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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医疗纠纷
预防
调研
报告
医疗纠纷预防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开展、医疗机构规模的扩大及患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加之各类社会矛盾的影响,直接导致医疗纠纷的频发。患方家属往往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拉横幅、停尸要挟、无理缠诉、寻衅滋事、威胁殴打医务人员等偏激手段,甚至到党委、政府“闹访〞等非法行为进行“维权〞。如何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和群众看病就医正常秩序已成为十分棘手的问题。笔者结合xxxx省xxxx县医疗纠纷现状,浅述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xxxx县医疗纠纷现状分析
医疗纠纷数量及赔偿金额逐年上升。近3年来,xxxx县共发生并调处医疗纠纷80起,其中赔偿金额2023万元以上5起,5万元以上的25起。经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事故3起,占3.75%;经法院调解或判决2023起,占12.5%;经第三方调解机构(县医调中心)调解9起,占11.25%;双方协商或行政调解61起,占76.25%。
医患纠纷的类型和态势发生了变化。近年来医患纠纷发生出现新的变化,非医疗事故因素引发的纠纷增多,主要表现在医院有过错或缺乏但未构成医疗事故,未产生不良后果的案例增加;因交通事故、工伤伤害等其他社会矛盾转化而发生的医疗纠纷增多;因效劳态度、诊疗过程不满意等与医疗技术无直接关系的医疗纠纷增多。纠纷发生后患方往往提出过高要求并不按正常渠道表达诉求,得不到满足便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拉横幅、停尸要挟、无理缠诉、寻衅滋事、威胁殴打医务人员等偏激手段,甚至到县委、县政府“闹访〞等非法行为,政府相关部门消耗大量的精力组织协调,患者坚决不同意按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政府也只能疲于应付,工作被动,最后助长了“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现象。
医疗纠纷的影响和后果日趋严重。医疗纠纷发生引发的“医闹〞事件,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影响社会治安,助长违法行为,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同时,使得医患关系更加紧张,最终导致医务人员因防范心理从而降低为开展医疗技术而开展的探索性工作,对医学技术的开展和提高影响较大,不利于医疗卫生事业开展。
医疗纠纷频发的原因分析
患方对医疗过程的预期过高。社会科技的开展、医疗技术的进步,加上个别医院及医务人员为招揽业务夸大宣传,容易让患方产生“进医院就能治好病〞的想法,对医院的期待过高。医疗行为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复杂性以及不确定性,并不是“患方交钱医方就能治好病人〞的简单过程,往往会出现手术并发症、个体差异性等不可预见的结果,患方不能正确对待失败的医疗结果,容易引发医患纠纷。
医患之间的信任度降低。“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患者就医行为就意味着将健康与生命托付给医生,意味着信任。因为医疗行为的专业性较强,医生与患者间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容易产生信任危机,出现患者主动送红包或托关系找熟人才能放心治疗,加上医院市场化经营及医生过度自我保护的倾向,容易使这种不信任激发升级为医疗纠纷。
患者就医体验过程较差。因医疗行为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患者在就医过程中难以以专业角度评价医务人员的医疗效劳,但患者却可以切身感受到就诊医院、医务人员的人文关心与效劳态度,患者的满意度主要来源于医疗费用、治疗效果以及就医过程的体验。近年来因群众医疗需求增加而医疗条件相对滞后,出现医院医疗费用高、疗效不满意、人文关心不到位、效劳态度不佳、患者排队等待时间长、检查程序复杂等情况,导致患者医疗体验差,容易引发医患纠纷。
医疗纠纷投诉维权机制不畅通。随着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对医院医疗行为、效劳过程的各项误会和过失导致患者的不满情绪,医疗机构没有充分的认识,无畅通的投诉管理机制,没有及时沟通解释,消除误会,出现患者无渠道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矛盾逐渐积压容易引发医患纠纷。
医院自身医疗效劳不到位。受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大环境和不合理补偿机制的影响,政府投入的减少及医院的自营化,卫生事业成为福利性和商业性的混合体,公益性质出现偏差,使得公立医院的工作重心偏向经济创收,出现售高价药品、开“大处方〞等不合理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质量的提高。加上局部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导致误诊、误治或手术失败等,极易引发医患纠纷。
医疗纠纷处置出现误区。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往往采取“闹〞的方式来解决医疗纠纷,纠集多人围堵医院、摆花圈、设灵堂、烧纸钱,对医务人员威胁或人身攻击,扰乱医院的正常工作,甚至冲击政府部门,利用网络、媒体制造舆论。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往往向卫生部门、医院施压,要求尽快解决纠纷,为此,医院往往给予高额赔偿以平息事态,消除不利影响。
建议和对策
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的诸多环节中,政府始终应起主导作用,通过完善法规,加强监管,深化医改,严格依法处置,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引导正确舆论监督,加大法律知识、医学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等措施,承担起自身的职责,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
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一是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的工作机制。2023年5月1日正式施行xxxx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从此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纳入法制化轨道。所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是十分必要的,政府应将医疗纠纷与处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明确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工作中职责,使得各职能部门在医疗纠纷处置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医疗平安责任制度等一系列有利于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的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调解的作用,畅通纠纷解决渠道,第一时间介入医疗纠纷现场,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
二是建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2023年7月份,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综治办联合制定了xxxx省医疗纠纷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流程(试行),对医疗纠纷突发事件进行了定性,明确了发生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医疗机构、卫生、公安等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并对医疗纠纷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流程进行了标准。有关部门应将各乡镇、村委会处置或协助处置医疗纠纷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三是健全监督考评机制。近几年发生医疗纠纷逐年上升,医院在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效劳价格、医务人员责任心、医疗技术水平等方面也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标准要求,对人员、技术、效劳工程严把“入口关〞,严惩各种违法行为,净化医疗市场,保证医疗平安;医院必须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并且有效监督、执行到位,要注重公益性质,把提高技术水平、提升效劳质量放在首位,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改变医院重效益、轻技术、忽医德的开展思路。四是探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机制。依托政府将社会保险机构引入医疗纠纷处置和化解中来,参照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依据保险条例建立协商理赔机制,从而由医患双方“针锋相对〞转移为患方与保险机构协商,谈判地点转移到医调中心或保险机构,合理化转医患矛盾,畅通医患纠纷解决的渠道。
严格依法处置,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医疗机构对因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技术操作方面的缺陷而给患方的人身、财产造成一定损害时,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针对患方不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漫天要价,采取一些偏激的手段,如在医院公共场所设灵堂、拉横幅,拿死者尸体要挟医院;无理缠诉,寻衅滋事;长期占据病床,拒交医疗费;对医务人员殴打、辱骂、威胁、恐吓等“医闹〞行为,公安机关应依据治安管理处分法及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的规定,对在医疗机构发生和针对医务人员实施的各种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应该以“同情弱者〞为由,消极推诿、敷衍,有法不依。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正面舆论监督。健康知识的普及、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让患者及家属掌握一些医学常识,能够改善诊治过程中医患沟通,也能减少因沟通不善导致的医疗纠纷。政府要加大投入,支持医疗机构加大医疗知识的普及、医患沟通的宣传以及卫生法律法规、医疗纠纷发生后正常的解决途径,让群众知晓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对有的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置全过程制作成影像资料,分发到乡镇和村民小组定期组织观看。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公正地报道医疗纠纷,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卫生部门要建立新闻发布制度,主动引导新闻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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