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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县政
综治
工作
调研
报告
县政法委综治维稳工作调研报告
县的平安促全国的平安。县委政法委于2023年5月12至18日,县委政法委邀请县人大、县政协联系政法工作的领导深入各乡〔镇〕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调研,对推进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县综治维稳工作现状
〔一〕基层根底建设情况。全县共设立综治维稳委员会82个492人,综治维稳办公室82个164人,综治维稳小组1782个5346人;调解委员会82个365人,治安保卫委员会82个359人,调解小组1516个2477人,治保小组1520个3489人;法庭3个,公安派出所10所,森林公安派出所3所,司法所9所,人民调解室160个;72个行政村,建立驻村警务室72个,占100%,建立警务区37个;建立城镇治安岗亭4个;建立农村治安哨所4个。建有专职巡防队2支24人,义务巡防队1765支21060人,公路护路队294支864人,义务消防队309支1545人,商业店铺联防小组11个97人;配备综治专〔兼〕职干部81人,配备警务室民警72名,人民调解员5346人,治安信息员1860人。配备摩托车37辆、办公桌椅232套、档案柜9个、10台。做到了“八有〞:工作有场所、办事有经费、办公有、通讯有 、交通有车辆、日常有台账、宣传有专栏、报警有人员。
〔二〕社会治安状况。1至5月,全县共立刑事案件62起〔当月46起、月前10起、年前6起〕,破28起,破案率为45.1%。其中:爆炸案立1起,破1起;成心杀人案立2起,破2起;成心伤害案立8起,破7起;盗窃案件立41起,破10起;其他案件立10起,破8起。命案立3起,破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多25起,上升67.5%;破案数多9起,上升47.4%;破案率下降6.3个百分点。共受理治安案件41件,查处41件,查处率为100%。其中:寻衅滋事2件,殴打28件,成心伤害3件,盗窃3件,其他5件,处理违法人员45人〔其中:拘留7人,警告5人,其他处理3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现受理数及查处数多8件,上升24%;查处率持平。共发生交通事故9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6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多5起,上升125%;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多2500元,上升71.4%。共发生火灾事故2起,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无人员伤亡。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减少1起,下降33%;直接经济损失少15000元,下降23%;人员伤亡情况持平。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51件,调处251件,成功247件,成功率为98%。其中:山林纠纷56件,土地纠纷44件,水资源纠纷32件,家庭纠纷27件,赡养纠纷10件,人身损害纠纷2件,债权债务纠纷25件,婚姻纠纷8件,邻里纠纷4件,其它43件。总体上看,全县社会大局较为稳定。
二、我县综治维稳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提供政治保障。县委、政府不断强化开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平安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建设和谐西畴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列入经济社会开展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把开展平安建设作为维护新时期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开展的总体规划和党政领导的任期目标,做到与经济社会开展同研究、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把手〞工程的要求,对平安建设工作亲力亲为,亲自抓发动部署,抓组织落实,有效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综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根本形成了指挥顺畅、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了平安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提供合力保障。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把平安建设的任务措施细化分解到每个乡镇、每个部门、每个单位,着力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牵头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本地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职责分工,精心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各具特色的行业创立活动。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宣传发动机制,深入开展宣传发开工作,努力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三〕建立责任
落实和督查督办机制,提供奖惩鼓励保障。根据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对政法综治工作的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综治、保平安的责任进行分解,明确了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建立了各地各部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机制,把考核结果与其年度目标责
任挂钩、干部考核挂钩、评先评优挂钩,并完善了落后警示、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责任落实制度体系,切实将平安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肩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建立经费投入机制,提供物质保障。为解决经费困难的实际,我县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奖代补、社会参与、形式多样“拼盘式〞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保障。首先是将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按辖区总人口年人均1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全县15名专职巡防队员、村委会〔社区〕综治专干、人民调解员均纳入财政预算,综治维稳工作经费比2023年增长300%;其次是积极探索社会参与的投入模式,采取县、乡镇投入和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个人捐资及采取在公益林经济、集体经济中适当提留局部资金投入治安防范及利用外出打工人员闲置土地转包收入或将闲置土地转让给治安巡防人员栽种等方式筹集创立经费;再次是在全州率先探索“以奖代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分别按辖区总人口年人均0.4元、0.6元的标准将100%的经费全部落实到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两级使用;乡镇分
一、
二、三类地区,每年补助综治维稳工作经费3000、2500、2022元,解决了基层平安建设经费保障问题,促进了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深入落实,促进了平安建设的长远开展。
三、当前我县综治维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影响当前社会治安的因素
一是偷牛盗马案件时有发生。随着经济蓬勃开展带来流动人员逐渐增多,交通日益兴旺,农村人、财、物流动逐步加大,流窜作案现象,侵财型可防性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遥远村寨偷牛盗马案件有所抬头。据统计,2023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大牲畜被盗案件45起,其中:有56头耕牛、6匹骡子被盗,直接经济损失达18.7万元。二是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当前因建设征地、拆迁和补偿标准以及征地后生活安置引发的矛盾日益增多〔如:铝土矿山征地、坟墓搬迁、选厂管道设施建设、资金分配等问题〕;在新农村建设中,因政务和村务公开不透明,劳动力和物资等分配问题引发的矛盾仍然存在;在落实当前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特别是农村低保问题〕方面因透明度不高引发的矛盾,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农村山林、土地、水资源纠纷频繁发生。三是“法轮功〞邪教活动有所抬头。今年以来,法轮功、邪教不法分子相继在XX县区居民住户的门脚、环城路上和学校及周边地区散发反动宣传品,且散发地段有从县城向城郊、农村开展势头。1至5月发现的反宣传品超过前三年的总数,农村邪教活动由原来的公开半公开转为十分隐敝的地下活动,查处难度较大。四是赌博迷信活动严重。由于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不够丰富,赌博迷信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开展蔓延,成为诱发多种犯罪的社会毒瘤。五是治安防控薄弱。几年来,我县的治安防控工作取得了一些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如“三三制〞等治安巡防模式,可是在调研中发现农村治安联防工作很大局部未能坚持下去,活动正常的只占30%;XX县区治安防控工作滞后,局部单位内保工作不落实,入室盗窃案件时有发生。据群众所言:“巡逻车队排成队、只巡大街不走巷〞,“重视前段巡逻多,无视后段保平安〞,要求改变巡逻方式,不留盲点和死角。目前,XX县区盗窃案件已成为居民对社会治安比拟关注的一个问题。六是留守问题困扰农村稳定工作。当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农村义务巡防队伍力量削弱,农村治安防范存在盲区,局部留守儿童无人照管,留守老人无人赡养。据统计:我县常年外出务工45471人,年前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返乡农民工21036人,但年后又外出实现再就业19868人。七是信访问题突出。由于历史的原因,很多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难以解决,难免会产生集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如:蚌谷乡龙正村民委员会大路边、马鞍山等6个村民小组与香坪山林场林权纠纷问题;莲花塘乡革岔村民委员会三岔冲与交枝坟村民小组因水塘权属纠纷问题;西洒镇摩洒村民委员会老街子村民小组干部转让土地未经村民同意,引发群众上访问题;新马街乡大江东水库水淹没相邻6个村民小组的土地问题;兴街镇戈木村民委员会老冲子与岔路口村民小组山林权属纠纷问题;兴街镇龙坪村民委员会老房子村民小组村民阻止坪寨林场伐木问题;法斗乡小桥沟自然保护区内林农林地未参加林改,群众反映的问题;董马乡因矿山开发涉及坟墓搬迁的补偿问题;鸡街乡因矿山开采造成水土流失,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二〕当前综治维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局部乡镇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真正树立“开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开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工作中对本辖区稳定使命认识不清,党管政法责任意识不强,履行政法委、综治维稳委职能不到位,不敢管、不愿管、嫌麻烦,怕承当责任。同时,局部县综治维稳委成员单位对西洒镇党委政府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配合不够,认为是平级单位,布置的工作可做可不做,签订的责任书不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难以履行,还有的涉农部门和乡〔镇〕的对接协调工作不够,致使一些问题久拖不决。特别是法斗乡并乡后,站所很少有人到坪寨开展工作,村、组干部群众意见较大。
2、经费保障困难。虽然我县积极探索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开展要求的群防群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但列入财政人均1元的保障经费对全县而言仍是杯水车薪,加之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部门群防群治队伍组织名存实亡,巡逻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就目前聘用的综治专干和专职巡防队员而言,月报酬为350元,没有享受村委会副主任待遇,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严重制约工作的正常开展。
3、法制宣传滞后。当前普法宣传仅仅限于在县城或者乡镇驻地活动,深入民族地区、治安重点地区宣传较少,群众长期缺乏法律教育和法律知识。与法制建设、新型农民的培养,新农村建设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导致这些地方刑事治安案件多发,民转刑案件增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邪教活动仍然存在。
4、基层工作难以开展。一是乡镇抓综治维稳工作的人员紧缺,司法所1人1所有3个,占9个乡镇的三分之一;乡镇、村委会综治专干一兼多职,且人员变动大,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松散已成为普遍现象。农村党员教育活动较少,许多村民对村干部不放心,意见大,反映村干部管理混乱,带着群众致富的本领不强、方法不多,导致一些村民小组群众会议难以召开。一些村民反映:“过去维护社会稳定,缉拿违法犯罪嫌疑人,踊跃参加,觉得是一种荣耀,现在千方百计搞发动,又是标语口号,又是大小会议布置,又是专栏报道,有些人还是发而不动,价值取向偏差,视赚钱越多越荣耀,视社会治安工作为负担、麻烦,视见义勇为为管闲事和傻瓜等〞,有事不愿参与、有问题不愿反映、有线索不愿提供,农村综治维稳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得不到正常开展。
5、民主监督不到位。局部村组集体财产管理不善,财务制度不健全,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标准,加之,少数部门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工作作风不扎实,对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不认真落实,处理问题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6、警力严重缺乏。社会治安工作点多、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