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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跨国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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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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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比较
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 工作论文〔2023〕WPS202305
跨国银行引进:利弊分析与监管措施比拟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 龚明华
: 本文对跨国银行的形成机理及开展中经济引进跨国银行的利弊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在进行跨国银行监管措施国际比拟的根底上提出开展中国家监管跨国银行的目标模式,并就我国参加WTO后实施对外资银行的有效监管提出假设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跨国银行 开展中经济 金融监管
跨国银行〔Multinational Banks〕
超越国境、在世界各地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开展全球性金融效劳已成为当今金融全球化的重要组成局部。在我国已参加WTO的今天,关于跨国银行功过是非的理性分析及按照我国政府开放银行业的有关承诺应采取的对策研究更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跨国银行的形成机理研究
迄今为止的有关跨国银行形成和开展原因的理论研究,大体上是从以下两个角度来进行的。
一是站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石油美元流动和八十年代开展中国家债务危机等国际金融的角度来分析跨国银行的形成和开展,另一是从产业组织等微观角度,分析跨国银行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比拟利益。
关下稔·奥田宏司〔1985〕从国际资本移动论出发,将跨国银行在开展中国家开展经营活动的原因综合归纳为以下五点。一是由于两次石油危机产生了大量的石油美元,促进了欧洲货币市场的迅速开展,聚集了大量的国际游资。而在七十年代后期到八十年代前期,兴旺国家出现长期的经济不景气,这些富裕资金在兴旺国家没有适当的使用渠道,最终流向资金短缺、投资收益率较高的开展中国家。二是由于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产生了辛迪加贷款等形式,使得向开展中国家提供巨额资金成为可能,并且参与贷款的每一家银行的信用风险得以降低,促进了跨国银行对开展中国家的融资。三是由于浮动利率制度的建立,因利率变动而产生的利率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四是向开展中国家融资的收益率要比兴旺国家高得多。五是对一些经济增长较快、表现比拟突出的开展中国家特别是所谓的新兴工业化国家,跨国银行都有较好的主观评价。J.Niehans(1983)从产业组织论的视点出发,将银行实施跨国经营战略的动因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随着银行扩张规模和开拓新的市场,银行的市场风险得以降低、经济效益趋于上升;二是通过开设海外分支机构建立自己的信息网络,可以克服国际金融市场的信息的不对称性;三是为了防止和减少因政治风云变幻给银行带来的经营风险,需要在世界各地设点,从而能以较低的本钱迅速应对政治因素的变化、弱化其给银行业务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H.Grubel(1977)认为,国际大银行因为拥有有效的经营管理方式、灵活的市场开拓技术、成套的金融效劳产品,同开展中国家的银行相比具有明显优势,因此进入开展中国家市场能获得更多的利益。首先,跨国银行拥有很强的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效劳的能力,能以较低的本钱提供东道国银行无法提供的金融效劳;第二,跨国银行在东道国开展业务活动时,可利用母公司的国际知名品牌,在与东道国中小银行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第三,跨国银行与本国的跨国公司往往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它们可以利用这一关系及其很强的信用调查能力,在东道国向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或相关企业提供金融效劳。
A.Rugman(1986)强调了跨国银行由于国际性多样化(international diversification) 和内部化(internalization)这两大要因可以获得额外利润。也就是说,由于不存在对跨国银行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的世界中央银行,跨国银行可以避开在国内开展金融业务所受到的某些限制,从而取得稳定的收益。另外,跨国银行通过内部化,可以克服国际金融市场所存在的信息的不对称性,享有特殊的 (firm specific)内部利益。
实际上,上述对跨国银行形成原因的分析都是不全面的。国际资本移动论说明了跨国银行开展跨国经营的背景和充分条件,而其它从微观角度阐述跨国银行成因的理论那么由于其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各有见地,又都有一定的局限性。笔者认为,可将J.Dunning (1981) 的OLI范式应用于对跨国银行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跨国银行具有经营资源方面的优势(Ownership-Specific Advantages)、在海外设点的区位优势(Location-Specific advantages)和实行内部化的优势(Internalization Incentive Advantages) 等三大优势,所以有拓展国际市场、开展跨国经营的内在冲动。首先,在经营资源优势上,跨国银行拥有一流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非常便利的筹集资金渠道、大范围和高效率的分支机构网络、跨国经营的知识和经验的累积、针对特定客户层的需要提供金融效劳的高度专业化的能力等。二是跨国银行可以从注册国与东道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差异、实际利率的差异、经济社会开展程度的差异中得到额外的收益,具有在海外开展业务的区位优势。三是跨国银行可以通过在组织机构内部创造出新的市场,来获得较大的潜在利益。
二、开展中国家引进跨国银行的利弊分析
开展中国家引进跨国银行的积极作用是多方面的,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一是促进东道国从国际金融市场筹措资金和吸引外资,缓解东道国投资资金和外汇资金的“双缺口〞压力。跨国银行除直接发放商业贷款和代理东道国政府和企业发行证券等方式注入外汇资金外,其吸引带动跨国公司向东道国投资的间接作用亦不容无视。跨国银行利用在注册国与跨国公司母公司的合作关系,可以及时向子公司提供融资、结算等各项金融效劳,降低跨国公司子公司的交易费用,结果是促进了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直接投资。
在实证分析中,因为在东道国开展业务的跨国公司对跨国银行金融效劳的需要难以准确度量,需要选择某个可以测量的变量来代替表示。Goldberg and Saunders〔1980〕以出口总额为解释变量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当美国的出口总额增长时,在英国的美资银行的业务量〔以在英的美资银行吸收存款总额为代理变量〕也同时增加。N.Fieleke 〔1977〕以外商直接投资金额为解释变量,分析了在从美国吸收直接投资变多的国家,美资银行的业务规模变大。Hultman and McGee (1989)研究了在美国开展金融效劳的日资银行的金融资产占全美银行金融资产的比例〔Y〕与日本的对美直接投资总额〔I〕之间的关系,运用最小二乘法〔OLS〕估计得到以下方程:
Y = 5.388 + 0.0005I – 0.0117E + 2.038D
(3.46) (- 3.98) (4.99)
R
= 0.96
结果说明,随着日本的对美直接投资增加,在美的日资银行的经营活动趋于活泼。
二是有利于东道国金融市场的发育和完善,有利于推动东道国金融业的国际化进程。跨国银行的进入,促进了东道国金融体系的完善、信贷市场、外汇市场和证券市场的开展。另外,跨国银行的进入,使得东道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力度加大,需要金融监督当局提高监管水平并按照国际惯例实施监管,在引进来的同时便于东道国的银行走出去,这些都加快了东道国金融业的国际化步伐。
三是促进东道国银行间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东道国银行的竞争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首先,跨国银行的引进,打破了东道国国有银行垄断的局面,促进了银行间竞争机制的发育。跨国银行成为竞争对手的现实压力,促使东道国银行的经营管理层转变经营观念和管理方式,提高经济效益。其次,跨国银行对东道国银行进行技术转让和管理培训,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产生溢出效果〔spillover effects〕。东道国银行可在跨国银行直接转让技术和传授管理知识之外,主动了解跨国银行产品开发、技术和管理创新的最新进展,积极模仿和借鉴;另外,创造条件实现从跨国银行向东道国银行的人才回流可以把对方的先进管理经验直接带回。
跨国银行引进的弊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是跨国银行可以从东道国银行手中抢占大量业务和市场。在许多开展中国家,为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政府都实施一定的以人为低利率政策为中心的金融管制,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可以取得一定的租金〔rent〕。跨国银行的进入影响从家庭部门向国内银行和企业的租金转移,并有可能在竞争中将经济效益低的国内银行置于不利地位,抢占其业务和市场。如比拟优势论所指出的,跨国银行具有名牌效应、与跨国企业的良好合作关系、提供各项金融效劳的优良能力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开展零售、批发、投资银行等全方位的金融效劳可以获取很高的利润。而与之相反,国内银行经营管理水平低、存贷款为主要业务、金融效劳技术不成熟,因而还不是跨国银行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跨国银行利用高薪、去总行培训等优厚条件,从国内银行挖走大量业务骨干和管理人才,会进一步弱化国内银行的竞争实力。
二是跨国银行的进入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东道国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影响东道国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跨国银行在促进东道国金融业国际化的同时也强化了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对东道国金融市场的传递机制,其本身的大量资金进出既影响东道国资金市场的稳定和金融管理当局实施货币政策的自主性,又给准确测量货币政策操作变量增加了难度。跨国银行在短时期内的大额资金流入还可能会直接加大东道国通货膨胀的压力。
三是跨国银行存在着一定的经营风险,从而对东道国的社会经济开展造成不利的影响。首先,跨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法律、文化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存在着与东道国机构和居民产生磨擦的可能性。其次,对于跨国银行的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注册国的金融主管当局难以全面了解,而对其总行及在其它分支机构,东道国的金融监管当局又无从把握,在对跨国银行的监管上有一定的盲点。如1991年,资产额达240亿美元的跨国银行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CCI〕因亏损严重、从事欺诈、为恐怖组织洗黑钱等问题暴露而被关闭,该银行几乎不受任何政府监管达15年之久,其注册国卢森堡的金融监管机构——很小的金融协会无法对它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四是影响东道国政府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干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赶超战略的实施。一些开展中国家在追赶兴旺国家的经济开展过程中实施政府主导型的经济赶超战略。而金融体系是实行经济赶超政策的重要依托和载体。而跨国银行的大量引进会使政府对金融市场和国内银行的种种限制难以维持,使政府在资金分配上的影响力减弱,对金融市场的干预和产业政策的实施变得不易进行。
三、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比拟及开展中经济监管跨国银行的目标模式
纵观世界各国的外资银行引进政策,可谓各不相同。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可以分成市场准入监管和业务经营监管两个方面。
在市场准入监管方面,美国、英国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对跨国银行的外乡经营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而大多数开展中国家和一局部兴旺国家那么较严格地限制外资银行的进入。具体的限制方式可分为以下四类。一是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直接规定禁止外资银行的进入。如葡萄牙在1975年公布的银行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外资银行在葡萄牙设立分支机构。二是规定外资银行在外乡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最低资本金或总资产要求、经营状况要求、经营年限要求等〕,抬高外资银行进入的门槛。通常的做法是规定资本金和资产总额的最低底限,只允许有一定实力的外资银行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如法国规定,跨国银行如申请在法国设立分支机构,其资本金不得少于1500万法郎。美国甚至依据其国际银行法,货币监理署可根据跨国银行的注册国的不同要求不同数额的设立分支机构的最低资本额。三是审查跨国银行总行的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在国际银行业的排名、管理层的素质、能力和经历等。四是将跨国银行的母国的金融监管当局是否履行监管责任作为允许其在外乡开业的一个前提条件。
业务经营监管是通过谨慎性监管、保护性监管和限制性监管等来减少或消除外资银行可能遇到的经营风险,弱化其对本国社会经济开展的不利影响。谨慎性监管是通过自由资本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