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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展“法律服务大移民工程”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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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开展 法律服务 移民 工程 调研 报告
关于开展“法律效劳大移民工程〞的调研报告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将举全区之力,实施中南部地区35万生态移民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改变宁夏中南部地区群众命运和惠泽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是从根本上扶贫的一条可行之路,关系我区跨越式开展和同步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为此,司法厅党委提前谋划,研究制定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效劳大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参与移民工作,为党委、政府和广阔移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效劳,充分发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效劳大局、效劳中心、效劳群众的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将此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收到实效,2月底到3月初,司法厅组成调研组到固原、中卫、xx区和红寺堡等移民迁出(入)市县区就如何整合基层法律效劳资源,为35万移民工程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效劳进行调研。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效劳移民工作的根本情况 上世纪80年代,宁夏实施移民开发以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移民工作的实际法律需求,坚持以科学开展为指导,从拓展着眼,从标准入手,及时跟进,创新效劳方式方法,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促进了政府依法移民和移民依法维权,在保障国家、集体和移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移民工作中主要涉及的法律政策性问题和常见的矛盾纠纷 1、法律政策性问题。其实质是依法移民和科学标准移民的问题,主要涉及六个方面:一是移民政策的制定方面;二是移民点的规划建设方面;三是安置政策的落实方面;四是移民利益保障方面;五是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方面;六是移民生产生活致富开展方面。 2、矛盾纠纷类型。移民中常见的矛盾纠纷有。一是安置纠纷;二是房屋、土地等实物分配纠纷;三是土地权益流转纠纷;四是产权纠纷;五是婚姻纠纷;六是生产生活习惯纠纷。 (二)法律效劳移民工作的根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区现有律师事务所78家,执业律师993名;公证处22家,执业公证员193名;基层法律效劳所165家(农村所114家),法律效劳工作者614名(农村法律效劳工作者379名);法律援助中心27家,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者)和志愿者755名;司法鉴定机构67家,司法鉴定人620名。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效劳机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介入移民工作,提供法律效劳,保障党委、政府依法科学移民,切实维护移民合法利益。主要做法有: 1、大力举办移民政策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举方法律效劳移民工程参与者培训班,重点培养提高法律效劳参与者的移民政策、法律法规水平。202223年以来,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举办移民政策法律知识培训班84次,培训320230余人次。 2、强化移民法制宣传教育。全区法律效劳工作者针对深入到移民点,采取走访、约谈、咨询、调解、法律援助和举方法制讲座、移民政策播送、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移民法制宣传教育。202223年以来,全区共举办移民政策法律知识讲座23场,发放政策法律知识宣传材料3万余份,现场咨询和 咨询3500余次。 3、认真开展移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是以司法所为依托,建立“四查〞(会查、问查、访查和巡查)工作机制,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效劳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以及基层法官、检查官、公安民警认真做好移民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和化解移民与移民、移民与村集体、移民与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立足抓早抓小抓实,做到排查要有预见性,调处要有针对性,化解要有时效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消灭在基层,不断促进移民迁出迁入地的和谐稳定。全区年平均排查调处移民矛盾纠纷近202300件。二是坚持调解优先,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在移民法律效劳中,不断完善“三调联动〞机制,把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综治、政法组织骨干作用,移民工作队配合作用,政府各部门职能作用,党员干部亲友劝解作用等“五个作用〞增强移民矛盾纠纷化解实效,提高了移民搬迁效益,做到了“迁得出〞“稳得住〞。 4、围绕移民安稳致富开展法律效劳。为把移民法律效劳开展得有声有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强化效劳意识,积极参与移民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依法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为移民安置就业和开展生产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公证部门坚持“三优〞原那么(优先受理、优质效劳、优惠收费)为移民办理公证,依法办理移民拆迁、复建、安置补偿、自谋职业、养老保险、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等公证,为移民开展生产致富奔小康创造条件。 5、移民法律援助保障有力。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放宽了移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标准,做到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应援尽援。对移民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不再审查基经济困难条件。 总之,在法律效劳移民工作中,律师逐渐成为法律效劳主角,公证法律效劳成绩显著,基层法律效劳作用独特,司法所法律效劳效果突出,法律援助跟进到位,司法鉴定逐步标准。基层法律效劳机构以网络信息化为平台,工作协同联动,为移民群众提供及时、公正、高效的法律效劳,受到了党委、政府和广阔移民群众的好评。 二、我区法律效劳移民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我区法律效劳移民工程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在法律效劳移民工程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生态移民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移民新村镇规划不科学,贪大求新。一是移民新村镇规划建设脱离移民现实。以往政府的移民规划是按照政府政策性移民方案来制定的,然而政策性移民(生态移民、劳务移民、教育移民)不到移民总数的一半,大量自主移民随意建房,开垦土地,既影响了移民新村整体规划建设,也在一定程度破坏了移民定居点的生态,无疑影响移民村镇和移民的后续开展。二是无村级规划,道路硬化面积不够,卫生设施欠缺。个别移民村建设贪大求新,不顾实际情况,移民户的房屋盖得外观十分漂亮,家居功能不符合移民生产生活需要,给当地政府和移民户都加重了负担,移民住进漂亮的房子后,无力再拿出充裕的资金来开展生产致富,结果生活贫困,日子艰难,造成一局部群众卖掉房屋、土地、农资甚至户口返回原籍,管理混乱。 2、社会管理水平低,移民权益保障不到位。一是以往移民注重“移〞,无视“管〞,主要抓了人口搬迁,移民地的教育、医疗、卫生、交通、治安等管理效劳工作严重滞后,为移民提供的公共产品与效劳层次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开展,社会管理问题突显。二是移民安置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移民生产生活。如移民村土地权属问题,迁出地土地为村集体所有,而局部迁入地土地为国有,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速度不断推进,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移民拆迁补偿时很难取得与集体所有土地对等的权益。同时,由于土地性质问题,移民在迁入地办理建设、养殖等用地报批时难以获得批准,给移民开展及增收造成一定困难。三是移民科学培训力度不够,缺乏实用技能培训。一方面耕地面积,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征地而减少,如xx区兴泾镇现在人均缺乏6分地,靠种粮致富显然不行,导致大量移民“弃田经商〞或劳务转移,急需劳动技能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移民大多文化知识和现代农业耕种技术普遍较低,开展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较差,仅靠自身努力难以致富奔小康,所以政府有责任加大对移民科学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其生存能力。四是资金投入渠道单一,投资效益不高。移民迁出区生态恢复,迁入地的根底设施建设、土地资源开发等都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目前,我区生态移民的资金投入仍以政府为主、自筹为辅。资金投入渠道的狭窄,使得生态移民投资的规模偏小,水平较低,严重影响了生态移民区的开展。 3、移民文化法律素质普遍较低给依法移民带来了阻碍。一是移民文体知识劳动技能相对较低,一时难以适应迁入地的环境、文化和耕种方式,再加上子女入学、养老就医和投入初期产出率低等原因,生活困难,一局部移民卖地卖房返乡。二是移民生活习惯、宗教信仰与当地农民有一定差异,容易发生矛盾纠纷,特别是自主移民,由于没有户口,乱占耕地,筹建房屋,既给管理带来困难,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应予以标准。三是移民法治观念淡薄,存在非法转卖土地、非法开垦荒地、滥伐林木,结婚不办证,生育无指标等行为普遍存在, (二)法律效劳移民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法律效劳组织机构规模偏小。主要表现为。从人数上看,全区78家律师事务所,993名律师,在xx市的就占38家,620名律师,其他律师事务所均设在县(区)以上城镇,乡镇根本上无所无律师。基层法律效劳所设在农村能够为移民提供法律效劳的114家,法律效劳工作者379名,平均一个所不4人,都属于小型所。公证机构少,且均设在县以上城镇,为移民及时高效效劳难。我区法律效劳组织机构规模偏小,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区的法律效劳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上,特别是在农村还相当薄弱,与我区经济社会开展水平和移民工程实际法律效劳需要不相适应。 2、法律效劳效劳渠道窄。目前我区法律效劳机构效劳移民工程主要涉及土地流转、家庭婚姻、生活习惯等方面,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移民社会保障和移民点建设等方面法律效劳水平较低,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再加上法律效劳机构和人员布局不合理,效劳渠道窄,收入偏低,有的生活困难,无偿效劳积极性不高,基层法律效劳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城乡移民法律效劳需求。 3、法律效劳管理手段弱。一是律师、基层法律效劳工作者自收自支,收入靠业务量,客观上无偿为移民效劳的主动性不高,他们的管理主要靠行业自律,行政管理手段不强。而且参与法律效劳移民工程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效劳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和司法鉴定员大多在县(区)和乡镇,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县(区)和乡镇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效劳人员管理权限仅限于批评教育、调查上报,对法律效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行政处分权,只能管事,难以管人,管理手段软弱。二是法律效劳资源配置,效劳机制创新不够。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效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以及志愿者法律效劳等法律效劳资源配置城乡失调,效劳机制滞后,没有形成高效的联动机制,客观上影响移民法律效劳水平。 4、法律效劳经费保障水平低。各移民迁出(入)地,法律效劳人员少,经费保障水平低,而移民法律政策宣传、大量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移民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援助等要靠广阔基层法律效劳工作人员去完成,然而,大局部乡镇连一辆法制宣传车也没有,也没有专项宣传经费和办案补助,因此政策法律宣传根本靠嘴,下乡调解矛盾纠纷根本靠腿,客观上影响了工作效果。 三、对我区法律效劳大移民工程的几点建议 “十二五〞期间,我区将对中南部地区7.88万户34.6万人实施移民搬迁,涉及原州、西吉、隆德、泾源、彭阳、同心、盐池、海原、沙坡头9个县(区)91个乡镇684个行政村1655个自然村,规划县内安置2.84万户12.11万人,占移民总规模的35%,县外安置5.04万户22.49万人,占65%。我区法律效劳大移民工程要创新开展,提高水平,就必须坚持科学开展观为指导,逐步构建统筹规划、政策扶持、秩序标准、管理科学的法律效劳体系,适应依法移民、生态移民、和谐移民大局,适应党委、政府和移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法治意识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效劳需求。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 1、科学规划。各级党委、政府要应以前瞻、开展的眼光和科学的态度,将法律效劳纳入生态移民的总体规划,实现依法科学标准移民。司法行政部门应结合法律效劳移民工程的规律和特点,高质量、高起点编制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效劳、司法鉴定效劳移民工程的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效劳目标、任务和措施。 2、加强领导。党委、政府要及时听取有关法律效劳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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