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屠宰场动物检疫员工作心得报告自今年7月份借调到阳城永康肉联厂工作以来,我作为一名动物检疫员,主要负责屠宰场的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为了确保让老百姓每天都能吃上“放心肉〞,两月来,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帮助下,我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坚持学习,与时俱进,严格遵守动物检疫员职责,不迟到早退,认真落实每一项自己职责之内的事情,为群众的肉食平安作出了自己应有的奉献。现将这俩月的工作心得报告如下:一、对工作的认识。屠宰检疫是动物检疫部门对屠宰的动物实施的宰前检疫、宰后检验,检疫合格后出具检疫证明,加盖统一使用的验讫标记。实施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证肉品卫生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保障广阔人民吃上“放心肉〞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济开展、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是依法治国走向深度和广度的具体表达,更是加强屠宰管理和检疫的有效途径。动物检疫是一项以强制性、统一性为特点的技术行政措施,是法律赋予动物检验员的神圣职责,属于行政执法行为。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平安、切断动物疫病传播、保障人畜健康的法定工作。它不仅可以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染病的传播,又能有效预防人畜共患传染病,保证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平安,保障人体健康。所以做好生猪屠宰检疫是保障“放心肉〞投入市场和让人民群众平安消费的重中之重,也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二、工作流程。1、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畜禽标识,查看有无病症。如果符合条件,那么准许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如果不符合条件那么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其中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按照动物防疫法第78条(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第2页共4页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处理,违反动物防疫法第25条的(第二十五条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以下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以下动物产品:(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二)疫区内易感染的;(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四)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六)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按照动物防疫法第76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