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案卷
整改
报告
新编
案卷评查整改报告
根据你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工作通知精神,11月8日至28日,由我办牵头,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律专家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按照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区公安分局、卫生局、交通局、物价局等12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严格认真的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根本情况
今年以来至11月28日止,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受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分、行政征收等八大类行政执法事项28562件,办结28531件,办结率99.8%。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532件,行政处分案件5626起,行政征收事项21372件,行政确认事项22件,行政强制3件,无行政裁决、行政给付事项,另有其它事项6件。在以上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生行政复议3起,其中办结3起,维持3起;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二、评查方式及过程
一是统一评查标准。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明确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细化评查指标、量化评查标准,统一案件评查的原那么、内容、方法、标准和程序,到达较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对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根本要求。
二是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要求全区有行政执法任务的35个部门(含1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照评查标准结合今年来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报送自查总结。在自查工作完成的后,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和区监察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有关人员组成评查组,采取听取主管领导汇报,抽查案卷逐项打分的方式进行评查。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评查结合的原那么。全区各单位的自查结果说明,今年以来行政执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在抽查的过程中,重点检查了各部门贯彻执行行政处分法和行政许可法存在的问题与缺乏。对实施行政许可及行政处分过程中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处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标准进行综合审查。对行政处分案卷分立案、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归档6大项进行了量化评分;对行政许可案卷分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归档、检查8大项进行了量化评分。在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过程中,集中抽查行政处分案卷60卷,行政许可案卷30卷,行政确认案卷5卷,行政征收案卷24卷,填写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表95份。按照百分制考核标准,30%案卷,综合得分90分以上,40%案卷综合得分80—90分,20%案卷综合得分70—80分,70分以下的案卷约2023%。
四是评查与催促整改工作同步进行。对存在的如归档案卷的整理、文书的制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限期整改。
三、评查效果
通过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做到了摸清根本情况、总结行政执法成绩、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
(一)行政执法的主要经验和取得的成绩
1、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得到加强。评查结果显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在贯彻国务院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过程中,各单位积极探索建立了与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相适应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如区公安分局针对本单位执法主体多、执法人员多,办案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办案标准难统一的特点,要求各相关办案单位确定兼职法制员,建立行政执法案件“三审三签〞和“月评季查〞制度,不仅保证执法案卷的相对统一,而且还促进了办案人员的经验交流,提高办案水平。
2、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今年以来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调查取证、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方面进一步标准和提高,坚持持证上岗。从检查结果看,区物价局、公安分局等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情况较好,办案的主体、事实、处理较清楚,程序较完备,在立案、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等方面到达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区卫生局等单位的行政处分案和行政许可案卷,在案件的受理、调查、决定、处理方面有较完备的审查和审批制度。
3、办案自信心得到了提高。与过去行政执法不能应诉、不敢应诉的情况相比有了较明显的改变,大局部被评查单位都做到了每一个案卷“防止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不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按有可能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要求和标准办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部门的行政执法文书不够标准。由于个别部门本系统的执法文书更新不及时,已不符合行政处分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影响了执法质量的提高。
2、案件综合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案卷中“询问笔录〞的制作针对性不强、格式不够标准;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告知〞不够清楚等。
3、在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未能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准,未能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归〞,及时归档。
(三)整改措施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区人事局、司法局、法制办拟结合工作实际,于明年初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并组织考试。
2、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继续开展好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评查方法。
3、建立“行政执法情况季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全区行政执法的动态,加强指导,完善重大行政处分和行政许可报备制度。
4、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总结推广各部门行政执法的好经验,及时发现各部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省、市、区三级政府法制办的网站平台加强信息和经验交流,推动全区行政执法水平的总体提高。
5、结合效能建设,加大对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清理标准全区的行政许可事项。
第二篇:案卷评查工作报告行政处分案卷评查工作自查报告
xx市粮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标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处分案件办案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XX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粮食系统评查案卷工作的通知(豫粮办[2023]79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和市局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223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分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分案件办理情况
202223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我局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分并已办理结束的案件共有1件。具体为“xx市xx粮油食品拒报粮食根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案〞。
二、案件介绍
xx市xx粮油食品,是xx县一家主要从事面粉和挂面生产加工的民营企业。自202223年底以来,由于经营上的原因,该企业出现了严重亏空而濒临倒闭。在此情况下,该公司自202223年6月至9月,一直未按规定向我局报送粮食根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经我局有关人员屡次催报无果。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根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规定。由于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报请我局主要领导同意,于202223年2023月20日对该公司予以立案查处。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等次为特别严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方法第二十五1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对其作出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分。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于202223年2023月22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分听证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没有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放弃申辩的情况下,经我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对xx市xx粮油食品依法给予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分。我局于202223年11月2日作出行政处分决定书(x粮罚决字[202223]第01号),并在当日向当事人送达。并于202223年11月5日将对当事人的行政处分情况向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公函予以了通报。
三、案卷自查自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XX省粮食行政处分文书制作指导标准和XX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分裁量标准及其相关制度,对我局所办理的行政处分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
(一)案件事实认定方面。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当事人发生违规行为(拒报统计月报表及有关情况)后,我局业务经办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屡次以 等方式催促改正,但未得实效。对此,卷中有书证作证。
(二)法律法规适用方面:本案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作为目前我国粮食依法行政的最高位法规,规定了粮食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其中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根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其中“
(四)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2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根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
本案当事人的行为正是违反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其处分那么适用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三)案件办理程序方面。本案办理程序合法严谨。从卷宗来看,在掌握了当事人的违规事实后,从立案审批,到制发送达行政处分听证告知书,到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分结论,到送达处分决定书,到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公函通报处分结果。整个执法程序合法严谨。在案件调查、文书送达等环节,均由两人以上共同亮证执行,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
(四)处置适当方面。本案对当事人处置适当。当事人连续4个月拒报粮食根本数据和有关情况,且经屡次催报无果,已构成“特别严重违法〞;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具体到本案,之所以对当事人作出“取消〞而非“暂停〞其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处分,是鉴于其已形成相当大的亏空、根本无力扭转的事实;且经营上有涉嫌诈骗的情况,不能引人同情。如果允许其继续保有经营资格,继续从事粮食收购,可能使事态更加恶化。
(五)卷宗管理方面。案卷管理标准。实行一案一卷,并制有封面,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排列有序。案卷归档及时,由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
(六)其他方面。本案从立案到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结案以及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根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详实,法律文书根本标准。
四、存在的问题
3尽管我局行政处分案卷符合质量评查标准,但由于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够、办案经验缺乏,致使案卷中也存在许多缺乏和问题,如行政处分案卷卷内材料纸张大小规格不一;文书中对有关问题表述还不很全面、不够具体、不够准确;有时记载较为简单;调查笔录及现场检查笔录中最后空白处没有注明“以下为空白〞;复印件没有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等。
五、下步努力方向
通过此次案卷评查,找出了我局在行政处分案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暴露了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今后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和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分程序(试行)等的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xx县粮食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第三篇:案卷评查制度XX县区人社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