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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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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职务犯罪共建廉洁财税
监察室课题组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近年来,我们财税系统围绕预防职务犯罪问题,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形成了较好的态势。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个别公职人员在这个问题上犯错误,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犯罪现象屡禁不止。本文试图就近年来财税系统发生的职务犯罪表现形式和原因进行剖析,进而提出有效预防的对策。
一、职务犯罪的含义及类型
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违反职责,成心或过失地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受到刑罚处分的行为,即为职务犯罪。由于行业不同,职务犯罪的原因各异,其类型及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
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案例来看,财税部门的职务犯罪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型:一是权钱交易型,具体表现为利用手中掌握的职权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巧取豪夺。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等。二是严重渎职型,具体表现为由于权力过分集中、缺乏约束力,使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因没有严格照章办事,制度执行不到位,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渎职、失职。以上两种行为最终都给国家政治经济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二、财税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
(一)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对个体的影响---客观原因
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对公职人员心理素质的开展和个人行为方式的影响,是诱发其违法犯罪的一个不可无视的外在客观因素。社会环境的变化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外在因素,对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影响,主要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私有观念的存在,以及一些社会不正之风的助长,诱发了局部公职人员的贪婪心理。过去的一段时期里,我国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经济建设上面,对思想政治工作有所放松,出现了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参加wto以后,西方国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一些腐朽思想的入侵,对社会风气起着不良的导向作用,使不劳而获、享乐至上等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有了广泛的市场。一些公职人员把正常的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内化为贪婪的自私自利心理。在这种不良心理支配下,外化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二是市场经济开展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使一些公职人员产生对商品金钱顶礼膜拜的心理,特别是一些以工资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公职人员,现阶段的经济收入与消费支出形成强烈的反差,从而产生不平衡心态,在思想上萌发权钱交易的念头,一旦有适当的环境和条件,就会把权力作为私有化的商品进行交易,换取金钱。如景XX县区局原沙湾镇中心地税所的税收管理员徐月平,由于家庭经济拮据,便利用税收征管员的职务之便将应入库的税款挪用,进行营利活动,想以此来改变囊中羞涩的现状。
三是检查不到位、监督不力,给一些公职人员进行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当前,监督检查工作缺乏具体的载体,缺少工作上的有效抓手,走马观花式的检查多,深入工作实际的监督少。由于监督制约机制不落实,增强了那些意志比较薄弱的公职人员的投机心理,从而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如XX县区局朱军武挪用公款案就是一个典型。朱利用职务之便,在一年多时间里先后4次挪用该县房管处代收应上缴国库的契税款用于个人炒股而未被及时发现制止,直至岗位轮换才败露,至今还有近65万税款未追回。这里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缺乏经常性和标准性的监督和检查。
四是规章制度在实施环节上的欠缺也是导致职务犯罪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从财税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案件分析,几乎每一年都暴露出规章制度得不到落实的问题。因此,
目前当务之急并不是急于建立一整套的规章制度,而是应该把注意力转到规章制度的落实这一环节上。
(二)公职人员不正常乃至畸形的心理的驱使--主观原因
行动是受思想支配的,任何犯罪都在特定心理支配下进行。从近年财税系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少数公职人员之所以沦为罪犯,除了客观方面的原因外,不正常乃至畸形的心理状态无疑是驱使他们堕落的“助推器"。归纳起来,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贪婪是一切贪利性犯罪的共有心态,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共同心理,是走向犯罪道路的主要思想根底。具有贪婪心理的人,为了钱财,可以不择手段,铤而走险,明知早晚要翻船,仍如飞蛾扑火,自毁前程,采取各种形式,甚至冒着生命的代价,肆意收受贿赂、挪用侵吞公款。
二是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不少公职人员犯罪,都是侥幸心理占上风时陷进去的。他们具有自决心理机制突出的"鸵鸟心态"。一方面,他们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生活上有保障,并不愿意因贪污贿赂而丢掉公职,希望"鱼与熊掌"兼得;另一方面,他们都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智商较高,往往自认为身份特殊,见多识广,保护伞厚,且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赃证匿藏天衣无缝,在自信能侥幸过关的情况下走上犯罪道路。
三是贪图享乐的虚荣心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开展,拥有实权的某些公职人员思想上逐渐放松了改造,人生观、权力观、价值观严重扭曲,爱慕虚荣,一心追求个人享乐,被金钱所包困,于是在公款上动脑筋。
四是互“利〞互“惠〞的交易心理。一些公职人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在他们眼里,权力不过是一种待价而沽的特殊商品。个别公职人员非常注重所谓的“江湖义气〞,因家庭私事人家帮了忙,总不能欠人家情,得“知恩图报〞。于是“你给我帮助我给你方便〞,在这种交易回报心理的驱使下,把手中的权力作为利益交换的工具。如XX市地税局第二分局的陶宗和,因家庭私事需要纳税人朱某的帮助,循私舞弊,利用税收管理工作的职务之便,擅自使用征收操作权违规操作,帮助纳税人少交税款多领购发票,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五是有恃无恐的攀比心理。改革开放后,我国局部地区和局部人先富了起来,社会分配距离拉大。面对这一现实,少数意志薄弱者,心理失衡,不甘“落后〞,与社会上的“富者〞尽快“缩小差距〞,或者“跑步致富〞,成了其强烈的心理需要,从而放任自身欲望的膨胀。这种“我不比别人差,为什么该受穷〞、“别人有的我也要有〞的攀比心态,一旦遇到适当的物质诱因和客观条件,就有可能成为不惜“践踏一切人间法律〞和“敢于冒绞首的危险〞的巨大动力。从公职人员犯罪情况看,因攀比心理而坠入犯罪的人员占较大比例,特别是那些经济状况差,工作时间较短的年轻公职人员尤为突出。
三、预防财税系统职务犯罪的对策
职务性的违法犯罪不仅干扰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践踏了国家法律法规,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更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败坏了社会风气,侵害了广阔人民群众的利益。重视和加强对职务犯罪的研究,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望、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结合财税部门特点,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根底,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财税干部队伍素质
首先加强对干部队伍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三观〞教育,通过对财税干部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神实质的教育,学习先进文化,用典范的力量鼓舞人,
用科学的思想武装人,从而树立正确的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其次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道德虽然是一种社会软约束,但其在人的一生中对行为的制约作用是不容无视的。要加强对财税人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教育,树立为人民效劳的思想;加强对财税人员甘于清贫淡泊名利的教育,树立奉献意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使广阔干部自觉做到“不想犯。〞再次加强干部队伍的法纪教育。道德是一种软约束,而法律却是对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硬性的行为强制。加强财税人员的法纪教育对于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有积极作用,使财税工作人员明白是非界线,及时纠正错误,树立正确的行为准那么,重点内容是加强依法行政,杜绝人为随意性,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客观条件。
(二)加大财税改革力度,强化权力制约
在财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很关键的一点在于标准权力的行使,使权力在既定的、法定的渠道内运行,使权力合理配置,并建立起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一是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在税务机构设置上要实行专业化、职能化,把征收管理权和检查权彻底分开,建立专业化机构或在机构内部实行专业化分工。税收管理上实行管理权与审批权别离,解决收“关系税〞、“人情税〞的弊端。在税收稽查上实行选案、检查、处分、执行四别离,重大税收案件和举报案件由案审委集体审理,杜绝处分畸重畸轻的不公现象。此外,还要完善税制改革,建立以信息化为根底,以电子介质为载体的效劳制。二是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下大气力落实"收支两条线",在行政处分中实行立、办、审、定、缴"五别离",在规费收取中实行定、监、收"三别离"。全面清理个人借用公款,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堵住"创收"的渠道,铲除"小金库"的藏身之地。要坚持以财税改革来促进预防工作,把预防工作贯穿于财税系统的每一个部门、岗位、环节和程序,要善于找准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抓住龙头,解决关键性问题,以点带面带动预防工作深入开展,使预防工作真正成为财税改革和业务开展的平安屏障。
(三)要抓住从严管理的工作主脉搏。有章不循、管理不严是职务犯罪的直接原因,因此,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在“严〞字上下功夫,根据财税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健全内控制度、严格内部管理,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针对本单位实际,摆正重点与一般的位置,在职务犯罪高发、多发和易发领域和要害岗位要实施重点防范,重点监督,抓住不放。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专业检查、集中检查、巡回督导、执法监察等手段,查找问题隐患,及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实施治标工程,以打击促防范。虽然预防是解决职务犯罪的根本性措施,但预防绝不是万能的,甚至在某种情况下也是极为宽泛和软弱的,只有依靠打击这一惩治的最强硬的一手,才能给有职务犯罪意图和侥幸心理的人以震慑和警醒,治标工程的关键点在于全面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分子,增强打击的威慑力。一是要严格公正执法。要纠正执法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只要发现了职务犯罪线索就要去查证,只要有职务犯罪行为,不管职务上下,都要一查到底,要用查办职务犯罪的新成果展示党和政府反腐倡廉、铲除腐败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加大公开曝光的力度。对大要案要适时曝光,一方面接受群众对办案的监督,给群众以知情权;另一方面,给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以警示教育,收到惩一儆百的效果。
总之,要做好在新时期预防财税系统职务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那么,牢固树立“治行重在治队,治队重在治权,治权重在监督〞的理念,着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的“事前有防范教育、事中有监督检查、事后有责任追究〞的教育、监督、惩治三位一体的反腐体系。
组长:李嫔成员:潘玲丽执笔:陈晓黎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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