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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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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义务教育 均衡 发展 国家 督导 检查 反馈 问题 整改 落实 情况 报告
重庆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重庆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的函》(国教督办函〔2020〕4号)要求,现将重庆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整改,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我市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党委政府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确保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聚焦问题,整改到位 (一)关于“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落实还不到位”问题。 1.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和《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财政教育投入加快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19〕12号)等文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重庆市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77号)。建立财政教育投入信息常态化报送机制,各区县定期报送教育支出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及全年预计完成目标等情况,对投入不足的区县及时进行指导和督促。 2.足额保障资金。足额落实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2019年,全市安排资金61.29亿元。其中,中央投入41.04亿元、地方投入20.25亿元。安排的61.29亿元资金中,公用经费27.09亿元,免费教科书、地方教材、初中教辅5.21亿元,寄宿生生活费补助5.31亿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9.35亿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8.67亿元,特岗教师岗位生活补助1.4亿元,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4.26亿元。足额落实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2019年,全市安排资金22.28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7.9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1.67亿元,市级专项资金4亿元,区县财政资金8.71亿元。 3.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义务教育一般公共预算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实现增长,初中和小学分别为4183.21元、3236.5元,较2018年分别增加70.38元、60.78元,增长1.71%、1.91%。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生均义务教育支出实现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728.25亿元,较2018年增长6.9%。其中,义务教育433.16亿元,较2018年增加28.5亿元,增长7.04%。生均义务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小学为13002.09元,较2018年增加701.66元,增长5.7%;初中为17478.81元,较2018年增加676.43元,增长4.07%。 (二)关于“少数学校存在大校额、大班额现象”问题。 1.加强规划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精神,完善政府所在地、配套学校建设不足的老城区、不符合配建条件的小规模住宅区、人口较多的乡镇等重点区域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加快推进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工作。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受检区县中,大足区规划新建和改扩建7所学校,其中3所已建成投用,2所2020年底建成投用。丰都县2所学校即将竣工投用,2所即将开工建设。巫溪县加快推进城区2所小学和1所初中项目建设,规划新建和改扩建6所乡镇小学。彭水县分步推进普通性质的高级完全中学初中部的剥离办学工作,4所在建小学拟于2020年秋季竣工投用,1所新建小学已开工建设。 2.推进重点整治。制定重庆市消除大班额专项工作规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全面摸底排查,加强分类指导,实施重点整治。对12个不存在大班额和超大班额问题的区县,加强规划建设和招生管控,确保不出现增量。对28个存在大班额和超大班额问题的区县,逐一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动态管理,逐步消除存量。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超大班额分别较2018年减少1505个、233个,比例分别为3.88%、0.28%,分别较上年下降1.47%、0.31%。到2020年底,全市将实现基本消除超大班额目标,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以内。受检区县中,丰都县采取统筹城区小学资源的方法分流学生,已化解大班额59个。彭水县2020年秋季学期起实现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标准化,“十四五”期间全面消除大班额。 3.加强招生管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严格核定招生计划,加强学籍管理,把好入学关和转学关。出台《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对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合理分流学生。加大对口帮扶、委托管理、智力扶持、集团办学力度,实现优质学校与新建学校、城市学校与乡村学校对口帮扶全覆盖,大力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防止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和超大班额。 (三)关于“部分学校标准化建设仍存在短板”问题。 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和《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7〕174号,主城区以外区县参照执行)等规定,对全市存在校地、校舍、运动场馆面积不足问题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核查,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各区县落实学校用地保障,对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抓紧改造升级,逐步解决相关学校校地、校舍、运动场馆面积不足问题。受检区县中,大足区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17个,拟新增校地23.32万平方米、校舍20.8万平方米、运动场馆6.6万平方米。丰都县实施新建项目,拟新增校地5.99万平方米、校舍4.49万平方米。巫溪县实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拟新增校地6.7万平方米、校舍6万平方米、运动场馆3万平方米,规划新增教育用地3.65万平方米。彭水县新增校地8.7万平方米,拟新增校舍5.66万平方米、运动场馆2.04万平方米。 (四)关于“教师结构性短缺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1.加强编制周转。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加强义务教育教师招聘和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标准,结合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针对城镇化进程导致的“城区学校教师紧张、农村学校教师富余”等问题,精准实施编制周转。市级统筹分散闲置的编制资源,向编制缺口较大、难以在本地编制总额内周转的区县进行倾斜,解决义务教育教师编制短缺问题,累计向有关区县下达中小学周转编制1543名。 2.调整教师结构。充分考虑教学需要、师资结构等因素,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重点配备音乐、美术、体育、外语、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解决结构性短缺问题。广泛面向师范生和国家重点院校优秀研究生、本科生开展招聘,加大全科教师和特岗教师招聘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学科教学需求。受检区县中,巫溪县和丰都县对定向培养的全科教师和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进行考核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分别补充教师124人和50人,解决部分学校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对超编学校部分教师进行转岗培训,采取艺体教师“走教”“送课”等方式,解决乡村小规模学校相关专业课程开设不足问题。 (五)关于“部分学校设备配置不足使用率不高”问题。 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基本配备标准》,补齐相关学校仪器设备配置和使用短板。将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配置工作纳入《重庆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19—2020年)》(2019年12月通过教育部审核),规划资金8.2亿元,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功能室建设和仪器设备配置使用全面达标,已采购信息化及教学仪器设备21.4万件(套)。受检区县中,大足区投入资金2396万元,在69所学校实施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新增计算机549台、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420套、实验室27间、“六大功能室”46间、图书16万册。丰都县为32所学校(教学点)添置图书2.18万册,完善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使用管理考核办法。巫溪县完成13所学校多媒体更新换代、18所学校图书及附属设备配备、10所学校“六大功能室”设备添置的招标采购计划,对管理人员全员培训。彭水县通过加快新建和改扩建学校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小学附属幼儿园独立办学等方式,弥补部分学校功能室不足。 (六)关于“少数学校校园安全管理仍存在漏洞”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和《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公通字〔2019〕27号)等规定,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联防联控工作格局。整体推进校园“三防建设”,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别校园安全达标要求,分级分类加强指导,添置设备、配齐人员,抓好培训、强化督查,确保人防、物防、技防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整改校园在交通、消防、治安、食宿、传染病防控、危化品管理等方面的可能风险隐患。受检区县中,所有32所学校的校园安全管理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教育投入。 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优先落实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加大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校长教师培训等资金投入力度,促进育人方式转型。建立健全适应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学校布局动态调整机制,预留教育用地,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满足城镇新增入学需求。 (二)改善办学条件。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大校额、大班额、超大班额消除工作,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校舍标准化率进一步提高。推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教育技术装备配备条件,重点解决农村教师对现代化设施设备不会用、不愿用、用不好等问题。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带动办学条件实现提升。 (三)加强教师建设。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盘活编制存量。优化教师招聘录用制度,选拔乐教适教人才。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审向乡村学校倾斜。改革中小学教师岗位等级设置,调整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加大教师待遇保障力度,优化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完善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以新时代教师素质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导向,强化师资培训,提升义务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四)促进优质均衡。 更加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环境和平台。提高学校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彰显主流精神、传承悠久历史、弘扬红色文化、富有青春气息的校园文化品质。大力实施第3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项目,提升农村课堂教学质量。大力实施优质资源扩展行动计划,扩大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率,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强化校园安全。 完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校园安全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力度,持续加强“三防”建设,推动环校园安全带建设。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健全学生溺水事故、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治安伤害事故等防范体系,做好学生非正常死亡防控工作,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传染病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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