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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开展
公务员
职务
职级
并行
制度
落实
情况
自查
报告
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2023年1月15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现结合实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如下:
一、根本情况
自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来,县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审核工作组,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落实,于2023年底正式启动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自制度实施以来,截止2023年9月,正科级干部总数为232人,晋升副处级待遇的干部总数为49人,晋升比例21.12%,人均增资404元;副科级干部总数为275人,晋升主任科员待遇的有2023人,晋升比例3.64%,人均增资197元;科员总数为489人,晋升副主任科员待遇的有135人,晋升比例27.61%,人均增资287元。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集中迅速开展,较好地调动了广阔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及时把上级部门好的政策传导到基层干部中,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二、经验做法
(一)严格执行政策,营造良好气氛。落实职务职级并行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不搞变通,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认真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营造良好气氛。一方面,主动发声,组织召开实施发动会,深入解读文件精神,统一干部思想,努力形成推进工作的正能量;另一方面,针对不同身份干部的实际情况,深入做好思想工作,防止产生攀比、侥幸心理,使各层级的人员对上级精神都有正确理解,对个别距晋级条件只差几个月的人员,耐心细致地进行政策解释、情况说明和思想疏导,做到让晋级干部舒心,暂时没有晋级的干部也不灰心。
(二)严肃审核把关,标准实施步骤。按照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那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出五界定、一核查的甄别方法,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不打折扣、不跑偏。五个界定即界定单位、界定范围、界定人员身份、界定工资变化、界定任职时间,一个核查即核查范围内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按照这一方法,对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编制、公务员登记表、职务层次、任职年限和考核结果等相关情况,进行界定和区分,做到身份界定明确、政策边界清晰、待遇落实准确。并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条件,对全县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进行细化,把初核、民主测评、讨论和公示、审批以及兑现工资4个步骤细化为12个环节,即:个人申请、单位初审、档案资料印证、在编在岗佐证、把关推荐上报、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监督、征求意见、书面报告、部务会议研究、常委会议审定、兑现工资。各环节相互衔接,环环紧扣,逐项落实,确保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精准、高效。
(三)强化问题导向,做到公平公正。在实施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中,基于历史、政策、改革、个人问题等因素的影响,局部干部晋升职级存在异议,个案复杂,受限制条件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分批实施的原那么,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上下联动,采用三步走的方法公平公正开展职级晋升工作。第一步:全面自查,举一反三。以发现的个例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后统计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晋升的3人;因单位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暂缓晋升的2人;因隐瞒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暂缓晋升的1人。第二步:听取意见,制定方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听取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横纵研判后通过讨论、请示等方式形成专题整改汇报方案。第三步:区别对待,分类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杜绝擅自提高职级待遇,在做好干部思想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整改;对有特殊原因的,在讲清政策的前提下、以事实为依据,完善相关资格手续。
三、取得成效
(一)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在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前,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仍主要与职务挂钩,造成过分看重职务的问题,特别是在县以下的单位,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的矛盾更为突出。建立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在公务员职务晋升之外,再开辟一条职级晋升渠道,形成晋升职务与晋升职级的双通道,让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既是对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调整和改革,也是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
(二)有利于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长期以来,因待遇和开展空间等原因,出现基层公务员招录难、留人难等一系列不稳定问题。国家建立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表达对基层工作的重视和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已将县直和乡(镇)的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纳入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政策覆盖率20230%。政策的落实坚决了基层公务员扎根一线的信心,也吸引了各方人才到基层效劳、锻炼和成长,从而促进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三)树立争先创优的导向。在实施职务职级并行制度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表达个人资历。同时,在执行职务职级并行中严格按照制度奖优罚劣,如:规定现任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根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通过奖惩并举的措施鼓励基层公务员立足本职踏实工作、争创业绩,对吃空饷慵懒散等不良现象得到了抑制,纠正了官本位思想,在基层营造起干事创业的良好气氛。
(四)推动公务员管理跃上新台阶。以实施职务职级并行制度为契机,开展加强公务员管理的一系列工作。一是将职务职级并行与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相结合,稳固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在职务职级晋升过程中,查处因个人原因未正常上班暂缓晋升职级的3人。二是将职务职级并行与干部人事档案核查工作相结合,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通过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对全县的公务员档案逐一进行审核,实现公务员信息动态和全程跟踪效劳。在职务职级晋升过程中,因档案局部资料缺失,暂缓晋升的8人,因干部人事档案资料不标准暂缓晋升的15人。通过一系列的组合拳,推动了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开启了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新篇章。
四、存在问题
一是晋升年限过长。根据现有的公务员年龄结构体系,40岁以上的副科级公务员约占同级的44.8%,这局部人员正处在职业生涯的以老带新奉献期。按现行晋升条件,这些人员在退休前再次晋升职级比较渺茫,如此易产生车到码头、船到岸的消极心理,不利于队伍的传帮带良性开展。
二是鼓励体系不够完善。现有计算年限只考虑到年度考核的成果,未考虑将突出奉献、重大立功、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优秀等情形纳入鼓励体系。
三是女性干部改革红利难以享受。由于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在设计中并未考虑到男女干部退休年龄的差异,事实上造成了局部女干部在同等条件下无法享受到职务职级并行带来的好处。由于女性公务员退休年龄一般比男性早五年,这使得不少女干部在职级晋升时机上受到影响。
四是年度考核优秀缩短计算任职年限过长。因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公务员,在职务职级并行实施过程中任职年限可缩短半年,现行体制下,无法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来衡量一名公务员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履职能力,导致在年底考核中局部单位领导干部为尽早拿到相应职级,存在排资论辈、相互谦让,失去了职务职级晋升中年底考核优秀等次正确的鼓励导向和用人导向。
五、意见建议
一是适当缩短晋升职级的年限,优化各职级之间的晋升年限,或在现有职级之间增加晋升阶梯,使公务员能在8年左右晋升一个职级。
二是鼓励体系多元化,将公务员奖励等荣誉纳入职级并行。对做出突出奉献获得记功或受国家、自治区等特殊荣誉称号的个人,在计算任职年限条件时给予缩短年限。对于部门评奖性的记功暂不纳入,防止引起评奖、评先泛滥。
三是统筹考虑女性干部退休年龄现实,适当缩短女公务员职级晋升年限。在同等条件下女性干部的职务职级晋升年限相应缩短2年或3年。
四是突出平时考核在职级调整中的重要作用,缩短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计算相应的任职年限。公务员考核是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要通过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要将平时考核提到突出位置,将考核结果在职级调整中准确表达,以平时考核为抓手,提高公务员履职主动性、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升机关工作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同时,在任职年限计算上,将以往的每有1个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调整为4个月或者5个月,以便减少为了缩短年限而追逐优秀等次的不良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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