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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副处
以上
领导干部
职务犯罪
调查
分析
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调查分析
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风险预防
------张远煌北京师范大学
一、反腐倡廉的总体形势和现阶段领导干部面临的职务犯罪风险态势
社会新常态下领导干部面临的职务犯罪风险应该说正在显著的增加,切实增强职务犯罪风险防范意识和提高职务犯罪风险防范能力,不仅已经成为政府层面加强领导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各级领导干部保障自身履职平安的重要条件。
职务犯罪风险增大表现的三个方面
(一)方案时代延续的权利不标准运用导致的官商伴生犯罪。
各级领导干部身处社会经济开展新形势下,手中还掌握着方案经济时代延续下来的许多不合时宜的重要的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权利的不标准运用都可以转换成高额的利润或者巨大的利益。因此,手握公共权利的领导干部很容易成为市场主体围猎的重点对象。官员的职务犯罪与企业家犯罪之间往往存在着明显的伴生关系。那么这种伴生关系具体表现在党政官员犯罪的背后存在企业家对公共权利的收买行为。而在企业家犯罪的背后往往又隐藏着党政官员职务犯罪的支持,由此形成了官商合谋,利益均沾的大大小小
1的利益联盟。
例:原XX市市场季建业自述:
回过头来看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来的朋友圈。这是一个典型的双方都能获得好处的政商朋友圈,已经查明的一千多万元受贿款根本上都是商人朋友所给予的。
(二)不良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面对新要求蕴含重大职务犯罪风险。
在缺乏监督机制的体制下,加上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在现实生活中容易滋生和形成公共权利的私有化、部门化或行使权利不标准的思维习惯与行为模式。而这种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即使没有外界的强烈诱惑,面对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其本身也蕴含着重大的职务发最风险。
(三)现阶段的反腐斗争,已经呈现出常态化和系统化的良好态势。
两个特点:
a、新一届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意志力十分坚决,反腐败活动的组织体系十分有力。
b、新一届党中央比先前的任何时候都更加注重反腐败的制度建设。
职务犯罪后被揭露被查出的概率比先前任何时候都要高。从2023年的统计看,本年度被查出的官员总数为改革开放36年来的最高。
2常态性反腐败五大表达:
1、从四风问题抓起,以小见大,通过作风建设夯实反腐败的根底。
2、主义在打击现阶段的同时,清理腐败存量。
3、注重加强反腐败专门机构,包括党的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机关的自身建设。
4、大力推进反腐败郭集合作,监理和完善海外追赃追逃制度,阻断贪官外逃和转移赃款的退路。
5、严密反腐败法律制度,加大惩治腐败分子的力度。(1)在执法层面对职务犯罪打击不力的现象正在被着力的纠正。
以前存在对职务犯罪的起诉率偏低,判处力刑法较轻,缓刑和假释率过高的现象现在已经得到有力的纠正。一批不符合假释条件的犯罪官员,陆陆续续地都被收监执行。更为重要的是,司法改革已经启动,犯罪就要遭受惩罚的必然性大大的提高。
(2)制度完善方面,我们党内的预防性制度体系正在形成中,对职务犯罪的刑罚规定也日趋严密。
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
(九),通过并实施之后,我们的官员贪污受贿的数额即使不满5000元,如果情节严重,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再是先前的仅仅是违纪违法的问题了。不仅
3如此,刑法修正案
(九)还新规定了专门针对职务犯罪的一些预防性措施。
二、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
职务犯罪的定义。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因为不正当地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要求,损害公众对政府的信赖,依法应当受到刑法处分的行为。
领导干部所触及的职务犯罪包括以下三类
1、腐败犯罪,最常见的就是受贿罪、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
2、渎职犯罪,这类犯罪属于实质性犯罪,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最为常见。
3、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比方破坏选举罪、非法拘禁罪和刑讯逼供罪。
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往往是多种罪名同时并发,并且各种职务犯罪之间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内在联系。如收受贿赂后,就超越职权乱办事,或者放弃自己应当履行的监管职责,致使发生危害结果。
例:(1)XX省常委廖少华:在犯受贿罪同时也犯了滥用职权罪。
(2)衡阳贿选案。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以破坏选举罪、行贿罪、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
三、作为领导干部如何有效地预防自身的职务犯罪风险
4就犯罪发生的根本规律而言,不良的社会环境无疑是诱发犯罪的主要原因。但具体到我们每一个人,不良环境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改变自己,以及不良环境能否真正改变自己,那么主动权始终在我们自己手上。领导干部要远离职务犯罪的风险,关键在于立足于自身的职权特点,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
有效防止职务犯罪的两个关键:
1、预防职务犯罪风险,必须首先把自己摆进去。如果只注意到对他人在政治上、纪律上提要求,忘记了更应对自己提要求,各种“有利于犯罪的思想〞就会滋生。而存在“有利于犯罪的思想〞,正是个体成为犯罪人的先决条件和根本原因。
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一是自视身份地位特殊;二是有了特权思想;
三是自视是领导干部,尤其是处于大权独揽的一把手位臵,即使有违规违法行为,也认为不会查到自己身上。
有利于犯罪的思想----其实质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形成犯罪的欲望,二是寻找犯罪的合理化辩白。
犯罪的欲望是超出了个体的社会身份与社会地位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欲望的满足难以通过合法方式来达成,只能通过权力与利益交换来实现。
5犯罪的合理化辩白。个体为自己实施犯罪行为为寻找适宜的借口或者根据,种种犯罪的合理化辩白因人而异,多种多样。比较常见的比方权力为我所有,权力是私人的,权力不用过期作废,守本分吃亏,违法违纪占廉价,以及没有功绩有苦劳,不能亏待自己。
增强能力。身居领导岗位的同志,在社会交往和工作中注意检讨和反思,有助于阻止犯罪欲望和犯罪自我辩白的形成,增强面对诱惑的抵抗能力。(1)礼尚往来是人之常情的心理;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情阻力、面子文化根深蒂固,而人情化和关系网很容易使人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因为情面难却而放弃原那么。尤其在与职务犯罪做斗争的新常态下,这种心理蕴含着很大的职务犯罪风险。
例。XX省纪检部门查处了一起72名干部涉案的XX县区收受红包腐败窝案。该市9名常委涉案,收受的红包礼金共计450万元。这种塌方式的腐败之所以发生,会找到很多的原因。从涉案官员的思想层面看,无疑不是有这样的意识,婚丧嫁娶、生病住院、逢年过节,收一点下属或者朋友的红包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2)补偿心理
补偿心理也是助长犯罪自我辩白的一种主要心理现象。这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看到身边比自己学历低能力差的人
6都发了财,觉得自己吃了亏。二是在职务升迁没有希望的时候,转而牟取实惠。三是接近了退休的年龄,认为再不捞一把就没有时机了。
例:原XX省XX市政协主席郑樟林:我快要退休了,自己退休后连现有的生活水平都维持不了,就产生了趁现在收点钱,把房子改变一下的想法。(3)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心存犯罪后不会被查处,或者即使查处也可以获得从轻从宽的处分。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这种心理个往往要更为突出,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有特权思想,认为自己地位高、权力大,党纪国法管不了自己,另一方面产生这种心理也有一定的事实依据。比方说有职务行为做掩护,犯罪方式比较隐蔽,在客观上增加了法律困难,有靠山、有关系作庇护等等。(4)法不责众心理
法不责众心理也是促成实施犯罪的一种常见的心理因素,实际中为什么窝案大量发生。这种塌方式的腐败、系统性的腐败,不时地见诸报端。从心理上看,这种法不责众心理起了很大作用,但是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现阶段这种心理的盲区已经被打破。(5)为公无过的心理
为公无过的心理是认为在履职过程中只要没有把好处
7往口袋里装,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单位或者集体,就不应当被当作犯罪。这种心理在职务犯罪中常见,这也正是滥用权力牟取地方利益和小单位利益,臵国家与人民利益不顾的主要心理根底。
例:原国家体育总局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赵蕾:利用职务便利为XX省跆拳道工程提供帮助,并收受了30万元贿赂款。本案行贿人是XX省体育局的局长,局长为了完成XX省所提出的在全运会上夺取跆拳道工程金牌的任务。
2、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识别和抵御职务犯罪风险的能力。
职务犯罪风险的上下始终与我们自身法治意识的强弱,和履行职务行为的标准性如影相随。各位领导干部要有效预防职务犯罪风险,必须牢固地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根本法治理念。对于习惯了按照经验和长官意志办事的领导干部而言,法治意识的形成是个需要付出艰苦努力的过程。
法治精神在我国尚处于培育开展阶段,正如四中全会所指出的那样,我们的领导干部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亟待提高。而这种法律意识淡薄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缺乏,正是职务犯罪风险增大的一个主要的现实因素之一。
三个镜头:
8镜头一。记者跟随一位市委书记调研时,这位书记在车上对记者大谈加强法治建设的紧迫性,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示范的重要性。但一下车指挥撤迁的时候,很难感觉到他的法治思维。
镜头二。一位领导干部告诉记者当年他当市委书记时,一位朋友想让他干预一起法院审理的案件。他要搞法治,但是别人不相信。
镜头三。一位律师辞去法律参谋职位,原因是其领导在做决策的时候,一遇到法律的红线就要求他想方法突破,甚至做假文书来对付上面的监督,他实在受不到这样的煎熬,于是决定辞去法律参谋的职务。
以上三组镜头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我们国家现阶段的法治现状,就是我们具体的国情。法治之路可以漫漫,慢慢而修成,需要我们付出艰苦的努力。
亟待克服的认识误区和行为倾向。(1)认为犯罪风险距离自己很远。
职务犯罪风险对领导干部而言并没有特殊的距离,在某种程度上作为领导干部比一般老百姓、一般公务员更接近。犯罪风险始终存在或贯穿于履行职务的全过程。同时我们更要意识到在现实生活中违纪违法与犯罪之间并无鸿沟,往往只有一线之隔、一念之差。
犯罪与非犯罪的差异并不在于行为的动机本身,人类的
9所有行为都是为了满足一定的物质或精神需要,所以犯罪与非犯罪在公认价值上它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仅仅在于手段和方式上不同。我们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那么为正人君子,反之如果取之不道那么为小偷或盗贼,那么道理就是这样地简单。可以说有无职务犯罪风险就在身边的这种紧迫或者危机意识,直觉决定了自己所面临的职务犯罪风险的上下。(2)职务一升迁,地位一提高就忘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本规训。
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主观上认为法律或者制度都是管别人的,不是管自己的,往往只是在东窗事发之后才想到法律也能管自己,但此时已经为时已晚。
身为领导干部,按章办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就应当更强烈,更自觉。这也是对担任更高级职务的一种根本素质的要求。如果只意识到自己权力更大了,地位更高了,能管自己的人少了,可以凭自己的主观意识办事了,那么这种职务上的升迁无疑是把自己推向了职务犯罪的深渊,并同时给社会、给国家造成更大的危害。不少领导干部正是载在这种自我认识上的偏差上,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了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
(3)行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