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申请设立行业协会的根本程序(一)要求发起人或召集人提供成立行业协会的可行性报告从行业的现状、特点、企业数、产值、利税、从业人员情况以及与行业关系重大的法规、政策等方面,论证成立行业协会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应包括:1、行业根本情况分析;2、行业存在的问题;3、成立行业协会的可行性、必要性分析;4、拟设协会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二)要求召集人提供所有发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经营情况,以及个人的简历、资信证明(个人档案的存放地点,必要时进行档案调查)。(三)收到提交的材料时,听召集人介绍协会成立的可行性分析,并与召集人进行充分交流,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四)主动给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发征求意见函,提供成立行业协会的可行性报告和发起人名单,充分听取意见。(五)市发改委会同市社团局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召集所有发起人进行座谈,进一步了解行业情况、成立协会的设想,以及发起人的经营行为、信用状况。(六)经审查拟设行业协会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等符合法定条件,通知申请人准备相关资料进入正式申请筹备程序,领取筹备成立行业协会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筹备成立行业协会申请材料目录一式二份;2.行业协会筹备成立申请书一式二份;3.筹备成立行业协会根本情况表一式二份;4.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一式四份(分别呈给我办和市社团局各二份);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式四份(分别呈给我办和市社团局各二份);6.会员名单一式二份;7.专职工作人员根本情况表一式二份;8.资产和经费来源说明一式二份;第2页共9页9.章程(草案)按示范文本草拟的协会章程(草案)一式二份。收到发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后,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符合要求的予以正式受理。我办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筹备申请的意见,主要发起单位或个人凭此意见连同市社团局所需要的其他材料报社团局办理筹备受理手续。(七)在市社团局受理筹备申请材料并同意筹备后,协会筹备组应在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确定行业协会主要领导成员(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并正式确定办公场地、注册资金。保存好会议议程、签到册等会议材料,并撰写会议纪要。自批准筹备之日起,筹备组可以开立临时帐户,办理有关验资、租赁场地等筹备活动。完成以上工作后,协会筹备组向我办提交正式成立登记申请书(请示)。我办收到申请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发文批复。申请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