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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及预测5篇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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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 基金 运行 情况 分析 预测 模版
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及预测[5篇模版] x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23)年上半年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及全年基金运行预测 我区2023年新农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卫生局的具体安排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部门共同协助下较好的完成了筹资及半年基金管理工作,半年来通过推进新农合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效劳和基金使用的监管,采取协议管理、次均费用控制和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措施较好的保证了参合农民受益率,但在基金运行上处于高风险运行,为及时总结经验,保证今年新农合基金更科学、高效的管理,现将今年上半年份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2023年新农合筹资及基金分配情况 (一)农民参合情况。2023年,全区农业人口160217人(以实际在乡可参合人口统计),实际参合人数158887人(含长期居住在当地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农村居民和未参加城镇居保的失地农民),参合率为99.17%。 (二)资金筹集情况。全区应筹集新农合基金9056.6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232023.95万元,民政代缴72.4万元,2023年我区实际用于新农合疾病补偿基金8262.1万元。 截止2023年6月末,各级财政扶助资金应到位6673万元,实际到位5485万元,还有1188万元未到位,其中中央财政扶助资金应到位3813万元,实际到位3570万元,还有243万元未到位;省级财政应到位1859万元,实际到位1414万元,还有445万元未到位;市级财政应到位500.49万元,实际到位0万元;区级财政应到位500.49万元,实 际到位500.49万元。 二、2023年上半年份新农合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上半年份新农合基金支出4494.7,占总基金的54.4%。新农合补偿52693人次,新农合基金支出4481.3万元,占总基金的54.2%。 门诊补偿人次40000人,新农合基金支出580.9万元,占总基金的7%;其中普通门诊补偿26196人次,新农合基金支出158.5万元,普通门诊基金支出占总基金的1.9%;门诊慢性病1202359人次,新农合基金支出217.2万元,门诊慢性病基金支出占总基金的2.6%;特殊疾病门诊2845人次,新农合基金支出205.1万元,占总基金的2.5%;住院12693人次,新农合基金支出3900.5万元,占总基金的47.2%。 三、2023年上半年与2023年同期数据比照 1、就诊人次对基金支出的影响 2023年上半年份总补偿人次为52693人,住院补偿12693人次,乡镇卫生院住院1841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14.5%;区级住院5831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45.9%;市级医院4676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36.8%;省级医疗机构222人,占总住院人次的1.7%;省外医疗机构123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0.96%;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合计为5021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39.6%。普通门诊人次26196人。慢性病人次1202359人。特殊疾病人次2845人。 2023年上半年住院人次较多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包括江密峰卫生院414人次,乌拉街卫生院为369人次;区级医院包括区人民医院2939人次,铁东医院1364人次,康圣医院690人次;市级医院包括中心医院1215人次,吉化总院587人次,市人民医院560人次,附属医院540人次;市级以上医院为白求恩第一医院12023人次。 2023年上半年份总补偿人次为46801人,住院补偿12334人次,乡镇卫生院住院1875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15.2%;区级住院5412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37.3%;市级医院4641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37.6%;省级医疗机构252人,占总住院人次的2%;省外医疗机构154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1.3%;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合计为5047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40.9%。普通门诊人次20539人。慢性病人次11898人。特殊疾病人次2030人。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23年上半年份补偿人次变化为,总补偿人次增加了5892人次,增加了12.6%;住院补偿人次增加359人,增加2.9%;乡镇卫生院住院减少了34人次,降低了1.8%;区级医院住院增加419人次,增加7.7%;市级医院住院增加35人次,提高了0.7%;省级医院住院减少30人次,降低11.9%;省外医院住院减少31人次,降低20.1%;区级以上医院住院减少26人,降低0.5%。门诊就诊增加了5657人次,提高了27.5%。慢性病减少了939人次,减低了7.9%。特殊疾病增加815人次,提高40.1%。 由上述数据可以得出。2023年上半年份住院总人次增加了5892人次人,其中在区内住院人次较2023年同期增加385人,区级以上医院住院减少26人,说明2023年转诊控制工作比2023年同期控制的严格,转诊率有所降低。因村卫生室未安装网络平台没有开展门诊补偿,在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人次增加幅度较大27.5%,由于2023年开展了严格的慢性病复查工作,慢性病就诊有所降低7.9%。,特殊慢性病增加幅度较高40.1%。 由补偿人次增长情况可以看出2023年上半年份比2023年同期住院增长了2.9%,对基金支出影响不大,但慢性病门诊减少了7.9%,对基金支出影响也不大,特殊门诊增长了40.15%,但因特殊疾病就诊人次较少,对基金支出影响不大,就诊人次对基金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普通门诊,增加了27.5%, 但因门诊人均补偿数额较小,人次增长对基金支出影响也不大,因此2023年上半年就诊人次变化对基金支出影响不大,人次变化不是影响2023年上半年基金支出的主因。 2、基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份新农合基金支出4494.7,占总基金的54.4%。用于患者2023年补偿的新农合基金支出4481.3万元,占总基金的54.2%。 门诊基金支出580.9万元,占总基金的7%;其中普通门诊基金支出158.5万元,普通门诊基金支出占总基金的1.9%;门诊慢性病基金支出217.2万元,门诊慢性病基金支出占总基金的2.6%;特殊疾病门诊基金支出205.1万元,占总基金的2.5%;住院基金支出3900.5万元,占总基金的47.2%。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基金支出315.2万元,占总基金的3.8%;区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1470.7万元,占总基金的17.8%;市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1854.2万元,占总基金的22.4%;省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174.8万元,占总基金的2.1%;省级以上医院住院基金支出85.6万元,占总基金的1%。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影响基金支出的主因是住院基金支出,其中区级和市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是影响基金支出的主因。乡镇卫生院住院基金支出较多的医院包括:乌拉街卫生院63.9万元,江密峰卫生院57.5万元;区级医院包括:区人民医院653.4万元,铁东医院302.4万元;市级医院包括:中心医院622.7万元,附属医院319.7万元,化工总院270.8万元,市人民医院227.4万元;省级医院包括:白求恩第一医院71.6万元。 2023年上半年份总基金支出3300.5万元,占总基金的46.1%。普通门诊基金支出94.6万元,占总基金的1.3%。慢性病基金支出205万元,占总基金的2.9%。特殊疾病基金支出157.9万元,占总基金的2.2%。累计住院 基金支出2830.7万元,占总基金的39.7%,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基金支出223.8万元,占总基金支出的3.1%;区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202302.2万元,占总基金支出的14%;市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1406.4万元,占住院基金支出的19.7%;省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127.6万元,占住院基金支出的1.8%;省级以上医院住院基金支出70.7万元,占住院基金支出的1%。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23年上半年与2023年同期基金支出增加了1180.8万元,提高了35.8%。普通门诊基金支出增加了63.9万元,提高幅度为67.5%;慢性病基金支出增加了12.2万元,提高了5.9%;特殊疾病基金支出增加了47.2万元,提高了29.9%。住院基金支出与2023年同期增加了202369.8万元,增长幅度37.8%;其中乡镇卫生院增加91.4万元,增长幅度为40.8%;区级医院增加468.5万元,增长幅度为46.7%;市级医院增加447.8万元,增长幅度为31.8%;省级医院增加了47.2万元,增长幅度为37%;省外医院增加了14.9万元增长幅度为21.1%。 由上述数据可以得出。2023年上半年基金支出比2023年同期提高幅度较大,增加了35.8%,其中提高幅度较大的是普通门诊基金支出67.5%、住院基金支出提高了37.8%,各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与2023年同期提高幅度均较高,根据基金支出额度,区级医院和市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是影响基金支出的主要因素。 3、住院次均费用 2023年上半年份住院次均费用为5589.2元/人,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次均费用2115元/人,区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3558元/人,市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8390元/人,省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20399元/人,省级以上医院住院次均费用20661元/人。慢性病次均费用349元/人.特殊疾病次均费用1267元/ 人。 2023年上半年次均费用较高的医院,其中乡镇卫生院为乌拉街卫生院2440元/人;区级医院为创伤医院4752元/人,xxx区中医院4265元/人,铁东医院3561元/人,区人民医院3501元/人,康圣医院3446元/人,惠仁医院3445元/人;市级医院为附属医院11765元/人,中心医院2023299元/人,吉化总院9544元/人,XX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8724元/人,市人民医院8245元/人;省级医院为吉林心脏病医院41334元/人,吉林大学医院(二部)4062023元/人,吉林延安医院28045元/人,吉林大学中日联医院26013元/人,吉林大学白求恩一院20324元/人,吉林大学第二临床医院18572元/人。 2023年上半年份住院次均费用为5028.9元/人,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次均费用2038元/人,区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3492元/人,市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7256元/人,省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14114元/人,省级以上医院住院次均费用13456元/人。慢性病次均费用32023.5元/人.特殊疾病次均费用1366.4元/人.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23年上半年住院次均费用增长561元,增长率为11.2%;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77元,增长率为3.8%;区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66元,增长率为1.9%;市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1134元,增长率为15.6%;省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6285元,增长率为45.5%;省外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7205元,增长率为53.5%;慢性病次均费用增加39元,增长幅度为12.6%。特殊疾病降低99元,降低幅度为7.2%。 由上述数据可以得出结论。2023年上半年次均费用增长幅度较大,尤其是市级、省级、省级以上医院。是2023年上半年基金支出幅度增长的主要因素。 4、政策调整情况 2023年上半年份住院政策补偿比为58.8%,其中乡镇卫生院政策补偿比为73.1%;区级医院政策补偿比为66.3%;市级医院政策补偿比为53.9%;省级医院政策补偿比为52.2%;省外医院政策补偿比为53.3%。 2023年上半年份政策补偿比为57.8%,其中乡镇卫生院政策补偿比为69.2%;区级医院政策补偿比为66.2%;市级医院政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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