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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资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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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国资 管理 情况 调查报告
国资治理情况的调查报告(2篇) 国资治理情况的调查报告(2篇) (篇一) 为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治理情况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及16名市人大代表(含3名财经专业组成员)组成调研组,对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财政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局等6个部门关于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治理总体情况和本系统治理情况的汇报,到市人民防空办等2个部门和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重庆工商大学等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实地调研,深化理解国有资产的治理情况、存在的困难和征询题及有关建议,构成调研报告。 一、资产价值构造情况 截至xx年底,全市有20835个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原值6185.2亿元(见表1、2)。 一是从资产构成的来源分,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构成的资产、按相关规定调拨给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构成的资产、接受国内外捐赠构成的资产以及经法律法规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二是从资产的价值形态分,主要有流淌资产(即一年内可以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固定资产(即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器具及动植物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土地使用权、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在建工程(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到达交付使用情况的工程);其他资产等(见表3)。 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资产,均是以购置时的价格计价的累计数,是财政决算的账面价值,如房屋等建构筑物,大多构成的时间较久,原始价值较低。 二、资产治理工作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直截了当支配的各种经济资源,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效劳的物质根底。近年来,市政府及其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建制度、抓治理、重效率〞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治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加强资产使用、处置和收益监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对保障社会治理有序运转,提升公共效劳水平,增添社会民生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资产治理政策有效贯彻落实。党的xx和xx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大对深化各类国有资产治理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及财政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理顺和稳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治理体制,深化推进资产治理与预算治理结合,建立既互相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围绕“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标准、监视到位〞的治理目的,出台了相应的治理制度,教育、卫生、国土房管、民政等部门结合行业治理特点,也对资产治理制定了详细的治理标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正有效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治理及监视工作扎实推进。 (二)资产治理改革推进有序。一是全面推进公车改革。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xx年开始,我市在市、区县、乡镇三级党政机关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已全面完成车改工作任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执法用车装备、更新使用治理更加标准。截至xx年底,全市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保存24018辆,减少14575辆,减少37.8%。其中,市级行政机关保存5407辆,减少3904辆,减少41.9%,区县行政机关保存18611辆,减少10671辆,减少36.4%;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也正有序推进。二是积极推进展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革。xx年5月,市委、市政府对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改革工作进展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改革范围、改革方式、改革步骤和工作要求,并明确在2023年底前市级部门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正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改革时间和步骤有序推进该项工作,根本完成了现有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正在国土房管等12个部门的261个企业进展试点。三是标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治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治理的规定,近年来,市机关事务治理局及相关单位按照统一规划建立、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大中修专项维修、统一物业标准的原那么,加大了市级机关办公业务用房的治理工作力度。截至xx年6月,市级机关事务治理局已对110个市级党政机关和87个参公单位的209万平方米办公业务用房和参公事业单位的11.33万平方米运营性房地资产纳入了信息系统,实行登记治理。已对市级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土地实行统一确权治理,确权登记319个单位的房屋面积293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672万平方米,确权率达90%以上。同时对市委政法委、市审计局等11个单位调剂配置办公用房2.3万平方米,保障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之需。 (三)资产治理制度建立逐步完善。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治理,市政府及财政等相关部门在资产配置治理方面出台了办公设备配置的预算编制标准,执法用车的装备范围、标准、规格,办公业务用房的标准,实行政府采购的工程范围、标准、品种、方式;在资产使用方面出台了公务及执法车辆使用治理方法,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治理暂行方法和市级公益场馆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治理暂行方法等;在资产处置方面出台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治理方法;在资产效益治理方面出台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治理标准,根本上做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详细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执行效果较好。 (四)资产治理责任落实不断强化。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治理体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责任体系已建立健全,根本构成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市和区县财政部门不断加强各部门单位资产配置的预算治理,将设备购置全部纳入了政府采购;对车辆购置实行编制和预算治理,做到有预算才能购置;对办公业务用房的修建,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五年来,根本处于停建停购状态。各主管部门加强本部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和监视治理,国土、民政等部门将资产治理责任落实四处室,制定了分类别、分层次、分权限的资产治理规定,工商大学成立了资产治理领导小组,设立资产治理处负责资产的实物治理,人防办建立了人防国有资产信息治理平台,将人防系统国有资产全部纳入信息治理系统,提升了治理效能。 三、资产治理存在的主要征询题 调研觉察,当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治理中,一些部门和单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治理〞的现象仍然存在,资产治理根底工作仍较薄弱,治理粗放。资产权属不明、家底不清、闲置浪费、低效使用等征询题仍然存在。 (一)局部资产权属不明、底数不清。一是产权登记与核算脱节,局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由于资产建立、投资来源渠道多,资产的使用和治理不相衔接,有的产权登记在一个单位,占有、使用核算在另一个单位;局部单位由于多种缘故构成资产处置、变更处理不及时,有的实物形态已经消失而账面价值仍未处置,有的单位房屋和车辆未办理产权登记。二是局部单位办公业务用房已竣工使用多年,而长期未办竣工决算,滞留于“在建工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在建工程〞(含未完工)达98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5.9%。三是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联建房屋产权未分割,如重科院一期工程涉及9个联建单位,迄今产权仍难以分割;农牧科技大楼和农业检验检测楼于xx年投入使用,由因而资金“拼盘〞的根本建立工程,现仍未办理竣工决算和产权分割。四是未办理产权也未纳入财务核算,还存在局部国有资产无产权。比方,局部政府投入建立的人防工程;遭到违法处分的局部可用建构筑物,多数既未办理移交手续,也未明确产权登记;还有市和区县财政投入修建的乡镇局部公益设备和养老、卫生、教育设备等权属也未明确界定。 (二)局部资产配置、使用绩效不高,处置监管仍不到位。一是资产配置治理不够到位。局部单位资产配置缺乏可行性论证,配置过剩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单位应实行政府采购的设备设备未按规定执行,自行采购或直截了当交由下属事业单位施行;有的单位政府采购化整为零,如有的单位将1项装修工程拆分为5个工程躲避集中采购;有的单位将应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展采购。二是资产使用绩效有待提高。有的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规格不适当,构成闲置、浪费;有的部门下属单位房屋较大量的闲置未用,而下属的其它事业单位那么因用房紧张又另行租赁。三是资产处置治理不够到位。局部单位未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处置,有的单位应报财政审批的而未报批,有的单位未经审批自行核销下属单位呆坏账,有的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出借资产,有的单位未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违规将办公用房产权分割转移到下属事业单位,将办公业务用房分割给未出资的下属企业等。 (三)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资产治理不到位。一是局部行政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资产权属不清。有的单位所属企业房屋产权存在出资企业、实际使用单位和确认的产权单位错位;有的企业局部房产由于历史缘故至今未完善产权登记手续,要划转归位难以找齐按照材料。二是“事企不分〞现象仍然存在。局部事业单位与企业“一套班子、多块牌子〞,职能混淆、人员混岗,存在部门将资产无偿划转或无偿提供给企业使用。三是部门对所属企业的监管不到位。一些主管部门未建立健全对所办企业的监管制度,企业法人治理构造不健全,内操纵度和国有股东履行股东权利的制度、规那么缺失。四是企业遗留征询题处理困难。由于过去“政企不分〞、相关治理制度不健全等历史缘故,导致局部“僵尸〞“空壳〞企业存在债权债务难以清偿,税费欠缴等遗留征询题,企业不能注销。 (四)相关法规制度建立工作滞后。一是有关治理规定不适应。目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治理是按财政部xx年公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治理暂行方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治理暂行方法规定执行,由于公布时间较早、层级不高,各级各部门都呼吁应尽早对国有资产治理立法,财政部门应及时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治理方法进展修订。二是相关制度规定缺失。比方,由于现有房屋产权办理政策适用范围未涵盖非参公事业单位,其资产权属的主体和详细治理方式缺乏明确规定,致使局部市级非参公事业房屋持证人各异、权属不清、无产权证以及相关材料缺失等情况,假设监管缺失或不到位,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权益遭到损害。三是相关制度规定不相衔接。比方,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中对人防资产报损、报废、撤除的处置报批范围和国家人防办的规定有不一致的地点,在实际操作中给部门带来困惑。 (五)资产治理的相关根底工作较薄弱。一是资产核算治理较差。主要表现在核算方式不统一,数据不完好、不准确,而且多是静态数、账面数,实际资产变动情况没有得到准确反映,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征询题还比较突出。比方,局部固定资产在初始登记时没有按明细核算登记,一些办公设备在构成时直截了当计入工程工程,给盘亏、报废时核实价值造成困难;有的单位多年来资产总量增量不大,账上仍为十多年前的清理评估数据;有的资产实物实际已经报废、损失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却长期挂账,未作处理;有的单位存在着大量的账外资产,没有及时入账;有的基建工程完工已投入使用多年,但迟迟未办理竣工决算,资产长期游离于有效监管范围之外,导致资产处置更加随意,流失更具隐蔽性等。二是信息化建立亟待提档晋级。现有的资产治理信息系统落后、信息交换不畅通不及时、治理粗放的情况十分普遍。比方,局部单位采纳的资产治理软件与资产报表系统在资产分类、折旧处理上有差异,导致部门决算和资产报表中相关数据不一致;财政资产治理信息系统与卫生医疗机构资产治理系统尚未对接;财政部、国家药监局对医疗专用设备的分类和编码不一致,导致医院使用两套系统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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