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深化检察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设易志斌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面抓实落细请示报告制度,是检察机关做到“两个维护〞、有效效劳大局、彰显政治属性的必然要求。如何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不断提升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就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中必须高度关注的重要“考题〞。强化制度意识和制度执行积极提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水平维护制度权威。学深悟透“两个条例〞精神特别是政法单位向同级党委及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制度精神,深刻认识请示报告制度对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认真贯彻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检察机关在效劳保障大局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突出靶向性、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中积极实现检察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价值,时刻绷紧“讲政治〞这根弦,坚决将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维护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细配套措施。紧密围绕“两个条例〞根本规定,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和同级党委配套制度要求,立足实际研究制定检察机关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配套措施,在明确事项清单、细化程序方式等方面健全操作标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检察工作中的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推进、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机构调整、重要干部任免、重要表彰奖励、重大违纪违法和复杂敏感案件处理等,都要相应细化向同级党委的请示报告具体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把请示报告制度要求落下去、实起来。注重统筹协同。统筹贯彻“两个条例〞规定,既认真执行各级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一般规定,又积极落实政法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特殊要求;检察机关党组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并认真执行党委政法委关于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有关专门规定。统筹落实领导体制要求,根据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检察工作领导职责、领导方式的不同特点,坚持有规必依、照章办事,正确把握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和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工作的科学关系,注重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