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市局部建材企业纳税检查调研报告范文2023年第三稽查局实施行业性专业化稽查,对XX县区和XX县区所辖的建材企业35户进行了纳税检查,到目前为止,已经全部结案,有问题补税户13户,罚款7户。合计补征xx83.5万元、企业所得税34.8万元,加收滞纳金13.5万元,罚款19.4万元,滞补罚合计151.2万元。从比率上来看,有问题户率到达37%,处分户率为20%,处分(数额)率为16.4%。一、所查建材企业的根本情况从经济性质分,在所查的35户企业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居多,共有26户,其中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1户,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5户;另外国有企业4户、合资企业2户、集体企业2户、股份制企业1户。按经营的产品分,从事建材批发零售的商贸企业12户,混凝土生产企业9户,建材生产企业8户,水泥生产企业3户,石灰石生产企业2户,油漆生产企业1户。从经营规模来看,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0户,其余企业年销售额在三百万元到千万元之间。从xx销售收入负担率来看,混凝土企业由于按照简易方法征收,负担率为6%;石灰石企业的负担率为7%;建材生产企业的负担率在6%以上;水泥生产企业的平均负担率仅为2%;油漆生产企业负担率7%;建材经销企业的负担率为1―3%。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xx方面1、查补前后xx负担率比较如以下图所示,在13户有问题的企业中,对11户企业进行了xx补税处理。其中3户混凝土企业由于按简易方法征收,查补前后负担率均为6%;两个石灰石矿企业查补后税负比原来略有增加,其中一户企业税负与行业标准税负根本持平,另一户企业因是老企业,生产设施、水平落后,税负低于行业标准税负3个百分点;1户水泥企业的税负到达2023%以上,超过行业标准税负3个百分点;3户建材生产、制造企业的税负均超过了行业标准税负5.65%;2户建材经销企业的税负也超过了行业标准税第2页共4页负0.16%。企业名称2023年销售收入xxxx负担率计税依据调整额补征xx补税后负担率行业标准税负某石灰石矿56,016,848.184,20235,279.527.31%2489470.2286399.237.34%7.84%某塑钢31,562,870.141,774,992.245.62%342,20230.0558,151.915.75%5.65%某混凝土44,922,20236.962,695,324.626.00%1,893,955.17113,637.316.00%6%某水泥分厂8,32023,140.2023889,898.492023.71%481,034.1940,757.522023.59%6.96%某混凝土3,447,686.77206,861.216.00%154,134.269,248.056.00%6%某石灰石矿28,20232,405.131,290,751.20234.59%440,334.0050,657.894.7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