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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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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医疗 行业 作风 建设 专项 行动 实施方案
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医德医风缺失、在医疗效劳中违规违纪违法、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依据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弘扬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宣扬广阔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标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标准执业。进一步推动“九不准〞等相关文件的落实,深化落实医疗机构党组织对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行业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执业行为监管。 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加大医疗行业行风建设监管力度,着力深化行风意识;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要将行风建设与主体责任落实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医院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紧密结合实际,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气氛。 2.要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在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等文件规定及医德医风考评和奖惩机制等方面落实状况,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落实不力、鼓励不强、奖惩不公等问题。要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对于严峻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要准时向社会通报公布,对于严峻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要列入“黑名单〞并公之于众。 3.要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化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值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要严格根据?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试行)?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方法?,依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峻程度赐予相应处置。 〔二〕严密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坚决查处收取回扣、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 1.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注意制度建设,针对易于产生行风问题的招采、财务、人事等重点环节要有完备的风险点管控措施。要探究完善“三重一大〞和涉及重大利益问题的个人事项主动申报、主动躲避、主动监督制度,要重点落实在医疗机构内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行医德医风的“一票拒绝〞制。要将医疗机构、全部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状况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等制度支配中赐予充分体现。要严格落实行风建设组织架构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医疗机构要配置专职行风建设人员〔人员名单请于8月15日前上报医政医管科〕。 2.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赐予的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支配、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消遣场所的消遣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置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医疗广告,参加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供给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选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德为。加强对医务人员标准检查、标准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帮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平安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要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究建立不标准、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峻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严厉 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内的违规营销行为。 1.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消失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 2.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准时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3年7月-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阶段〔2023年8月15日前〕。各医疗机构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广泛发动部署。组织本单位仔细学习贯彻中心、省、市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各医疗机构和全体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九不准〞要求,不断增加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效劳行为。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落实监督机制。聘请社会各界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标准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实行短信举报、网络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形式,鼓舞社会各界供给线索。 〔二〕整治阶段〔2023年8月-11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觉察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持续开展专项巡查暗访,强化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曝光违规违纪案例,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掩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掩盖50%以上。 〔三〕总结阶段〔2023年12月〕。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状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卫健局医政医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县专项行动由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督导沟通等日常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熟悉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详细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多部门发挥合力,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决打击,严厉 问责追责。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追究力度,对整治过程中觉察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标准的医疗机构。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仔细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 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严峻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觉察,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医疗机构要确定特地人员,详细负责“红包〞、回扣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要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拟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对反映的问题准时组织调查,抓紧进行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根底上设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宣扬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宣扬医疗机构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状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舆论震慑。 〔五〕标本兼治,注意制度建设。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建、监察和改革完善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的有关要求,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优化管理标准,弥补监督漏洞,从制度上实现行风的源头治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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