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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法院
刑事
审判
工作情况
调研
报告
关于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的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白同伦副主任为组长,常委会局部组成人员、内司委委员、司法专业代表小组及局部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于5月5日-21日,对全市法院20xx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昆区、XX县区、土右旗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市和有关地区政法委、人大、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及局部法官、律师参加的座谈会。调阅了两级人民法院局部刑事案卷。XX县区、九原区、石拐区、XX县区、达茂旗、XX县区、稀土高XX县区法院向调研组报送了书面材料。调研结束后,调研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交换了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根本情况近年来,全市法院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断创新刑事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4625件7486人,审结4376件7052人,结案率94.6%,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开展作出了积极的奉献。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了涉黑、涉恶、涉毒、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公共平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的犯罪。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这类犯罪案件2260件3336人,形成了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地遏制了犯罪。二是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围绕我市经济开展大局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大了对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20xx年以来,共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9件22023人,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2023件158人。其中,XX省万里大造林陈相贵等2023名被告人非法经营案被评为20xx年全国十大案件;徐国元受贿案被评为20xx年度XX省十大法制事件。三是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对多数一般性犯罪,注重根据不同的犯罪性质、不同的情节区别对待。对受害人有过错、民间纠纷引发的案件,对防卫过当、临时起意、一时激愤实施犯罪,对具有自首、立功、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以及青少年犯罪,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分,表达了当宽那么宽的刑事政策。
(二)严格执行法律和各项制度,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定罪准确、罚当其罪,全面铸造铁案工程,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所审理的一审案件除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外,一律进行公开审判。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审判委员会四级把关机制,确保案件裁判质量。坚持落实法定审限制度,实行承办人负责、庭长监督、重大复杂案件分管院长监督把关。建立健全刑事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刑事案件的做法,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不断提高刑事司法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全面地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保证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从而实现控辩平等,保证刑事裁判的公平、公正。
(三)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一是积极开展量刑标准化试点工作。将量刑环节纳入庭审程序,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减少了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标准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针对局部基层法院同类案件量刑不均衡、非监禁刑适用不统一的情况,建立了全市法院量刑标准和非监禁刑适用的备案制度,防止了同案不同判现象。二是强化质量和效率意识。对使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尽量做到当庭宣判。标准庭审举证、质证、认证,推行关键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依法排除非法证据。通过确保刑事案件的程序合法、实体认定清楚准确,提高了案件质量。三是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四是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深入各基层法院对不同时期、不同类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指导,以统一全市法院的执法尺度。五是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四)延伸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开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那么,采用“圆桌审判〞、谈心等方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化了法庭教育功能,表达了司法的人文关心。对已判决的未成年人,加强回访和判后帮教工作,预防二次犯罪的发生。同时,采取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岗和维权 、选派审判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举方法制讲座、组织未成年人旁听典型案件等方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积极开展刑事受害人司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对非监禁刑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保持与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联系,及时掌握非监禁刑人员的情况,帮助解决其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困难,防止其重新犯罪。加强普法宣传。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典型案件,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到达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五)注重审判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刑事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结合全市法院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为大局效劳,为人民司法〞、“五个严禁〞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刑事审判队伍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标准执法、公正执法的思想,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的要求。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强化刑事审判队伍的业务素质。通过学习培训、专家授课及对疑难案件进行解析,切实提高干警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使全市法院刑事审判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用制度标准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
二、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案件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案件质量不高,发回、改判多,对发回、改判案件的问题,解决的也不够彻底。20xx年以来,中院共审理各类一审案件205件,当事人和检察机关提出上诉、抗诉案件分别是20233件和3件,高院维持原判80件,维持原判率为77.7%,发回重审12件,改判11件,发回、改判率为22.3%。在应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方面存在把握尺度不一致的问题,对一些同类犯罪的量刑原那么、量刑情节、量刑幅度有的把握不够均衡,个别案件存在着重罚金轻刑罚的现象。一些裁判文书说理不透,逻辑性不强,制作不标准。
(二)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在刑事审判过程中纳入量刑标准化,推行案件简易审理和简便程序,注重司法调解,但这些政策、措施很多在法律上都缺乏细致的规定,造成在具体适用上做法不统一,导致裁判宽严失当,操作中难免出现偏颇。大局部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质亟待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亟待落实。少年法庭、少年合议庭审判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未成年人的审判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延伸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已判决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回访、帮教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刑事审判人员配备缺乏,刑事审判队伍与繁重的刑事审判工作不相适应,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有些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人员少,对上级院发回重审的案件,甚至无法及时另行组成合议庭。一些法官忙于个案的审理,对法学理论进行系统学习不够,不能正确分析审判态势,重孤立办案、轻效果统一,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个别法官不遵守开庭纪律,不注重司法礼仪,责任心不强,冷横硬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法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严格依法审判,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要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依法定罪量刑,切实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要深刻把握领会刑事立法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决防止片面、机械地理解和适用法律,确保不枉不纵。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平安局和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法,细化工作程序,确保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完善裁判文书的审核制度,强化对裁判文书的法理、情理、事理的论述,确保裁判文书质量。
(二)增强创新意识,推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要进一步创新刑事审判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认真总结量刑标准化试点工作,科学标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力求全市范围内的刑事审判量刑均衡。要完善调解制度,标准调解程序,增强调解效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发挥好刑事审判在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方面的作用,实现案结事了。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切实解决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要认真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严格人民陪审员从任用到管理的各项程序,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要加强少年法庭、少年合议庭审判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审判队伍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学习培训,注重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着力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能力。要合理调整、优化、充实刑事审判人员,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推行业绩考核奖惩机制,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刑事法官的质量效率和责任意识。要进一步抓好法官队伍廉政建设,突出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促使他们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要狠抓廉政教育,健全拒腐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断增强抗干扰能力和拒腐蚀能力,确保司法廉洁、执法公正。
(四)强化警示教育,扩大刑事审判社会效果。各级法院要加强与新闻单位和普法宣传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通过播送、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广阔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了解和支持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突出重点,加强对刑事典型案件的宣传,采取有效形式,对一些大案、要案坚持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和深入剖析,使其真正起到宣判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稳固和扩大刑事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要注意总结和推广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及其队伍的良好形象,取得社会各界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更多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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