党组织的当务之急。适当地给青年入党积极分子设岗锻炼,使他们提前进入角色,接受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监督,有利于他们的迅速成长。但是,一定要注意把握分寸,不可过多设岗,以免影响其他党员的上岗。把调查,入党积极分子岗最多不应超过无职上岗党员的2023%。
5、与有职党员的关系咋处
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由于是党建上的创新性的工作,引起了各个方面的重视,相关的制度和考核奖惩措施日臻完善,管理也日趋严格,这是好的一面。另一面,却容易无视和放松对在职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出现新的“有职的不如无职的〞、“干部不如群众〞的问题。有的在职党员把份内之事推给无职上岗党员,自己当甩手干部;有的那么对无职上岗党员指手画脚,这也不对那也不对,语辞严厉,要求苛刻;有的怕无职上岗党员出人头第日后替代自己以至横加刁难,掣肘拆台……凡此种种,都说明了我们如果把有职党员管理不好,就难以管理好无职上岗党员。因此,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中,不仅要重视无职上岗党员的管理,更要重视在职党员的管理,因为在职党员有固定报酬是干部。要对在职党员提出更高的要求,使其成为无职上岗党员的表率,才能使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取得真正的实效。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