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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十小行业实施质量安全治理和规范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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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十小 行业 实施 质量 安全 治理 规范 办法
十小行业实施质量平安治理和标准方法 为了切实改善农村的消费环境,促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效劳行业健康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十小"行业质量平安整治与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3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为期3年的以农村为重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小音像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供应点"等"十小"行业质量平安整治(以下简称"十小"整治)。为保证"十小"整治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十小"整治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针,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镇(乡)为主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平安,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效劳业开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 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平安和效劳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稳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平安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开展。 年目标:摸清全县"十小"行业的根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平安 监管档案;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制定"十小"行业的生产经营标准和效劳标准;在重点乡镇开展"十小"整治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平安问题。在此根底上,注重典型示范,总结"十小"整治工作规律,开展"十小行业百点示范"活动。 年目标:在全县农村全面开展"十小"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百个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标准和效劳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植引导根底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根底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到达标准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标准和效劳标准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成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平安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农村消费环境,标准市场秩序。 年目标。稳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产经营行为根本符合标准要求;农村市场监管网络根本形成;"十小"行业质量平安长效监管机制根本健全;农村消费平安得到有力保障。 三、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平安的产品或效劳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县城及县城以下的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平安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平安整治。催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平安承诺,严格按照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平安根本要求组织生产;以"两豆"(豆制品及豆芽)、茶叶、米面制品等食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平安的根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质监部门负责牵头,卫生、工商、食药监、环保、建设等部门配合。 (二)小食杂店质量平安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标准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经贸、卫生、质监、食药监、建设、供销等部门配合。 (三)小餐饮店质量平安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标准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建设、食药监、环保等部门配合。 (四)小药店质量平安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发布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食药监部门负责牵头,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 (五)小农资店质量平安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此项任务由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质监、供销、食药监等部门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标准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根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经贸、建设、食药监等部门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催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 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效劳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平安。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装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经贸部门负责牵头,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建设等部门配合。 (八)小音像店(包括书报刊店及"黑网吧")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及书报刊;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淫秽、暴力、反动、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及书报刊的出租、销售活动;加大对音像、书报刊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书报刊店、网吧)做到:持有行业经营许可证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所销售的音像制品及书报刊有两年内的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到达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任务由文化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电信等部门配合。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平安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平安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平安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平安。此项任务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交通、工商、安监、农业(农机)等部门配合。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平安整治。认真贯彻执行省燃气管理条例、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方法,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平安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平安意识和效劳水平,建立行业效劳标准,公开效劳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证件;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2023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建设部门负责牵头,工商、公安、质监、物价等部门配合。 五、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十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各行业整治与标准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配合部门编制具体的整治与标准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与标准标准,落实各项整治与标准任务。各镇乡政府要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十小"整治实施方案,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十小"整治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标准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认真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把整治工作与创立文明(卫生)城市、"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根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开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根本原那么,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标准、效劳、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十小"单位到达标准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开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平安隐患"十小"单位的同时,注意保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标准开展。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镇乡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整治与标准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积极主动,认真履职。要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径,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十小"行业质量平安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十小"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要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平安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十小"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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