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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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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民办非 企业 单位 复查 登记 工作 进展 情况 报告
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方法和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意见。我省从今年年初开始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现将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复查登记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民政部的统一部署,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复查登记,从年初着手开展试点工作启动前的各项准备。3月14日,XX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办发[1999]34号文件精神的意见,对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抓紧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尤其是要认真落实登记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需要。并要求各地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培训登记管理干部,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总结经验,为在全省全面开展复查登记工作奠定根底。还确定xx市为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试点地区。4至6月,由于XX省省级单位机构改革,民政厅内设机构及人员进行了大调整,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进度受到一些影响。七月初,民政厅党组就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重新进行了研究部署,讨论通过了xx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在全省全面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实施意见,并报送省政府批转实施。9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通知。此后,xx市政府及时批转了市民政局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截止目前,xx市复查登记试点工作中的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单位自查等工作全部结束,目前已进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阶段。整个试点将于2022年1月底以前全部结束。xx区也已下发了在全地区开展复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并已召开了协调会议,培训了业务干部。全省其他地区都在紧密部署,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二、几点做法 (一)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清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底数。为了做到心中有数,今年7月初民政厅下发了并于调查统计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本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本地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深入调查。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全体人员分成两组,对省级有关单位审批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各州、地、市、县(区、市)分别组成调查组,对本地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统计。结果说明,目前,我省共有各种类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121家,其中,省级有关单位审批成立的73家;各州、地、市、县(市、区)批准成立的202348家。按照行业分类:教育行业160家;文化行业20家;卫生行业383家;科学技术行业40家;劳动行业67家;法律效劳行业12家;民政行业153家;中介机构思218家;其他68家。这些民办非企业单位,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我省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科技领域已初步成为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并行的第四大类社会组织,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开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培育开展和监督管理是一项新的工作,我们在思想准备、应对措施和引导管理上都有一些缺乏,存在着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一是我省现代经济和社会开展尚不充分,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的总量还不够大,民办非企业单位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需要进一步开展和提高;二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尚未实行统一归口登记管理制度,存在着多头审批,政出多门,管理混乱等问题;三是一些业务主管单位不掌握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职责不到位,只批不管,放任自流;四是个别民办非企业单位,未经审批和登记,擅自开展活动,甚至非法开展营利性活动;五是一些机关和单位不尊重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随意干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内部事务,政社不分,挫伤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主管理、自我开展的积极性;六是适合我省省情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有关政策还不配套,规划性和前瞻性都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要通过贯彻落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加以标准和解决。 (二)结合省情,制定方案,拿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根底上,向省政府起草上报XX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实施意见。为给省政府决策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依据,我局先后与教育、卫生、文化、劳动、科技、司法、体育、财政、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联系,主动征求这些部门的意见,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之后,采纳了有关部门提出的正确意见,对实施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为使实施意见施行时不与有关法律法规产生矛盾,还将实施方法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征求意见。在确保实施意见既切实可行,又便于操作后上报省政府批转各地执行。 (三)及时汇报,掌握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民政部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意见下发后,我厅先后4次向省委、省政府领导进行汇报,并分别报送了贯彻中办发[1999]34号文件精神的意见和在全省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意见,引起了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的重视。省委副书记冯敏刚同志指出:今年,要开始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复查登记,工作量大,任务艰巨。通过复查登记,切实把民办非业单位纳入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的标准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他还强调,在机构改革中,要强化民间组织管理的职能,要增加人员编制,加大对非法组织的查处打击力度。3月中旬,XX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办发[1999]34号文件精神的意见,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复查登记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省级单位机构改革根本结束后,省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协调会。17家省级单位的领导和xx市政府、海东行署的领导及民政局长参加了会议。省政府曹宏副秘书长作了讲话。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做好复查登记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要深入学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提高复查登记工作的质量;要统一领导,加强协调,按时、按规定完成任务。他特别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全省的复查登记工作总体上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省民政厅是全省复查登记工作的管理机构。各级政府都要按照文件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和协调机构。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各地都要成立精干高效的工作班子。根据省政府的要求,xx市政府、海东行署都及时批转了复查登记实施方案,召开了协调会。xx市从24个市级单位和市辖4区抽调24名干部组成联合办公室。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复查登记工作一起步进展就比较顺利。 (四)培训骨干,熟悉政策,掌握复查登记工作的方法步骤。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从国家的政策法规、地方政府的文件规定、工作的程序和步骤等,都需要学习和掌握。为使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政策,掌握操作程序,我局于9月中旬举办了一期有xx市、xx区、各自治州和xx市属各区、xx市、xx市的民政局长和主办干部参加的培训班。系统地学习了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方法、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意见、国家有关部委下发的复查登记工作的配套文件和XX省有关文件,以及全国试点地区的经验材料,讲授了复查登记工作的方法步骤,工作程序及要求。省上培训工作结束后,西宁、海东、黄南、海南等地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本地区业务干部进行了培训。截止目前,全省已有12023人参加了业务培训,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培养了骨干,奠定了根底。 (五)加强宣传,扩大影响,为复查登记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气氛。为了扩大复查登记工作的社会影响,9月中旬,省上召开协调会时,邀请省、市2023多家新闻单位参加会议。会后,省、市播送、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利用一周时间,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省民间组织管理局还采取举办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业务主管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进行宣传。与此同时,省民政厅于2023月11日在青海日报刊登了公告,要求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于2022年3月31日前到相应的民政部门进行复查登记,逾期未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并没收非法财产。通过宣传,扩大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知名度,在民政厅公揭发出一周之内就有2023多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主动找到民政部门要求登记,宣传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经过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有了一定的进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仍反映出了一些问题: 1、部门之间政策不衔接、关系不顺畅。如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卫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城镇医药卫生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城镇医疗机构划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而并未明确非营利性的民办医疗机构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发生矛盾; 2、我省相当一局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由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要过渡到由民政部门登记难度较大; 3、个别单位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不能主动配合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甚至有消极对抗情绪,使复查登记工作处于被动。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1、继续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对复查登记工作的认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复查登记工作是国务院赋于各级民政部门一项新的工作任务,还未能完全被人们所接受和认识,甚至民办非企业单位本身对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还不理解。鉴于这种情况,下一步要强化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方式,通过各种途径,利用各种工具,宣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复查登记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人们逐步理解和接受“民办非企业〞这一新的名称概念,增强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做好工作的自觉性。 2、尽全力搞好试点工作。据初步掌握,XX省目前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1121家,省会xx市就有874家,占全省民办非企业总数的70%以上。xx市的试点工作完成了,就等于完成了全省复查登记工作三分之二的任务。省、市民间组织管理部门将全力以赴开展工作,保证在2022年1月底以前完成试点任务,为在全省全面搞好复查登记工作奠定根底。 3、全面推进全省的复查登记工作。前不久,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省复查登记工作在2022年3月底以前全部完成,按照这一要求,省、州、地、市、县(区、市)民间组织管理部门将齐心协力,上下配合,共同努力,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全面完成复查登记工作。 4、认真搞好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保质保量完成复查登记工作任务。2022年4-5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那么,省民政厅将抽调干部,组成验收组,对州、地、市的复查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州、地、市民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复查登记工作的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进行补课,直到合格为止。在全面检查验收的根底上,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而对复查登记工作的现行文件规定、登记方法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为今后的登记管理工作奠定根底。 第9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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