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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司法
行政机关
加强
改进
群众工作
调研
报告
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两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开展,特别是随着全县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日益复杂。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已经成为司法行政工作最前沿的课题和职责。今年以来,针对新时期社会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XX县区司法局紧紧围绕“追赶开展,建设幸福盐亭〞目标,坚持以创新群众工作理念为先导,以理情绪、解难题、保稳定、促开展为目标,用群众工作统揽司法行政工作,逐步探索一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路子。202223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2800余起,其中防止民转刑18件,防止群众性械斗6起、群体性上访事件15起,排查化解治安隐患856处,共为全社会防止和挽回经济损失二千余万元。在实践中,主要是实行“四必须、四靠前〞工作法。
第一,群众工作理念必须靠前,增强干部爱民意识。开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保障。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开展,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锋利化,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XX县区同样面临这一开展中的难题,社会稳定形势一度比较严峻。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局面。这一问题,促使我们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重新审视和思考。要做好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切实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突破“就稳定抓稳定,就调解抓调解〞的惯性思维,站在做好群众工作的高度,用群众工作统揽司法行政工作,整合行政资源,拓宽工作领域,促进工作方法,放眼群众抓司法,放眼群众抓稳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从根本上缓解维护稳定的难题。新的群众工作理念,其内涵主要有:一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就是心里时刻装着群众,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能视而不见,漠然置之,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做群众所需;二是坚持开展成果人民群众共享的观点,就是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开展环境,让人民群众共享开展成果;三是强化群众主体作用的观点,就通过坚持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将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力量调动、凝聚起来,依靠群众的力量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
第二,法制宣传教育必须靠前,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实践证明,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法,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根本性措施。近两年来,我们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载体,精心组织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县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热潮。先后组织开展春节“送法律年货〞、“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等活动,组织宣传车120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万份,发放农村普法读本28000余册,干部普法读本9000余册。在普法形式上,注重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组建了法制宣传队,在县播送电视上开办了普法讲座,在县、乡镇、村、居委会、学校设立群众法律咨询点。全县广阔公民通过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群众法制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一些多年积累的矛盾得到了解决,到县上访人员、赴省、市进京上访均大幅度下降,信访程序明显好转。
第三,人民调解工作必须靠前,增强矛盾化解能力。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两年,全县每年发生纠纷近4000件,90%以上均是由各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化解。一是调解网络靠前,努力做到调解网络全覆盖。建设“五员〞(民情社意的调查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群众疾苦的帮扶员,基层党建的指导员)队伍,把调解的重心下移,调解的阵地前移,全县成立了县人民调解中心、县交通事故调解中心,566个行政村、20个社区、36个乡镇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按照统一文书、统一印章、统一标识等要求进行了标准化建设。今年以来,还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整顿,调整村级调解员15名,其中村调委会主任2人。全县已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网络。二是信息预警超前,努力做到苗头问题早发现。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台帐、零报告、情况通报、考核督察等各项制度,做到每月必须排查、敏感时期必须排查、突出性矛盾必须排查、普遍性问题必须排查。县司法局确定4月和9月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攻坚月以及结合“春风化雨〞、“三案攻坚〞、“三项重点〞等工作,组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完善工作预案,实行主动调解,防止矛盾激化。三是调解工作提前,努力做到矛盾纠纷早处理。以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平台,进一步整合资源,前移关口。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抓早、抓小,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县司法局为了及时处理突发性的重大纠纷,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应急工作组,专门负责调处县内发生的各种急、难、险矛盾纠纷,工作组活泼在广阔城乡,县司法局副局长罗义被群众誉为人民调解“专家〞、“能手〞,屡次参与重大疑难案件调处。近两年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调处率达95%以上,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也没有因矛盾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在调解中注重调解协议的履行,注重调解中的回访,使各类矛盾得到妥善的处置。如去年县红光三社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皇家九号歌城死亡案、寺垭建筑工地意外伤人致死纠纷、中央大城建筑死亡纠纷等,我局积极参与调处,化解了矛盾,由于我们及时介入,及时调解,及时催促履行调解协议,及时回访,使得各项建设工程都较好地推进。
第四,法律效劳工作必须靠前,增强为民宗旨意识。在工作中,注重借智借力,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效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特殊作用。县司法局开设了202316-722148〞法律咨询热线 ,安排资深律师免费接待群众,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多部门联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共同参加,评论是非,形成人民矛盾人民调,社会纠纷社会疏的良好气氛。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拓展法律援助思路,建立推广实施“点援制度〞,聘请了2名专业律师,成立青少年维权、反家庭暴力救助协作网络和残疾人维权等专门组织,全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效劳。广阔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从业人员以高效优质的法律效劳,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全县法律效劳从业人员共担任法律参谋15家,诉讼代理120余件,非诉讼代理185件,共计防止和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民商事诉讼通过调解结案率占52.3%,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开展。
在做好上述群众工作的同时,我县司法行政机关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随着经济的开展,矛盾更加突出锋利复杂,做好群众工作难度加大,同时由于长期司法干警服装未得到落实,影响化解矛盾震慑力,而且工作中还存在人力缺乏,人民调解、普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经费在我县无保障等问题,影响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推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争取领导,努力解决,以克难攻坚和“满怀亲民爱民之心〞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把群众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赢得群众满意和称赞。
第二篇: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调研报告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
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两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开展,特别是随着全县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日益复杂。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已经成为司法行政工作最前沿的课题和职责。今年以来,针对新时期社会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XX县区司法局紧紧围绕“追赶开展,建设幸福盐亭〞目标,坚持以创新群众工作理念为先导,以理情绪、解难题、保稳定、促开展为目标,用群众工作统揽司法行政工作,逐步探索一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路子。202223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2800余起,其中防止民转刑18件,防止群众性械斗6起、群体性上访事件15起,排查化解治安隐患856处,共为全社会防止和挽回经济损失二千余万元。在实践中,主要是实行“四必须、四靠前〞工作法。
第一,群众工作理念必须靠前,增强干部爱民意识。开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保障。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开展,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锋利化,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XX县区同样面临这一开展中的难题,社会稳定形势一度比较严峻。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局面。
这一问题,促使我们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重新审视和思考。要做好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切实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突破“就稳定抓稳定,就调解抓调解〞的惯性思维,站在做好群众工作的高度,用群众工作统揽司法行政工作,整合行政资源,拓宽工作领域,促进工作方法,放眼群众抓司法,放眼群众抓稳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从根本上缓解维护稳定的难题。新的群众工作理念,其内涵主要有:一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就是心里时刻装着群众,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能视而不见,漠然置之,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做群众所需;二是坚持开展成果人民群众共享的观点,就是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开展环境,让人民群众共享开展成果;三是强化群众主体作用的观点,就通过坚持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将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力量调动、凝聚起来,依靠群众的力量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
第二,法制宣传教育必须靠前,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实践证明,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法,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根本性措施。近两年来,我们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载体,精心组织了形式多样、
富有成效的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县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热潮。先后组织开展春节“送法律年货〞、“3.8〞妇女维权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等活动,组织宣传车120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万份,发放农村普法读本28000余册,干部普法读本9000余册。在普法形式上,注重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组建了法制宣传队,在县播送电视上开办了普法讲座,在县、乡镇、村、居委会、学校设立群众法律咨询点。全县广阔公民通过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群众法制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一些多年积累的矛盾得到了解决,到县上访人员、赴省、市进京上访均大幅度下降,信访程序明显好转。
第三,人民调解工作必须靠前,增强矛盾化解能力。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两年,全县每年发生纠纷近4000件,90%以上均是由各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化解。一是调解网络靠前,努力做到调解网络全覆盖。建设“五员〞(民情社意的调查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群众疾苦的帮扶员,基层党建的指导员)队伍,把调解的重心下移,调解的阵地前移,全县成立了县人民调解中心、县交通事故调解中心,566个行政村、20个社区、36个乡镇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
会,并按照统一文书、统一印章、统一标识等要求进行了标准化建设。今年以来,还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整顿,调整村级调解员15名,其中村调委会主任2人。全县已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网络。二是信息预警超前,努力做到苗头问题早发现。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台帐、零报告、情况通报、考核督察等各项制度,做到每月必须排查、敏感时期必须排查、突出性矛盾必须排查、普遍性问题必须排查。县司法局确定4月和9月为矛盾纠纷集中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